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解決農村養老問題
隨著二十多年來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農村家庭逐漸小型化,大多以一至兩個子女為主。與此同時,隨著大批農村剩餘勞動力流入城市,以前只在城市裡出現的「空巢老人」現象,如今在中國農村也日趨普遍。由子女長年不在身邊,依靠家庭養老也就成了一種泡影。
一、實行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養老待遇,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
二、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辦法,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中央財政應給予補助,確保同一地區參保農民將來領取的基礎養老金水平是相同的,這體現了新農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地方財政對所有參保農民給予繳費補貼。
三、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保險費,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農民給予適當鼓勵。個人賬戶養老金依據本人繳費多少和年限長短,有高有低,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反映了個人收入、地區發展、集體組織實力等方面的差距,體現了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
B. 在農村,是如何養老的
一、我國農村養老方式的現狀
(一)家庭養老
家庭養老就是以血緣關系為紐帶,由家庭成員或家庭為老年人提供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的養老模式,主要是從經濟、生活、精神三個方面對老人進行照料。從根本性質分析,家庭養老是指由家庭各個成員提供養老資源的養老形式和養老制度。因為農村經濟不發達,傳統的分配方式比較單一,導致老人的老年生活缺少保障,對家庭形成很大的依賴性,於是「養兒防老」成為農村老人根深蒂固的思想,甚至成為我國老人的傳統觀念。迄今為止,家庭養老仍然占我國養老方式的主體地位,盡管有多種現象違背家庭養老的理念,比如老人遭到子女毆打甚至遺棄,這種違背倫理道德的行為遭到媒體曝光後,必然引起了社會各種人士的議論,然後通過社會輿論的力量控制此類事件的發生,將家庭養老的發展推向正常的軌道,這不僅說明了家庭養老能促進道德倫理的規范性,更能體現出家庭養老對社會的安定和發展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二)機構養老
現如今,農村閑置土地越來越多,農村老人雖在家耕種一定的土地,由於其勞動力隨著年齡的上漲而減少,老人薄弱的勞動力僅能支持他們耕種小部分的土地,相比那些年輕人的勞動力,老人已經無法通過耕種大片土地來獲得農產品,只能種植面積較少的土地解決基本的生活需求,以此為他們的日常吃、喝提供資源。但是假如某一年的土地產出量變少,老人獲得的回報就會相應降低,甚至形成入不敷出的局面,土地對養老的作用就會變得很微弱。另外,老人的子女?m不在身邊,卻也很有可能給老人帶來負擔,比如家中孫子輩的孩子一般會被留在家裡由老人撫養,家裡的整個經濟來源會依靠老人的子女,子女既要撫養下一代,又要贍養老人,更會使他們力不從心。如果家庭將重心放在小孩的身上,那麼老人必定會是受到忽視的一方,家庭養老的作用就會顯得更加微弱,因此土地養老的功能牽制到家庭養老的功能,如果土地養老得不到很好地發展,那麼也會對家庭養老形成很大的沖擊。
四、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對策
(一)結合社會各種力量,分擔家庭養老負擔
1.明確職責
雖然社會、政府、家庭及個人都是養老服務的提供者,但養老問題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需要家庭、政府、社會三種角色的相互配合與協調,倡導一種以家庭養老為主,機構養老為支柱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首先,子女個人應明確自身的責任,及時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在生活和精神上幫助老人,然後,政府及村委會應做好監督職責,分別對農村老人經濟生活方面及精神方面提供幫助,聯合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對不贍養老人的子女進行說服教育,必要時,採取相關的法律手段保護老人的基本權利。最後,社會的力量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社會宣傳的力量,通過社會文化的傳播,令子女應主動贍養老人的思想深入人心,為每個家庭的養老創造一種積極的氛圍,另一方面則是社會輿論的力量,這樣一來,虐待老人、拋棄老人的家庭就會受到社會大眾的譴責,大部分子女因受不了輿論的壓力,便會重視養老,重視老人,社會監督著家庭養老的同時,也促進了家庭養老的發展。
2.保障家庭經濟收入
農村養老一直是整個國家及社會關注的問題,即使農村家庭經濟負擔重,國家財力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投入巨資進行養老,於是我們更應該關注農村家庭的基本生存能力。實際上,大部分的農村家庭屬於中低收入的家庭,這類家庭的子女為了生存而選擇外出打工,子女每年外出打工掙得的錢用於老人小孩的日常開銷、小孩的學業費等等,餘下來的錢也是所剩無幾,如果這個家庭里有人遭遇到疾病,那麼這個家庭的抗疾病能力會很低,若無法保障這類人的生活、健康,勢必會引起整個社會乃至國家的不穩定。因此,政府一方面應分析農村每個家庭的經濟收入,協調財政投入的資金,多用於保障中低收入甚至家庭成員較多的家庭,另一方面國家應調節對農村家庭的稅收制度:我們通常所說的窮人與富人的稅收制度是一樣的,而在發達國家,低收入群體與高收入群體的稅收制度的區別征稅制度是非常健全的,他們將從富人身上征來的稅用於中低收入家庭,保證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需要和發展。因此,我國應該逐步完善稅收制度,揚長避短,使農村家庭能節約出一筆資金,用於家庭養老的發展。(二)多方面推行機構養老
近幾年,在政府的宣傳與鼓勵下,養老機構開始出現在農村老人的視野中,政府宣傳模式卻僅限於橫幅、公告等方式,導致老人對機構的服務、運營情況了解頗少,再加上老人受「養兒防老」傳統觀念的影響,對進入機構養老產生抵觸心理。於是我們可以利用志願者的身份讓老人深入了解機構養老、接受機構養老。志願者可以從大學的志願者服務團里挑選,藉助學生純真的身份是為了避免老人出現害怕受騙的思想,高校志願者通過志願者服務團定期進入養老院,給老人們帶去關懷與愛心,結合志願者的力量讓老人們相信養老機構,另一方面養老機構給予老人一天的時間,讓老人免費體驗養老機構的真實生活,消除老人心中的種種疑惑與擔憂,為養老機構的發展打下基礎。在發展機構養老的同時,政府應加強對機構的管理,努力提高機構的服務質量,加大對機構養老基礎設施設備的建設,制定規范的管理體制和監督措施,極大程度地刺激機構養老的發展。
(三)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供部分養老金
一方面,高效地利用土地,讓土地為農村家庭提供一部分養老金。針對還擁有一定勞動力的農村老人,他們雖無法種植大規模的土地來獲得收益,卻能在政府的政策中獲得經濟收入,比如現在的鄉鎮政府鼓勵各種農業產業的發展,農業產業大多數屬於大規模種植,在種植過程中會需要一定的勞動力,於是,還擁有一定勞動力的老人可以長期做這樣的勞務,工資雖比不上外出務工的子女,但能者多勞,有多少勞動力就會得到多少的回報,這樣農業產業既得到了發展,又能為農村老人提供收入渠道。另一方面,發展這些農業產業是需要各個政府及企業之間的密切聯系與合作,因此政府應該積極引進農業產業,才能更快地解決當代農村土地閑置的問題。
C. 我是農村的想辦家庭式養老院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個人申辦養老院的條件
根據國家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都可以提出辦院申請。開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有固定的服務場所(30張床位以上)、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有合適的機構名稱、完善的章程和規章制度;配備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符合衛生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申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明、固定住址、聯系方式等);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擬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固定場所(房屋、土地權證)的證明和規劃許可證件。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請,由市民政局進行審批。如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養老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
如何申辦養老院
一、 申報養老機構的主體范圍是什麼?
根據民政部《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以下稱申辦人)凡具備相應的條件,可以提出辦院申請。
二、 合法申辦人向什麼機構提出申辦申請?
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舉辦社會福利機構的籌辦申請。
三、申辦養老院,須提交哪些資料?
申辦人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機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申辦人的資格證明文件;
(三)擬辦社會福利機構資金來源的證明文件;
(四)擬辦社會福利機構固定場所的證明文件。
申辦人應當持以上材料,向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民政部門進行審批。
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組織和個人,華僑以及國外的申辦人採取合資、合作的形式舉辦社會福利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籌辦申請。並報省級人民政府外經貿部門審核。
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根據當地社會福利機構設置規劃和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審查,作出同意籌辦或者不予同意籌辦的決定,並交審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四、開辦養老院應具備什麼條件?
接到民政部門可以申辦的答復,申辦人就向該民政部門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機構。能領取證書的機構,應當符合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下列基本標准:
(一)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必備的生活設施及室外活動場地;
(二)符合國家消防安全和衛生防疫標准,符合《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和《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設計規范》;
(三)有與其服務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開辦經費;
(四)有完善的章程,機構的名稱應符合登記機關的規定和要求;
(五)有與開展服務相適應的管理和服務人員,醫務人員應當符合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資格條件,護理人員、工作人員應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健康標准。
五、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時,應當提交哪些文件?
(一)申請《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的書面報告;
(二)民政部門發給的社會福利機構籌辦批准書;
(三)服務場所的所有權證明或租用合同書;
(四)建設、消防、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的驗收報告或者審查意見書;
(五)驗資證明及資產評估報告;
(六)機構的章程和規章制度;
(七)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護理人員的名單及有效證件的復印以及工作人員的健康狀況證明;
(八)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民政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所報文件進行審查,並根據社會福利機構設置的基本標准進行實地驗收。合格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不合格的,將審查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辦人。
申辦人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准證書》後,應當到民辦非企業管理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資料來源於養老信息網:《個人申辦養老院的條件》,僅供您參考使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D. 如何建立多層次多途徑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逐步改變我過農村完全依靠家庭養老的傳統模式
首先:改變意識,農村觀念陳舊,就算有更好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沒有辦法改變觀念來實施的話也是零,其實農村的養老觀念已經再逐步改變,包括更多的農民群眾參加社保,農村養老統籌可以看出來已經有一批農民的觀念改變過來,只需正確的引導和保持就可以將這種良性轉變維持下去,直至成為大多數。其次:就多層而言,就我理解多層次應該為針對人群不同,而展開針對不收入人群的保障計劃,而這里如果單純依靠政府的制度不現實也是近期沒有辦法實現的,所以我提出的觀點是:以農村養老保障,低保為基礎,以商業保險為補充,才可以在現在的基礎上建立起來多層次保障全面的保障體系,而就未來而言,有幾個建議:一、首先要建立的是完善的財務登記制度,真正審核農民群眾的財務狀況,結局目前農民收入模糊無法統計的盲區。在這種基礎上強制徵收其收入的一定的比例用來作為其以後的養老儲蓄,實現強制儲蓄的目的,(以現在社保體系為參照)優點:快速的完善保障體系缺點:財政制度建立難度大,所得養老金相對高漲的通貨膨脹而言很難達到保值增值的目的;二、以傳統道德觀念為基礎,以迎合目前農村傳統的家族式聚集集群的現實環境,建立以村、家族或者鎮等小型集群的統籌養老保險,由地方財政補充,建立獨立基金交與當地銀行或國家單獨部門做運作,屬於原始簡單的團體互助模式,優點:地方財政壓力小,正確建立之後風險分散,有很強的微調性跟適應性。缺點:前期建立難度較大,人的重要性大於制度的重要性。三、針對農民收入特點,農民收入大多以年為單位,更多的農村仍然是要靠地吃飯,首先要分的就是兩種情況,一:靠地吃飯的農民,以土地收入為主要收入的人群,這里首先要實現的制度是土地實名制,而當其失去繼續勞作能力之後,按其名下土地多少以及年收入按一定比例計算其養老金,其土地使用權可以按照當事人的意願分配,然後按當地情況適當增加其土地使用費用,優點:可以在一定情況下杜絕黑地,私開地的情況。而將土地所創造的稅收在按比例還與農民也達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基本原則,而土地不變的情況下也杜絕了其未來的給付難度的增加,而因為退休人員的增多未來人均土地會越來越多,而其獲得的養老補助也會增加而減少空帳的出現,缺點:目前很難熬,制度很難設定二、出外務工人員,則可以參照社保的養老體系制定。
E. 農村創辦家庭式養老服務業,能吸引退休人員來農村養老嗎
可以啊,現在的農村生活水平比以前好的多,而且農村空氣環境好。農村老年人口多,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差距明顯,導致農村養老服務一直是養老服務的重點和難點。能否實現政策目標,發展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養老服務,不僅對中國意義重大,而且對世界,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有很強的示範作用。
據當地估計,機構主要為殘疾、半殘疾、老年公民和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占老年人總數的3%至4%。大多數老年人選擇在家養老,也就是說,老年人住在家裡,但社會服務進入家庭。鼓勵和支持港澳服務提供者,包括養老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省份,特別是廣東和福建設立非營利性養老機構。根據非營利養老機構的性質,香港的養老服務提供者也可以享受發展養老服務的優惠政策。
F. 農村老年人如何養老
在我國的農村地區,主要有以下幾種養老方式:
1、家庭養老
這是我國農村最主要、最普遍的養老方式,也是我國傳統文化中「孝」的集中體現,它具有其它養老方式無法比擬的優越性,在短時期內不會被其它養老方式取代,仍然是我們主流養老方式。但是在現代化的進程中,這種傳統的養老方式正受家庭規模縮小、人口流動、失地、老齡化等因素的挑戰,目前這種養老方式的質量有下降的趨勢。
2、集體養老
這是一種在農村很常見的養老方式,它是由集體經濟組織對年老多病、無依無靠的老人進行贍養的制度。其主要形式有五保制度和養老院制度。這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一部分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但是適合這種養老方式的,只是農村老年人口中很少的一部分人,並不能成為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主要形式。
3、養老保險
隨著農村老年人口數量增多及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養老保險也是一種好的養老制度來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4、儲蓄養老
這種養老方式只有少部分的農村老年人採用,他們依靠平時的積蓄用來防老,在農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場。一些農村居民對養兒防老已喪失信心,他們認為只有錢財是可靠的,因而盡可能省吃儉用,節約儲蓄以備老年需要時用。
拓展資料:
養老制度的變化:
改革開放前
改革開放之前,城鎮家庭的養老功能強大,家庭和單位合力使老年人的養老服務資源得到很好的發揮,盡管資源有限,但各盡其力。在農村,政府和集體合力為「五保」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而其他農村居民只有靠家庭,有時需要求助親戚和鄰里來照顧。中國社會的二元結構特徵在養老服務領域也表現得淋漓盡致。
改革開放後
改革開放以後,隨著市場經濟的介入,「單位人」演變為「社會人」,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消失了,單位的福利待遇越來越少了。很多企業在轉軌後,職工已經完全失去了享受單位福利待遇的機會,退休後實行社會化管理。迄今為止,依靠單位提供各種養老服務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取而代之的是由社區和企業以及各種組織提供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隨著人口、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結構的急劇變動,原有的養老服務賴以存在的社會基礎已經不復存在,為適應時代要求,重構養老服務體系、制度成為當務之急。
G. 在農村人眼裡老了就靠自己的兒子養老,靠譜嗎
子女養老的問題是共同養老,共同分擔義務,條件好的子女在經濟上要大度遷就經濟差的子女,守老人進的要遷就離老人遠的子女,總之親情不是法庭,不要計較多少得失,老人才會幸福。
H. 60歲以上農民該如何養老,靠兒女還是靠保險
老人養老一直以來都是一個社會關注度較高的問題。
農村思想比較傳統,幾乎所有老農都喜歡的養老方式都是子孫孫滿堂。但是,近年來,農業發展在播種、勞動、種植技術等領域倡導發展新農業,大量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種糧大戶和承包大戶隨著土地流轉而崛起。傳統農業的生存空間越來越小,傳統老農危在旦夕;孩子響應城市購房政策,農村空心化;人口老齡化現象普遍,農村家庭規模縮小,孩子們的養老金負擔也在增加。
所以還是要看一個家庭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析。
I. 農村養老保險必須以家庭為單位購買嗎家裡有幾個農村戶口就要一起買才可以嗎
農村不強制,城鎮人口才以家庭單位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