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沈陽市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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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個女職工為例,假設她55歲退休時,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滿25年,則她的養老保險待遇為
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由社會統籌支付:
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繳費年數×1%
按照沈陽市社會保障局提供的沈陽目前在崗職工月均工資3215元計算,基礎養老金是3215元×25×1%=803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個人賬戶繳費的積累額計算:
假定女職工個人賬戶積累額是8萬元的話,那麼:8萬÷170個月的計發月數=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待遇,即80000元÷170≈470元。
這樣,女職工退休時每個月起碼可以領取803元+470元=1273元的養老金,但這僅僅是一個估算,養老金還會隨著工資與物價的水平進行調整。
⑵ 沈陽養老金每月幾號開
沈陽養老金每月幾號開?現在是每月的20號開,國家規定以後全國的養老金是每月的25號開
⑶ 沈陽市最低養老金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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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財政局
文件
沈陽市衛生局
沈陽市教育局
沈陽市民政局
沈陽市地方稅務局
沈陽市殘疾人聯合會
沈勞社發〔2007〕號
關於印發《沈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財政局
沈陽市衛生局
沈陽市教育局
沈陽市民政局
沈陽市地方稅務局
沈陽市殘疾人聯合會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題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行辦法通知
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07年8月28日印發
(共印3500份)
沈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健全我市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和完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增強城鎮非從業居民抵禦疾病風險的能力,逐步實現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的目標,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組織實施,城鎮居民個人(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實行住院和門診規定病種醫療費用統籌的保險制度。
第三條堅持低水平起步,從市情出發,綜合考慮居民醫療需求和家庭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保障水平的原則;堅持重點保障城鎮居民大病醫療需求的原則;堅持個人(家庭)繳費和政府補助相結合,對困難群體重點補助的原則;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堅持政府組織、政策引導、參保自願、逐步推進的原則;堅持統籌安排,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其他人群各類醫療保險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平衡銜接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不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
第五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制定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管理和監督。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負責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徵收、醫療保險證卡製作及業務經辦、指導、管理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資金籌集,以及預算安排各項管理、經辦經費,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財政專戶,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進行監督管理。
市衛生、教育、民政、稅務等部門及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殘疾人聯合會,應按各自的職責范圍,共同做好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
第二章參保范圍
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城鎮居民,屬於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
一、本市范圍內的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在校學生。
二、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學齡前兒童及未滿18周歲的非在校城鎮居民。
三、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下同),男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的低保人員、低保邊緣戶人員、重度殘疾人員(指非低保或非低保邊緣戶的、未就業的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員,下同)及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指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5年且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非從業城鎮居民,下同)。
四、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男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下同)、女50周歲以上(含50周歲,下同)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鎮居民。
第七條本辦法實施後,戶籍從外地遷入本市並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條件的人員,可按照本辦法規定參加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在異地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後戶籍遷入本市的人員,不屬於本辦法的參保范圍。
第八條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含低保人員、低保邊緣戶人員、重度殘疾人員),不得同時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三章基金籌集及繳費水平
第九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來源:
一、參保人員個人(家庭)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二、各級政府的補助資金;
三、社會捐助的資金;
四、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它合法渠道籌集的資金。
第十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籌資標准如下:
一、在校學生、學齡前兒童及未滿18周歲非在校城鎮居民,每人年籌資標准為80元。
二、18周歲以上,男60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人員、低保邊緣戶人員、重度殘疾人員,以及男46周歲以上、女36周歲以上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非從業城鎮居民,每人年籌資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2.5%。
三、男60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不屬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鎮老年居民,每人年籌資標准為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2.5%
⑷ 沈陽市戶口個人交社會養老保險一年交23000元交滿15年一個月能領多少錢
這要看沈陽每年的社保基數是多少,要看具體繳費檔次。
據我所知,沈陽2019年度社保基數是4801.00元。就算是百分之三百的繳費檔次,也不可能出現每年23000這個數字。
而百分之三百繳費,有一部分要納入統籌,不能完全進入個人賬戶。
所以你提出的問題是不可能發生也無法計算的。
⑸ 2021年沈陽市養老金按遼寧省平均工資發放,是真的嗎
2021年沈陽市養老金難,遼寧省平均工資發嗎?發放是真的嗎?是。
⑹ 沈陽退休人員養老金怎麼計算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按照籌資機制和待遇水平,其養老金制度主要表現為以下四種:
1、以德國、美國、日本為代表的「傳統型」。這一類型堅持「選擇性」的保障原則,即對不同的社會成員適用不同的保障標准,保障費用由國家、僱主和雇員三方負擔,待遇保障的給付標准同勞動者的收入和交納社會保險稅(費)相掛鉤,強調勞動者個人應承擔的責任。
2、「福利型」,主要實行於英國、瑞典等西歐國家。這一類型制度堅持「普遍性」的保障原則。保障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稅收,保障的范圍包括「從搖籃到墳墓」的各種生活需要,保障待遇水平較高,國家負擔過重。
3、「國家型」,前蘇聯以及東歐等國家都曾實行這類制度。它堅持「國家統包」的保障原則,保障費用由國家和用人單位負擔,職工個人不必繳納保障費用,保障的范圍包括了職工的基本生活需要。這種制度的弊病主要是國家和企業負擔過重。
4、「儲蓄型」,主要被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新興市場經濟國家採納。這類保障制度實行「個人帳戶積累」的原則,保障費用由勞資雙方按比例交納,以職工個人名義存入個人帳戶,在職工退休時,將該費用連本帶息以一定形式發給職工個人。
⑺ 沈陽養老保險繳費15年退休金多少
無法計算,養老金計算需要許多數據,僅有一個繳費15年的數據是不夠的,還得需要: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法定退休年齡時的社平工資數額等,這些數據都要套進退休金計算公式中,沒有這些數據是算不出退休金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⑻ 2019年沈陽市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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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今年的調整新增了0.5%這一比例,增加金額將出現分、角零頭。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養老金撥付處處長金薇表示,今年養老金調整部分全部「見分進元」。也就是說,計算完應漲129.01元的,系統都會自動進為130元整。
養老金調整後有零頭怎麼算?
本次養老金調整中提到,「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計算後,多數人這一部分增長都會出現角和分的單位。
例如某人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1985元,這一項應增長9.925元。(1985×0.5%=9.925)根據「見分進元」原則,所有分和角都會在系統中自動進為元,所以可進為10元。
養老金有統籌外項目嗎?絕大多數人沒有
今年的養老金調整新增了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乘以0.5%的部分。養老金統籌項目內該如何理解?
發放養老金都從統籌基金中支出,有一些特殊人群補貼項目的資金來自統籌基金之外,與統籌部分的基本養老金一起發放。本次增加0.5%的部分,不包括這類特殊津貼。絕多大數人是沒有特殊津貼的。所以在計算這一項時,可以以2015年12月份領到手的養老金為基數,乘以0.5%計算,如果當月養老金中含有以往補發的部分需要扣除。
養老金計算參照工齡嗎?以「繳費年限」為准
在養老金調整中,有一項需根據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那麼,繳費年限和平時所說的工齡是否為一回事?金處長表示,養老金調整應以「繳費年限」為准,不可混淆概念。
假設,張某1980年5月參加工作,在第一個單位工作15年後進入第二家單位,已繳費(含視同繳費)15年,第二家單位並未給張某繳納養老保險,工作5年後,在2000年,張某進入第三家單位,繳納了養老保險,並在2010年5月退休。那麼,張某的工齡為30年,但繳費年限為25年。在計算養老金調整時,張某隻能按照25年來計算,不能按照30年計算。
繳費年限」多出來的幾個月怎麼算?按1年計算
繳費年限的計算,應遵循先算整年後算余月的原則。如某人在1994年1月參加工作,2015年3月退休,中間未中斷繳費。從整年上算,他的繳費年限從1994年1月至2015年1月為滿20整年(2014-1994=20)。從余月上算,多出2個月(3-1=2)。因此他的繳費年限為20年零2個月。在調整養老金時,本著繳費不足1年按1年計算的原則,該人按21年調整繳費年限部分養老金,應調整21×2+(21-15)×1=48元。;
⑼ 沈陽社保帳戶累積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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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8年,根據《關於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遼勞社發[2006]81號)及《轉發關於改革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沈勞社發[2007]20號)文件規定,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及過渡性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