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可以不連續繳納嗎
最好是連著交。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的,中間斷交也沒關系。但醫保得連續才算。
『貳』 養老保險必須得是連續交夠15年嗎
個人保險怎麼交的一些處理對於非本地戶口,只能按單位方式參保社保的。專是這樣的,社保屬辦理和續交有兩種方式:(—)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轉移關系即可,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二)或者以單位方式代交的身份購買或續交社保。而是外地戶口,只能通過單位方式購買社保。另外,如果說辦理社保,最好通過第二種單位交納方式比較好一點,因為單位會為我們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進而減輕自己的交費壓力。
『叄』 養老保險必須是連續繳納么
斷的可以補交。
養老保險辦理補繳手續,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內件,本人戶容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4.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
『肆』 養老保險連續繳納還是累計繳納
社保包括了: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這五大險種。
連續繳納:中間不間斷交費15年
累計繳納:可以斷斷續續的交,加起來夠15年
建議您不要中斷社保,影響如下:
1、社保中斷繳費對您的待遇享受是有影響的。中斷養老保險繳費會影響繳費年限,重新繳費後其前後繳費年限可以合並計算;中斷醫療保險繳費則不能享受相關待遇,重新繳費後將按新參保計算繳費年限,不能前後合並計算繳費年限。
2、在外地就業後,按規定應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需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可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在您的就業地社保經辦部門申請,申請通過後,便可辦理轉移相關手續。
社會保險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養老買滿十五年可領取養老金,醫保買滿十年就可以終生享用醫療服務,還有工傷賠償,失業保障,女性的生育保障。其水平高於社會貧困線,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50%,保障程度較低;商業保險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所繳保費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並有一定的繳費能力,被保險人可以獲得高水平的保障,因此無論有沒有社保都應當購買商業保險為自己提供全面而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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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養老保險連續繳納和不連續繳納有什麼影響
累計15年。養老保險的年限是可以累計的,不一定要連續不間斷的繳納,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納至少滿15年,才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
養老保險一般是需要累計繳納15年,如果中間繳納中斷的話,無疑會延長繳費年限,反正都是要交滿15年的,還不如盡早繳納。
(5)養老保險連續交嗎擴展閱讀:
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
『陸』 請問一下大家,社會養老保險一定要連續交費嗎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的,中斷不影響之前繳費年限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養老保險連續交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