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失信人員可以購買五險一金嗎
當然可以。而且這個是必須買的,從工資來代扣。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員名單,不見得會執行到你的工資。哪怕工資被執行了,也會留一部分給你交社保以及保證基本的生活的。
Ⅱ 如何向法院申請被執行人的限高令
法律對如何申請債務人限高令沒有規定。而對債務人高消費進行限制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將債務人列入失信名單,列入失信名單後可限制其高消費。法院在法律文書生效後,但是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沒有按照生效的法律文書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執行的情況下強制執行。
【法律分析】
向法院申請被執行人進行高消費限制:1、當事人申請執行,必須向法院遞交申請執行書,說明申請執行的事項、理由和要求,並盡可能(非必須)提供被執行人的開戶銀行賬號及財產情況。2、如果當事人嫌麻煩或搞不懂怎麼申請強制執行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委託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的,必須向法院提交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3、如果不知道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仍可以正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限制消費措施一般由申請執行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民法院審查決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第二條 人民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時,應當考慮被執行人是否有消極履行、規避執行或者抗拒執行的行為以及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Ⅲ 僅對失信人養老保險金限高怎麼寫
不是,失信名單是失信名單,限高是限高,兩者不一樣,限高需要單獨做出一個書面的裁定,比失信名單要嚴格很多,效果好很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限高和失信人的區別是什麼
Ⅳ 失信人能交五險嗎
可以的,截至2018年,針對失信人只是限制高消費。法律依據如下:
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執行法院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對被執行人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述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5)僅對失信人養老保險金限高怎麼寫擴展閱讀:
失信人違反消費限制的處罰: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法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失信人消費限制的解除:
人民法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和第二款的規定,刪除失信信息的,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消費令同時解除。
Ⅵ 限高失信申請書怎麼寫
姓高實習申請書你只要按他的格式寫,就考了研的,網上有很多格式的。
Ⅶ 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不是就等於限高了
兩者不一樣,限高是限制高消費,失信名單也會被限制高消費,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遠遠大於限制高消費,被限高後仍不履行義務的,可依申請人申請或法院依職權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俗稱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的人不僅被限制高消費,而且銀行信用度會降低,對貸款、子女上學都有影響。國家正在一步一步完善失信懲戒措施,只會越來越嚴格,對失信人員也會進行公布,若是公職人員則會影響升職年底評先選優等等。所以,限高是初期措施,失信被執行人才是影響更大的措施。
Ⅷ 法院可以扣失信人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法院有權採取執行措施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
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 扣留提取收入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
(8)僅對失信人養老保險金限高怎麼寫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第七條
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第八條
查封、扣押動產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該項財產。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的動產交付其他人控制的,應當在該動產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適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