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給交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怎麼做會計分錄計提的、支付的應如何做
個人部分,應計入「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企業部分則計入「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1、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個人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2、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
3、從工人工資中收回個人部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1)提取養老金醫療等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層析法
層析法是指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此種方法對於學生能夠准確知道會計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非常有效,並且較適用於單個會計分錄的編制。
業務鏈法
所謂業務鏈法就是指根據會計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組成一條連續的業務鏈,前後業務之間會計分錄之間存在的一種相連的關系進行會計分錄的編制。
此種方法對於連續性的經濟業務比較有效,特別是針對於容易搞錯記賬方向效果更加明顯。
記賬規則法
所謂記賬規則法就是指利用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進行編制會計分錄。
⑵ 養老金會計分錄
借記以前年度報益調整科目下賬戶
如有個人應繳部分分出借記應收賬款科目下賬戶
⑶ 請問工資裡面代扣的養老金,醫療保險會計分錄怎麼做(個人繳的及單們繳的)
代扣時,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代扣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代扣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保險金的處理養老保險是按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到社會保險機構的,其中,單位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一部分,個人承擔的部分由單位代扣代交,一般在當期繳納,因此,在繳納時,職工應交的那部分應由單位先承付.
1、當期繳納時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注:單位承擔的部分)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注:個人承擔的部分)貸:銀行存款
2、發工資時,把單位代交的部分收回,從職工工資中扣回時賬務處理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養老保險費.
3、如果當期未繳納當期的賬務處理借管理費用養老保險費。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發工資時個人應交的部分照扣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
4、企業以後期間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企業代扣養老金部分的賬務處理借:其他應付款--養老保險費貸:銀行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要求,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金,在"其他應交款"中核算,職工個人負擔的部分一般在工資中扣除.其他應交款是指企業除應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交的款項,包括應交的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交住房公積金等.
⑷ 養老金等會計分錄如何做
借:其他應付款172.8
管理費用-養老保險1963.2
貸:現金2136
⑸ 關於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會計分錄
會計上有兩種處理方法: 一、可以不提取,繳納時,根據繳費單直接編制憑證。 1、個人負擔部分,在支付工資時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員工保險 貸:庫存現金2、繳納時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單位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員工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二、提取的方法 1、單位負擔部分,本月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個人負擔部分,本月支付工資時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員工保險 貸:庫存現金 3、下月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員工保險(個人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想再問一下,醫保也是同樣處理嗎?是的。
⑹ 收到養老金和交付養老金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收到職來工代扣養老金:
借:應付源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費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繳交養老金: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其他應付款-代扣社保費
貸:銀行存款
⑺ 養老和醫療保險的會計分錄
醫療和養老保險公司不用個人承擔,全部由公司負擔這樣可以的,不用計提的。
借:管回理費用--養老保險答(收據上單位承擔的那一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收據上個人承擔的那一部分)
貸:銀行存款(社保賬戶)
醫療保險是一年交一次,交的是全年,這個怎麼做分錄:
借:預付賬款--醫療保險(收據上單位承擔的那一部分)
借:營業外支出(收據上個人承擔的那一部分)
貸:銀行存款(社保賬戶)
每月分攤醫療保險費:
借:管理費用--醫療保險(收據上單位承擔的那一部分)
貸:預付賬款--醫療保險(收據上單位承擔的那一部分/12)
⑻ 工資表裡面代扣的養老金,醫療,生育等保險(個人繳的及單位繳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232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3200
交勞動保險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
8275.22
其他應收款-代扣職工社保
2761.72
貸:銀行存款
11036.94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23200
貸:其他應收款-勞動保險費
2761.72
應交稅費-個稅
1.72。
⑼ 計提養老金時,會計上計入什麼科目
作為參考吧,以前的收藏資料對於養老金的會計理論和實務問題的研究,我國起步較晚,到目前為止,無論是對經辦機構經辦的社會保險基金,還是對企業負擔的養老金等社會保障費用,基本上沒有形成完善的會計理論體系和框架。只是財政部與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1999年6月聯合發布了《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社會保障基金會計制度》,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會計處理作出了規定,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這兩個制度的特點是:以基金為會計核算的主體;以收付實現制為會計核算基礎;設置較為特殊的基金賬戶;適用於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經辦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三項基金。但由於種種原因對企業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的會計處理卻沒有相應的規定,如養老金費用怎樣確認、遵循什麼核算原則、如何披露等,造成實務中存在多種會計處理並存的局面,相關的會計信息披露極不規范。目前我國企業對支付的養老金費用等社會保障支出存在以下幾種會計處理方式(在此僅以養老金為例,下同): 一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福利費」,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福利費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二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但不記入「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三是將養老金支出記入「管理費用」和「應付工資」,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計提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貸: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支付養老保險基金時, 借:其他應交款———養老保險 貸:銀行存款 分配應付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營業費用)———社會保障費 貸:應付工資———養老保險 從上述三種處理方式看第一種會計處理方式是不妥的,福利費是企業對本單位員工的責任,而養老金支出是企業對社會的責任,換句話說是對所有被僱傭者的責任,因為企業交納的養老金由國家組成養老保障基金,被所有僱傭者享有,所以兩者根本不是一個性質的業務。而且,養老金費用屬於企業業主的責任,記入福利費豈不是要職工來承擔業主的責任?第二種會計處理方式是合適的,養老金費用是企業的一種費用支出,其會計處理也應和一般費用的處理是一樣的。第三種會計處理方式也是不妥的,主要是混淆了企業負擔的養老金支出和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不知道這屬於兩種不同性質的業務。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是將工資的一部分作為個人一種支出行為,是職工個人對自己工資的使用,只不過是委託企業來辦理而已,這部分支出已經記入「應付工資」借方,自然會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企業負擔的可以不通過應付工資科目,不存在分配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上面第三種方法的分錄是適合職工個人負擔的養老金支出這種情況的。
⑽ 養老保險怎麼做分錄
交養老保險可以按管理費用或者應付職工薪酬的費用做會計分錄。
一、養老、醫療、失業一般統稱這社保金,分為個人交納部分和企業交納部分,因此對於這兩部分的處理是不同的。 個人部分,應計入「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企業部分則計「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二、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企業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個人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交納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 ;從工人工資中收回個人部分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個人 如果是社會靈活就業人員,計入「應付福利費」,如果不是,一般不能報銷,如果報銷了,要計入他的工資總額,並按「勞務報酬」計交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