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養老保險與日本和外國有什麼區別
美國的養老保險分為三個部分,即聯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計劃、個人退休金計劃。
聯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國最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1935年,以當年美國國會通過的《社會保障法》為起點,以後經過不斷補充、修訂,基本條款沿用至今。美國聯邦政府的法律規定,職工退休年齡不分男、女都是65歲,同時必須納稅40個季度(具有10年繳費年限),才能享受待遇。養老保險費完全由僱主和雇員繳納,政府不予負擔。養老保險的費用,國家以徵收社會保障稅的方式籌集,由僱主和雇員按同一稅率繳納。雇員應繳納的數額,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採取分段辦法計算。年薪在5.5萬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納稅,其中6.2%用於養老、遺屬和傷殘保險,1.45%用於65歲以上老人的醫療保險;年薪在5.5~13萬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於醫療保險)納稅;年薪在13萬美元以上的部分則不需要納稅。僱主按其雇員應繳納稅率納稅。所得每一美元稅金,其中73美人用於養老,19美人用於醫療,8美分用於傷殘。
聯邦退休制度通過法規規定65歲可能享受全額養老金,同時,允許提前退休,但養老金減額發給,雇員最多可以提前到62歲退休,但每提前一個月退休,養老金減發0.56%;如62歲退休只能拿到相當65歲正常退休人員退休金的80%;63歲退休能拿到86%;64歲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滿65歲後最多可再推遲5年退休,養老金增發0.25%。如66歲退休,可拿到相當65歲正常退休人員退休金的103%;67歲退休可享到106%……70歲退休可拿到130%,年滿70歲以後退休者,養老金不再增加。聯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約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計劃
私人年金計劃各企業自願建立。美國政府向僱主提供稅收優惠措施以鼓勵僱主為雇員建立「私人年金計劃」。如企業從年營業額100萬美元中提取10萬美元作為雇員的「私人年金計劃」,這10萬美元可以免稅。在這種稅收優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計劃」是美國聯邦退休制度的一個強有力的補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員參加了私人年金計劃。
「私人年金計劃」主要有兩類:
第一類是確定待遇方式,即僱主對雇員允諾雇員退休後給予多少退休金,並根據允諾由精算家計算確定每年儲存金額。大分數企業採取這種辦法。
第二是交費方式,即先確定交費多少,退休時按照累積金額(包括本金、利息、投資利潤等)確定退休金額數,這類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擔保公司擔保。
(三)個人退休金計劃即個人儲蓄保險
個人退休金計劃,自願參加,儲金一般個人出3/4,企業出1/4;聯邦政府通過免徵所得稅予以扶持和鼓勵。在儲存時不納稅,在支取時再納稅,也是一種延期納稅辦法。此項計劃的最高存款額為每年2000美元,並且必須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項,連同利息在退休後即可領取,也可繼續存入銀行,但到達70歲時必須起用。對於年薪超過一定數額的,不能參加這項計劃。具體標準是:未婚者年薪超過3.5萬美元,已婚者年薪超過5萬美元。
二、美國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和經費保障
美國的社會保險由聯邦政府的社會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辦法統一,機構垂直領導。全國共有社會安全(保障)工作人員65000餘名,分10個大地區設立社會安全(保障)局,下屬13000個辦公室,負責辦理社會安全(保障)業務。各縣、州(市)地方政府只負責附加保障計劃。
全國設立了40個電話咨詢中心,負責接受公民的查詢、咨詢電話。在網際網路上使用11種文字、開發10000餘頁資料供居住在國內外公民查詢。
全國每年徵收社會保障稅5684億美元,每年提取管理費用38億美元,提取比例約為7%。按全國6.5萬名工作人員計算,每人每年管理費用近6萬美元,為開展社會安全(保障)業務提供了保證。
三、美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
(一)社會保障機制比較完善,管理高度統一,約束力強。
美國的基本養老保障由聯邦政府集中統一管理。聯邦政府設立社會安全(保障)總署,負責全國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法律的制訂和對全國政策業務的指導。全國劃分為10個大地區,分設社會安全(保障)局,並在各縣、州(市)分設辦公室,具體承辦社會養老保險事務。形成了一個社會保障網路,上下職責分明。各縣、州(市)地方政府,不承擔國家養老保險,只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補充養老計劃。美國所有公民都有一個相互不重復的社會保障號,對從業人員和退休者實施社會保障關系的管理。社會安全(保障)機構的日常管理費用,從社會保障稅中按比例提取,每年確保到位,保證了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的開展。
(二)使用法律和經濟雙重手段調控退休年齡,力度大,效果好
美國的法律規定,凡年滿65歲退休時,才能享受100%養老金;同樣,如果年滿65歲仍不領取養老金者,每延遲領取養老金一年,增加全額養老金的5%,直至年滿70歲,開始領養老金時,每周可領取全額養老金的130%;對於有的企業為雇員在55歲62歲之間辦理提前退休的,其養老金由企業全額交付。這一政策,既引導從業者不要提前退休,又保護了希望晚退休、推遲領取養老金者的利益。這對於減輕基金支付壓力是有利的。
(三)基本養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較低的水平,有利於多層次保障的發展
據有關資料介紹,美國的養老金替代率為:總替代率為51%,凈替代率為65%,分別低於法國(62%、77%)、德國(52%、72%)、義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國,略高於日本(49%、59%)和英國(47%、61%)。基本養老金替代率調低,可能發揮第二支柱(企業補充保險)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儲蓄)的作用。美國的商業人壽保險十分活躍。企業老闆為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留住人才,推出企業年金計劃等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使國家組織的養老保險在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體現了由國家、僱主和個人三個層面共同承擔的完整的養老保險體系。
目前,我國養老金主要分為兩類: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二者實行的不同制度,被輿論廣泛稱為養老「雙軌制」,兩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種歧視性的制度,在我國已經持續20年。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養老金和企業人員退休養老金,實行兩種截然不同的制度。具體講表現為三個不同:一是統籌的辦法不一樣即企業人員是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機關事業單位的則由財政統一籌資;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樣即企業人員由自籌賬戶上支付,而機關事業單位則由財政統一支付;三是享受的標准不一樣即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標准遠遠高於企業退休人員,目前差距大概是300%~500%。 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由此可以看出,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但是同期,機關事業單位仍然沿用財政大包大攬的制度,養老保險替代率確定為90%~107%,而同期企業退休職工,僅為不到40%。極為不公的政策引起了社會廣泛的反對與抗議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礎養老金(也稱國民養老金)制度,規定20歲以上的國民都有義務加入基礎養老金,做到「全民皆有養老金」。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革,日本又在國民養老金的基礎上設立了以企業在職人員為對象的厚生養老金和以公務員為對象的共濟養老金。
國民養老金、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的保險費是強制徵收的。國民養老金的資金來源於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國家財政補貼,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的資金由個人和企業對半分擔。三種養老金都由國家統一管理、統一發放,所以統稱為公共養老金。
由於出生率下降和人口老齡化等問題存在,個人繳納的公共養老金保險費是逐年遞增的。據厚生省估計,在職人員應繳納的保險費在其工資收入中所佔比例每5年提高5%,到2025年將達到34.3%。
日本女性和男性退休年齡一樣,目前同為60歲。政府在支付退休養老金時考慮到了物價和工資的增長因數。除了基本部分外,養老金中還包括了隨平均工資上升而附加的「工資變動」部分和隨物價上漲而附加的「物價變動」部分。就目前而言,一對老年夫婦只要他們在退休前繳足了公共養老金保險費,每月就能領到金額為23萬日元的養老金,摺合人民幣19000元,相當於一個在職員工平均月收入的80%。
Ⅱ 國外養老保險現狀研究
研究目的及意義
社會保障問題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在社會經濟發展中需要解決的優先目標。在歐洲,失業率一直居高不下;在北美,新科技革命的迅猛發展,造成大量的結構性失業;在亞洲,東南亞金融危機使千百萬工人失去工作,形成失業風暴。1995年,在哥本哈根召開的社會發展問題世界首腦會議上,就業問題被列為三大主題之一。在會議通過的《共同宣言》和《行動綱領》中,要求各國政府將促進就業和控制失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優先目標。?
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直接關系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改革的深化和社會的穩定,關繫到億萬群眾的切身利益,不僅是經濟問題,更是復雜的社會問題。就業問題與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相互依託、相互促進的。就業問題解決得好,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就有了保障和基礎;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完善,對於促進就業、建立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社會保障制度是對社會成員的最低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權利予以保障的一種生活保障制度,是通過立法建立的,由國家和社會具體實施的一種著力於提供經濟上保障的制度,旨在完善現代市場經濟中通行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通過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而直接或間接實施的一種社會安全制度。概括起來講,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對由於年老、疾病、傷殘、失業、死亡及其他災難發生而使其生存發生困難的社會成員及其家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或幫助而建立起來的一種社會制度,包括年老退休、失業保險、傷殘保險、醫療保健、兒童保護、撫恤救濟、困難補助等。從實質上講,社會保障制度是反映生活質量的基本指標,在某一國家或地區,人們生活的社會環境和生活保障的狀況,是反映人們生活社會條件的質的具體范疇。社會保障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3個部分。?
我省勞動力資源豐富,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將長期存在。當前我省勞動就業工作面臨著3個方面的巨大壓力:一是城鎮新成長的失業青年,每年約有10萬人,加上上年結轉的失業人員,總數在20萬人左右;二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2000年預計將達到31萬人左右;三是農村剩餘勞動力,每年約有150萬人。城鎮新成長的失業青年、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農村剩餘勞動力三者合一,給我省帶來巨大的就業壓力,就業問題已成為我省迫切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本專題力圖從其歷史發展與現狀入手,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以探討和尋找我省"十五"及到2015年擴大勞動力就業與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途徑和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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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國外有沒有養老保險
國外養老保險有哪些類型
1、傳統型養老保險。以美、德、法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保險對象通常是工薪勞動者,養老保險費由僱主及雇員共同負擔。待遇水平中等,如美國的平均基本養老金替代率在43%左右。其待遇支付對低收入人群有利。
2、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型養老保險以英、澳、加、日等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為代表,所有退休國民,都可以從政府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所需資金由政府稅收支付。
3、混合型養老保險。此險種的養老待遇通常要比普遍年金的待遇要高,主要資金來源於僱主和雇員的繳費及基金的投資收益。
4、國外社會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繳費,外國統一組織實施,工人參與管理,待遇標准統一,保障水平較高。我國在計劃經濟時期也採取了這種養老保險制度。
國外養老保險現狀
1、德國:法律規定「延遲退休年齡」
德國社民黨及基民盟聯合政府已於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通過的提高退休者年齡的法案。
2、芬蘭:鼓勵延長工作年限
依據新的養老金法,養老金參照職工整個工作年限計算。芬蘭人若從20歲開始工作,52歲退休,退休後每月可獲得退休前工資的45.6%的養老待遇。若62歲退休,退休後每月可領取退休前工資的60%。而若67歲退休,退休後每月則可領取退休前工資的80.45%。
3、法國:養老金體系碎片化
在法國,可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的法定年齡為60周歲,但另有規定,受薪者一定要交滿160個季度的養老保險費才可以享受養老待遇。也就是說只有在20歲起工作整整40年,才可以在60歲退休時領取全額退休金。
4、英國:改革時間表已定
於2011年起,其國家女性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每2年增加1歲,最終於2020年與男性持平,提高到65歲。從2020年起,無論男女領取養老金的年齡都會進一步提高,到2026年、2036年、2046年,所有開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將分別提高到66歲、67歲和68歲,每10年增加1歲。
Ⅳ 國內和國外的社保體系有什麼差別
以社保中的養老保險為例。
中國的養老保險體系,主要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也就是說,中國的養老保險主要是通過立法規定的,是法律規定必須繳納的。而國外的養老保險分為三種制度類型,分別為:傳統型、國家統籌型、強制儲蓄型。以傳統型為例,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
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個人領取養老金的權利與繳費義務聯系在一起,即個人繳費是領取養老金的前提,養老金水平與個人收入掛鉤。
基本養老金按退休前雇員歷年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和不同檔次的替代率來計算,並定期自動調整。除基本養老金外,國家還通過稅收、利息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實行補充養老保險,基本上也實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4)國內外養老保險對比擴展閱讀:
福利國家所在地普遍採取的,又稱為福利型養老保險,最早為英國創設,如今適用該類型的國家還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該制度的特點是實行完全的「現收現付」制度,並按「支付確定」的方式來確定養老金水平。養老保險費全部來源於政府稅收,個人不需繳費。享受養老金的對象不僅僅為勞動者,還包括社會全體成員。
養老金保障水平相對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亞養老金待遇水平只相當於平均工資的25%。為了解決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問題,一般在力提倡企業實行職業年金制度,以彌補基本養老金的不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Ⅳ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與西方國家的對比,以及中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比較
西方發達國家及一些發展中國家經過多年的經濟發展,已建立起了各自的社會保障體系和不同的社會保障模式。根據西方國家的不同社會保障模式及社會保障制度的特徵,以及影響主要因素,並結合其發展過程中的問題進行比較分析,對我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借鑒意義。一、社會保障模式的類型、特徵及其影響因素(一)強調效率的社會保障模式一些新興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實行儲蓄基金型社會保障制度,這是以自由主義為指導思想的典型的社會保障模式,強調效率。以新加坡為例,其中央公積金制度要求僱主和雇員各繳納等額的保險費(中央公積金),專款專用。其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強調統一的個人儲蓄而不是分散的個人儲蓄;籌資方式以強制性儲蓄為主;管理機構集中於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二)注重公平的社會保障模式以干預主義為指導思想的社會保障模式注重公平,主要有發達國家的福利國家型和自保公助型社會保障模式。前者的特點是實行收入所得再分配,用累進稅辦法使社會財富不集中於少數人手裡;後者的特點是由政府進行有關社會保障立法,作為社會保障實施的依據。(三)社會保障制度模式選擇的影響因素社會保障制度模式選擇受到多種因素制約,其主要因素由三方面組成,首先是各國的社會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其次是各國在選擇社會保障制度時的理論思想背景,再次是各國不同的文化因素。二、西方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比較我們選取西方國家幾種典型的社會保障制度類型,以英國、美國和智利為代表來進行分析比較。(一)英國社會保障制度分析二戰後,西方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但英國的經濟發展速度相對緩慢,工業製造由原先的世界第一位退居第三位。英國經濟所面臨的困難越來越明顯,英國社會問題尤其是貧困問題與失業問題越來越嚴重。這推動了英國政府進行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英國的社會保障體系包括國民保險、國民保健、個人社會福利、住房和教育等五個方面。其自身的特點表現為,首先,社會保障項目的完整性;其次,向家庭的滲透較深,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傳統的家庭贍養職能。因此國民保險在一定程度上為受保人承擔了贍養家庭的責任。再次,普遍性原則是戰後英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基本准則。最後,政府在社會保障制度中起主體作用。英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完全由政府機構及公共雇員運作。西方許多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雖然也有政府機構和公共雇員的參與,但比較強調社會組織的作用,如一些基金管理機構、工會、各種協會組織等等,在社會保障管理中起著較大的作用。而在制度化的保障體系之內,英國的社會組織幾乎不起什麼作用。英國國民保險直接由政府管理,成為政府一個龐大的部門。(二)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分析凱恩斯主義對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起了決定性的作用。1929年—1933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使美國遭受了嚴重的打擊,並改變了長期以來左右美國人們的傳統看法,即認為貧窮出於懶惰。1935年的《社會保障法》,對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產生深遠影響。二戰後,美國經濟的不斷發展,為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質基礎,社會經濟迅速發展,為美國政府增加社會保險種類、擴大保障范圍和提高給付標准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來源。美國廣義的保障制度是由「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兩部分組成:其中社會保險制度主要包括狹義的「社會保障項目」(老年保險、鰥寡保險和傷殘保險)、「醫療保險制度」和「失業保險制度」。同西歐國家一樣,美國的僱主和雇員也必須繳納社會保險稅才能享受到社會保險支付。而社會福利完全依靠公共開支,接受者無須為此納稅,但申請人必須通過政府的「生計審查」方可領取福利,相當於西歐的「社會救濟」。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特點是,首先,市場化、社會化的內在傾向性。在繼續實行傳統的社會保障政策的同時,大幅度改變原有社會保障的提供方式。它不僅抑制了聯邦政府日益承擔更多的社會保障責任的歷史傾向,而且開辟了使社會保障制度向市場化、社會化方向轉變的道路,進而形成了別具特色的「市場化、社會化的社會保障模式」。其次,社會保障管理與運作的多元體制。公私兼顧,聯邦、州和地方政府兼顧,非盈利組織與盈利組織兼顧。再次,美國社會保障項目的多層次性。這種多層次性主要表現在項目的結構、形式和類型上。最後,社會保障資金籌措方式的多渠道性。這集中表現在:聯邦政府提供的經費起了主渠道作用;政府徵收的企業僱主的稅收及企業主為雇員提供的福利經費成為社會保障項目的重要資金來源;各種社區及各種社會福利組織也為不同利益集團提供了社會保障的部分經費;私人通過交納保險稅和為特定的保險項目提供了社會保險經費,此外一些人的慈善性捐助也起了很大作用。(三)智利社會保障制度分析智利70年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私有化改革深受新自由主義理論的影響。在社會政策方面,它力主將能推向市場的社會福利事業轉交私人經營,改變由國家出面舉辦全部社會福利的做法。此外,智利改革受美國保守主義的影響也非常大。1973年底,皮諾切特軍政府執政,開始實施自由化經濟改革。皮諾切特軍政府在政治上基本代表中產階級利益,在經濟上主張實行私有化。從70年代末開始,皮諾切特軍政府開始實行全面的自由化經濟改革政策,而社會保障制度的私營化管理則是這場激進式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1971年—1973年間,阿連德政府由於推行國有化措施,嚴重損害了智利中產階級的政治、經濟利益,引發了一系列的政治矛盾,也導致經濟運行效率急劇下降:1971—1973年,智利年均通貨膨脹率高達295.9%,年均經濟增長率下降至1.2%,財政赤字佔GDP的比例上升到11.5%,經濟狀況嚴重惡化。智利的社會保障制度由社會福利計劃、醫療保險制度和養老金制度三個部分組成,其中養老金制度(包括殘疾和遺屬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制度都是對原來的舊制度進行重大改革後建立起來的。以養老金制度為例,其特點是,首先,個人養老儲蓄金資本化。個人在職期間每月將一定比例的工資存入個人賬戶,作為資本,由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使基金不斷增值。個人養老金的多少取決於個人在職期間的儲蓄。其次,養老基金由私營機構管理。再次,將競爭機制引入社會保險部門。各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通過提高投資利潤率和服務水平吸引更多的投保人。目前的8家管理公司是在以前的20多家公司的基礎上通過重組與合並後形成的,近70%的投保人選擇了其中的3家大公司。我們綜合上述分析,將分析歸納為表1(見表1)。表1各國社會保障制度比較理論體系模式適合條件特色缺陷代表國家自由主義儲蓄基金型新興工業化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強調自我保障,籌資方式以強制性儲蓄為主,實行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政府財政負擔重,降低競爭力新加坡、智利干預主義福利國家型經濟發達,社會物質生活水平提高全面的社會保障政府財政負擔重,不利於經濟的持續發展英國及北歐國家自保公助型工業化國家或經濟基礎雄厚國家為社會成員提供基本的經濟安全保障企業成果成本高,不利於競爭德國、西歐、美國、日本三、西方社會保障制度對我國的啟示不同的社會保障模式均有利弊,我國應根據當前的經濟、社會環境,選擇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保障模式,以滿足國民的基本需要,保障社會安定,促進經濟長期持續發展。縱觀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歷程,它們在發展的初期都十分重視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制化。在嚴明的法律體系保障下,才能保證社會保障措施的順利實施,這不僅提高了制度的穩定性,還有利於約束各方的行為。盡管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過程中出台了一系列的辦法、規則、決定等,但是還沒有一部完整的關於社會保障的立法,使得在實際操作中的許多問題找不到解決的法律依據,這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個弱點。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逐步建立各具體法規的立法,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確立社會保障的基本法。同時,還要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得到切實的執行。首先,社會保障制度的存在依據在於效率與公平目標的潛在沖突與市場失靈。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為了滿足公眾對社會經濟發展的多方面的需要,而不僅僅是保護邊緣群體的需要;福利包容的范圍遠非經濟增長、物質利益所能滿足,它是包括物質利益在內的人類各種利益的綜合;由於各種各樣的市場失靈存在,從而不加干預的市場制度甚至難以實現效率的目標,更不說社會公平與人類關注的其它目標了,因此政府幹預必不可少,通過干預來校正市場難以實現的社會功能與目標。公平和效率是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中兩個既相區別又相關聯的目標。在這里,公平不只是收入分配的公平,更是分享社會進步成果機會的公平,是性別間的公平,是強者與弱者間的公平,也是代際之間的公平;而效率則不僅指刺激人們努力工作與創新的積極性,不僅指企業不斷提高經營效率的積極性,而且指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與整個經濟的有效運行。在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公平和效率的度會有所不同。當效率不足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時,應當以追求效率增長為主要目標;當公平失衡形成妨礙經濟增長的制約力量時,則應以調節公平關系作為推動增長的主要目標。透過社會保障思想的發展,我們可以發現重視經濟效率者強調自由主義,強調依靠市場力量;重視社會公平者,則主張擴大政府幹預,通過再分配的方式來校正對公平目標的偏離。其次,社會保障模式的選擇受到價值觀念與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價值觀念主要取決於政府對於不同發展目標重要性的判斷與社會福利內容的解析,也受到一國社會文化因素的影響。而經濟發展水平則決定了一國實現公共福利目標的層次與范圍。再次,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應當很好地界定各個層次社會保障目標的責任分擔關系。由於各個層次的社會保障目標(社會保障服務)的性質有別,因而不同類別的社會保障項目,其承擔者權責劃分也就有所差別。有些可以引入市場機制(如醫療保障、養老保障等),有些則只能依靠政府來提供(如社會救濟性保障服務);如維持普通生活水準的養老保障與追求更高生活質量的養老保障等。政府的社會保障責任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在制度設計時不重視讓企業、個人承擔相應的義務或責任,即使是經濟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計劃也會走向崩潰。70年代以來,多支柱模式的興起是對以往制度設計失誤的一種校正。有效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是滿足公平與效率目標的制度,而且也是一種有生命力的制度。第四,在養老保障方面,由現收現付制轉向部分積累制雖然是符合效率原則的,但也存在明顯的轉軌成本,並會對不同群體帶來不同的利益。中國目前正由現收現付制向多支柱的模式轉化,但是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包括:個人賬戶空賬運行問題、社會保障制度規范化與制度化問題等,政府在對於此類隱性問題的解決過程中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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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中國養老保險國內外研究狀況,很急,希望得到幫助
我有財經頻道以前對中國養老現狀的專題報道,你要的話留一個郵箱,我發給你。
Ⅶ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與外國有何不同
和歐洲國家差不多。甚至個人繳費比例都差不多。
韓國是在職工退休的時候一次給予一定金額的養老金。
其它國家就不清楚了。
Ⅷ 中國養老和美國養老有何區別
一、國外CCRC養老社區模式
以美國太陽城為典型代表的CCRC模式是一種新型先進的養老社區模式,在CCRC模式下,共將老人分為三種類型:生活能夠自理且有獨立住所的自理型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他人幫助的介助型老人和完全不能自理的介護型老人三種。根據老人不同的狀況提供不同的服務類型,提供自理、介護、介助一體化的居住設施和服務。社區內配備完善的醫療設備和醫護人員,還有圖書和影音閱覽室。這種新型的養老模式可以使老人在社區中擁有更好的生活條件和生活質量。
家庭養老
以新加坡和日本為代表的家庭養老模式是一種法律要求孩子必須贍養父母或者長子繼承家產的方式。這一模式是將「在家養老」和「子女養老」結合起來,老人必須由家人贍養,同時當地政府也會根據這一情況推出特定的政策對承擔贍養老人的責任的家庭給予一定的資金和護理人員支持。中國「養兒防老」的傳統思想也是在這一養老模式中產生的。
時間銀行
以瑞士為代表的時間銀行養老模式指的是身體狀況良好的自理型老人,去照顧無法自理的,需要幫助的老人。負責該養老模式的一些責任機構會將老人的服務時間統計出來,老人的服務時間將會被存入到其社保系統的個人賬戶,並且給老人頒發一張「時間銀行卡」,當自己需要他人照顧時,可直接將卡取出使用。如果出現老人無法使用自己存儲的「服務時間」的情況,「時間銀行」便把義務服務的時間摺合成一定的金錢或物質獎勵,返還給老人。
代際學習中心
美國西雅圖有一個組織正在執行代際學習中心的計劃,該計劃指的是養老院和幼兒園合作,養老院每星期有固定的幼兒園開放日,開放日的時候幼兒園會組織孩子到養老院與老人們一起參加活動。這樣一來既能讓老人在和幼兒交流互動中感受到快樂和活力,同時也能讓幼兒園的孩子們學習到很多課外知識。
二、國內養老模式
(一)居家養老
這種養老模式和前文提到的以新加坡和日本為代表的家庭養老類似,都指的是由兒女承擔贍養照顧父母的義務,讓老人在家裡而不是養老機構中安享晚年。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很多老人對養老院或者護理院存在偏見和抗拒心理,他們不願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希望能夠與兒女一同生活,這樣的老人大多會選擇居家養老的方式。
(二)居家式社區養老
這一養老模式巧妙的將家庭居住和社區上門化服務結合起來。老人既不用離開熟悉的家庭環境到養老院居住,又可以在兒女無法照顧老人的時候得到社區人員的照顧和陪伴。這一模式彌補了家庭養老的不足,又讓社會資源得到了充足的利用。
(三)以房養老
很多有房產但無子女的老人,會選擇將自己的房產抵押出去,以等量的金額換取養老機構的服務,這種模式稱為以房養老模式。可這種模式在2014年開始試點後,效果並不理想,很多老人認為,這種養老模式是一種「騙局」。在「養兒防老」這樣傳統的養老觀念影響下,很多老人始終無法接受「以房養老」。
總結
國內外的養老模式存在很大的不同,國內老人更偏愛能夠在家和兒女共同居住的養老模式,而國外的養老模式多種多樣,有一些更加人性化的地方值得我們借鑒。
Ⅸ 各公司養老保險對比
三種,一種是社自保中的職工養老保險其次是商業保險中的養老保險另外還有種就是農村養老保險鎮保就是小城鎮保險,社保其實叫城保,區別在於鎮保退休後待遇比較低,而城保待遇較高。所以最好參加城保,鎮保主要針對郊區農民的。小城鎮社會保險簡稱「鎮保」,它是由政府設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基本制度。它不僅有基本保險部分,還有補充保險部分,是基本保險的社會統籌和補充保險的個人帳戶結合在一起的綜合性社會保險制度。「鎮保」的基本保險部分,目前包括了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和工傷保險。「鎮保」的補充保險部分,包括補充養老、補充醫療和征地人員生活補貼等用途,可以起到改善生活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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