『壹』 2014年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每年7月份調整繳費基數:
附表:各省轄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情況統計表
2013年度 2014年度 1-6月月繳費基數 7-12月月繳費基數 全年繳費 1-6月月繳費基數 7-12月月繳費基數 南京市 1973 2200 5007.6 2200 待調 無錫市 2053 2299 5222.4 2299 待調 徐州市 1910 2100 4812 2100 待調 常州市 2025 2299 5188.8 2299 待調 蘇州市 2100 2100 5040 2100 待調 南通市 2034 2100 4960.8 2100 待調 連雲港 1794 2025 4582.8 2025 待調 淮安市 1900 2000 4680 2000 待調 鹽城市 1800 2025 4590 2025 待調 揚州市 2150 2299 5338.8 2299 待調 鎮江市 1910 1910 4584 2170 2170 泰州市 2076 2299 5250 2299 待調 宿遷市 1794 2025 4582.8 2
『貳』 南通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18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5946元。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的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36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6843元。
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五項。南通社保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納20%個人8%
醫療單位繳納8%個人2%
失業單位繳納2%個人1%
生育單位繳納0.8%個人無須繳納
工傷單位繳納0.8%個人無須繳納
此外住房公積金對半單位繳納8%-12%個人8%-12%
參考一:關於開展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審核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的通知
市區各用人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江蘇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1號)、《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工作的意見》(通政發[2004]84號)、《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和《江蘇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實施辦法》(蘇勞社察[2005]10號)精神,結合市區具體情況,現就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審核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象
凡在市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各類企業、勞務派遣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以及中介機構(以下簡稱單位)。
二、時間和方式
1.時間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
2.請各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
(1)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工資薪金和工會經費等三項經費明細表(地稅附表十二、國稅附表五);
(2)2007年度會計總賬、應付工資明細賬及其他與本單位工資發放相關的資料;
(3)《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一式兩份),同時附電子文檔。
3.請各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原件)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
(1)2007年6月份、12月份職工工資表及考勤表。
(2)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可從南通勞動保障網下載)。
(3)勞動保障書面審查記錄手冊(首次參加的單位,現場列印發放)。
三、地點
各單位按轄區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事點進行申報、審查。
原市本級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青年西路109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1號樓3樓308室。
原崇川區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躍龍南路36號8樓(供電局南原崇川區政府大樓)
原港閘區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城港路56號港閘區委黨校前排2樓
原開發區所屬單位申報、審查地點:開發區金橋路9號開發區人力資源管理中心底樓大廳(開發區國稅局北100米)
四、繳費基數的確定
1.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實行統一繳費基數,統一申報。
2.單位以2007年實際發生的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總額是指繳費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繳費單位實際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總額高於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以本單位實際參保人員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繳費。
3.職工個人應繳的社會保險費以本人2007年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是指繳費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本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其他工資性收入等)。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申報,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申報。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業職工月繳費基數下限為1189元,月繳費基數上限為5946元。2008年7月後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待2008年度社會保險基數公布後再行調整。
4.經核定的繳費基數執行時間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五、其他事項
1.各單位所帶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印章。職工本人的繳費基數,須在單位申報的繳費花名冊上經職工本人簽名確認並加蓋單位工會印章,或通過公示方式予以確認並加蓋公章。
2.各單位必須按時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如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繳費基數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據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執行,即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同時,將其列入重點稽核對象,上門實地稽查稽核。對不按規定參加勞動保障書面審查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對於單位和有關人員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相關資料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將依照《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三十一條之規定予以處理。對瞞報、漏報、少報繳費基數的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附件:1.《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
2.《南通市2008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
3.《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報告書》
南通市地方稅務局
二○○八年一月九日
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8年1月11印發
參考二:關於發布2008年度南通市區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各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08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勞社險[2008]12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發布2008年度南通市區社會保險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市區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不含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下同)和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
1.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下限,按不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1369元)確定;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上限,按不超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6843元)確定。
2.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
三、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8年6月26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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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2014年個人養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截止時間是什麼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檔級根據所在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確定,因此各地不一樣。同時,每個地方征繳時間也有差異
建議上班時間撥打12333咨詢當地政策
『肆』 2014年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2014個人養老保險繳納比例是多少
你好!
每個城市調整的幅度和比例是不同的,准確的建議咨詢當地社回保部門或者撥打答1233咨詢。
就社保繳納比例來說,
一、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28%(其中單位20%、個人8%)
二、工傷保險繳納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的0.5%、1%、2%,根據單位風險程度來確定繳費比例,工傷保險費由單位繳費,單位職工不繳費。
三、醫療保險繳納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10%(其中單位8%、個人2%)。
四、生育保險繳納比例:單位員工繳費基數總和的1%,由單位繳費,單位職工不繳費。
五、失業保險繳納比例:職工工資基數的3%(其中單位2%、個人1%)
『伍』 南通最低養老保險交多少
最低養老保險繳納的基數不能低於當地社保基數的下限,建議同社保部門咨詢。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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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2014年社保繳費基數,2014養老保險交多少錢
這個抄要看你參加的是那一種養老保襲險了
目前社保的養老保險包含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四種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個人繳費金額=繳費基數*8%,其中繳費基數是參保人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結合當地上下限確定
2、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金額=繳費基數*20%,其中繳費基數是參保人在社保允許范圍自由選擇,各地會根據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確定當年度繳費檔級,因此各地有異
3、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是參保人在100~1500左右的范圍內自由選擇
『柒』 2014年至2015年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一、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
二、以北京地區為例,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關於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京人社規發[2015]136號)文件,2014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7560元,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2015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如下: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6463元。
2、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19389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4524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3878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為2585元。
6、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7、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292.6元、失業保險費77.5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775.6元、失業保險費46.5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517元、失業保險費31.02元。
(4)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155.1元、失業保險費5.17元
(二)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16.68元;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45.24元。
『捌』 2014年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是多少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與本人的工資基數有關。
該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確定,版除以12便是繳費權基數。
1、若你的工資收入高於社會平均月工資3倍時,繳費基數就是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3倍計算,以上部分不作為繳費基數計算;
2、若本人的工資收入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60%時,繳費基數就按社會平均月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