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養老保險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按各地的政策來定。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一般是根據社保部門的規定為主,以實際工資作為繳納基數,具體如下:
1、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
2、個體勞動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⑵ 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的比例是多少
一、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
1、個人8%,單位20%,依據的是本人工資合計和單位工資總額。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是本人工資總額的100%繳納養老保險費
企業職工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低於本人工資的60%繳費,和企業管理人員可以依據本人工資高於100%以上至300%繳費。均由單位代扣代繳。
這里的個人繳納的8%直接進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永遠歸個人所有。而單位繳納的顯著特點是:20%直接進入國家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帳戶,歸全體繳納養老保險的人所有。
二、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的養老保險繳費
繳費標準是20%。進入個人帳戶的也是8%,永遠歸個人所有;進入統籌基金帳戶的12%(國家優惠了8%)歸全體繳費人所有並享受退休時的企業職工統籌基金待遇。
繳費原則是長繳多得,多繳多得,不繳不得。
(2)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比例擴展閱讀: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⑶ 個人養老保險繳納比例
一、在職職工的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
1、個人8%,單位20%,依據的是本人工資合計和單位工資總額。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是本人工資總額的100%繳納養老保險費
企業職工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低於本人工資的60%繳費,和企業管理人員可以依據本人工資高於100%以上至300%繳費。均由單位代扣代繳。
這里的個人繳納的8%直接進入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永遠歸個人所有。而單位繳納的顯著特點是:20%直接進入國家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帳戶,歸全體繳納養老保險的人所有。
二、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的養老保險繳費
繳費標準是20%。進入個人帳戶的也是8%,永遠歸個人所有;進入統籌基金帳戶的12%(國家優惠了8%)歸全體繳費人所有並享受退休時的企業職工統籌基金待遇。
(3)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比例擴展閱讀:
社保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由於養老、工傷、醫療、生育、失業等社保5大險種的繳費基數與待遇補償基數均與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掛鉤,因此,平均工資水平的提高,會帶來各社保險種的調整。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⑷ 社保繳費比例:單位繳納多少,個人繳納多少
您好,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20%,個人繳納8%;
2、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9%,個人繳納2%;
3、失業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5%,個人繳納0.5%;
4、工傷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每個月繳納1%,個人無需繳納;
二、繳納社保的好處:
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簡稱「城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主要針對在職職工;
1、養老: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到退休年齡可以領取養老金,實現老有所養。
2、醫療:正常參保狀態下,到醫院就醫可以報銷,醫院不同報銷比例不同。例如北京:報銷比例在70%-90%之間,一個自然年度門診可報2萬,住院30萬,實現病有所醫。
3、生育:生育前繳費滿一年,可以報銷產前檢查、分娩費用以及申領生育津貼,實現生有所育。
4、失業:失業可以每月領取1000多的生活補助費用
5、工傷:職工可根據工傷認定領取不同補償金。
三、單位不交社保是否合法?
用人單位違背勞動法律的規定,不繳納或不按規定繳納都是違法行為,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⑸ 國企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各是多少
一、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5)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比例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⑹ 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比例
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8%。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社會養老保險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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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養老保險個人繳納比例如何確定
1、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職工個人工資總額×60%~300%×8%;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
2、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的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7)在職人員養老保險比例擴展閱讀
1、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2、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