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欠費之後怎麼補繳
各地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有所不同的,以北京為例,用人單位可以直接在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中為員工辦理補繳。具體流程如下: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下載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信息導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1)養老保險欠費怎麼辦擴展閱讀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七條,繳費單位可以採取下列方式之一交納社會保險費:
(一) 繳費單位到其開戶銀行繳納;
(二) 繳費單位到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繳納;
(三) 繳費單位的開戶銀行根據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開出的托收憑證或者稅收票證從繳費單位賬戶直接劃撥;
(四) 繳費單位與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八條,繳費單位和個人必須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特殊原因暫不能繳納的,經繳費單位提出申請,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的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但延期最長不能超過90天。
參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九條,繳費單位不及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社會保險費的機構或者地方稅務部門應當及時催繳,或者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地方稅務部門責令限期繳納;
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並入相關的社會保險基金;據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地方稅務部門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⑵ 養老保險欠繳怎麼辦
養老保險欠繳,你可以要求公司為你補繳養老保險,如果公司不為你補繳,你可以向社保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⑶ 養老保險欠費5個月了`需要怎麼補交用交滯納金嗎
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初步建立階段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1)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2)完全現收現付制的模式;
(3)企業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4)企業間實行全國統籌的保險費率;
(5)政策制定、監督和執行分別由不同的部門承擔。勞動部負責政策的制定和監督,工會系統負責具體的保險經辦,二者相互監督相互制衡。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在制度變革過程中先後經歷了分離→合並→分離的過程。1955 年12 月國務院頒發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處理暫行辦法》使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保險從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中分離出來;
1958 年3 月,國務院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合並;1978 年6 月,國務院發布文件分別規定了幹部和工人的離、退休制度,從而將自1958 年起幹部和工人實行的統一退休退職辦法重新分成兩個不同的制度;
1980 年10 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和1982 年4 月頒布的《關於老幹部離職休養的幾項規定》共同構建了老幹部離休制度;
1993 年8 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養老制度做了較大修改和調整,公務員不需要為養老繳納任何費用。
⑷ 單位社會養老保險欠繳以後如何處理
據相關規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後就會產生滯納金。養老保險費滯納金計算方法是:應繳費總額×欠費天數×2%。滯納金封頂的金額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過8000元,超過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59號)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減免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確因特殊困難暫時無能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提供資產擔保或者其他有效繳費擔保,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徵求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意見後予以批准,可以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緩繳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緩繳期滿後,繳費單位應當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及其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緩繳期內不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或者在緩繳期滿後不足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經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依法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凍結相當於應繳社會保險費和滯納金的數額,或者扣押、查封其價值相當於應繳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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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養老保險欠費怎麼補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欠費,即正常應繳的費用,待續繳以後,養老保險繳費標志會顯示為「已實繳」。
單位和職工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形成了養老保險應繳數額,因單位未能按時繳款而形成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處理養老保險欠費,按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和欠費核銷三種辦法辦理。
一、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所需資料:
1、單位或職工書面申請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的函;
2、填報《養老保險欠費補繳/信息注銷申報表》一式三份,並寫上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根據不同性質提供如下資料:
1、申領養老金,須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須提供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申請出國定居一次性退保的,須提供出國定居的證明材料。
4、申請在職死亡一次性退保的,須提供死亡的證明材料。
5、申請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的,須提供轉入地社保機構同意轉入的證明材料。
6、經勞動仲裁或法院判決的,須提供勞動仲裁書或法院判決書。
7、按粵府[2006]96號文規定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參保的職工,須提供原在中央、省屬及軍隊駐穗單位工作的證明材料。所提供的復印件均需用A4紙復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簽注。
(5)養老保險欠費怎麼辦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單位或職工個人欠費補繳必須是補繳該職工全部欠費時段所欠養老保險費信息(包括單位和職工個人欠繳的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和利息兩部分),利息的計算截至受理單位補繳申請當月。
2、單位或職工個人欠費注銷必須是欠費企業單位已不存在,經工商行政部門核實確認已辦理工商登記注銷的企業單位,欠費信息注銷必須是注銷該職工全部欠費時段所欠養老保險費信息(包括單位繳費部分和職工繳費部分)。
3、破產國有企業核銷欠費時,欠繳的養老保險費除單位繳費中應繳入職工個人帳戶部分外,其他部分可作核銷處理。核銷欠費相對應的個人應繳部分,職工個人可申請辦理欠費補繳或者欠費信息注銷。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⑹ 養老保險欠費怎麼辦
(二)核銷欠費的人員名單。(三)勞動保障部門所需的資料。所提供的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和「與原件相符」簽注。三、辦理程序經辦人員接收資料後,將當場對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能當場辦理的當場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出具《受理回執》,並在2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並說明原因。四、注意事項(一)單位或職工個人欠費補繳必須是補繳該職工全部欠費時段所欠養老保險費信息(包括單位和職工個人欠繳的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和利息兩部分),利息的計算截至受理單位補繳申請當月。(二)單位或職工個人欠費注銷必須是欠費企業單位已不存在,經工商行政部門核實確認已辦理工商登記注銷的企業單位,欠費信息注銷必須是注銷該職工全部欠費時段所欠養老保險費信息(包括單位繳費部分和職工繳費部分)。(三)破產國有企業核銷欠費時,欠繳的養老保險費除單位繳費中應繳入職工個人帳戶部分外,其他部分可作核銷處理。核銷欠費相對應的個人應繳部分,職工個人可申請辦理欠費補繳或者欠費信息注銷。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職工養老保險欠費了怎麼辦
若因為單位未按時繳費而造成欠費,如何申請補繳?需要什麼材料?辦理程序如何?補繳的費用需不需包括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如何?單位和職工已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形成了養老保險應繳數額,因單位未能按時繳款而形成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處理養老保險欠費,按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和欠費核銷三種辦法辦理。一、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所需資料(一)單位或職工書面申請欠費補繳、欠費信息注銷的函。(二)填報《養老保險欠費補繳/信息注銷申報表》(一式三份,並寫上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三)根據不同性質提供如下資料:(1)申領養老金,須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復印件。(2)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須提供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申請出國定居一次性退保的,須提供出國定居的證明材料。(4)申請在職死亡一次性退保的,須提供死亡的證明材料。(5)申請社會保險關系轉出的,須提供轉入地社保機構同意轉入的證明材料。(6)經勞動仲裁或法院判決的,須提供勞動仲裁書或法院判決書。(7)按粵府[2006]96號文規定以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方式參保的職工,須提供原在中央、省屬及軍隊駐穗單位工作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