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不可以。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社會勞動保險(社保)不允許一次性補繳。
⑵ 在職職工可以補繳養老保險嗎
不可以補繳的,你只能繼續繳費,達到退休年齡,才能辦理退休,領取養老金
⑶ 養老保險可以補交嗎
國家統籌社會勞動保險在繳費過程中出現間斷沒關系,只要你在退休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包括視同繳費)滿15年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也就是說可以補交,只要總交費年限達到15年即可
當然,如果你間斷時間長,沒有補繳,到時領取的退休金肯定沒有正常繳費的人高。
養老保險分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不同類型的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也是不同的。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補交的,大多數地區都允許一次性補交,也允許在辦理退休時,一次性補交。
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前在部分地區是允許一次性補交的,但自從2018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一次性補交政策。
不過你在職期間,如果是企業沒有給你繳納養老保險的話,因為這不是職工個人的責任,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補交的。你可以向原單位提出申請,請單位幫你補辦,然後再根據個人情況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去選擇適合自己的繳納檔次繳納社保費。
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最低的繳納年限是15年,你可以多交,這樣就能多領取。而因為養老保險是累計計算繳納年限的,所以斷斷續續的繳納也是允許的。只有繳納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達到了退休年齡才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
斷交養老保險後可按以下處理:
1、繼續繳費。繼續繳費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代繳,一種是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
一旦參保人辭職,原單位不再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是暫時辭職的參保人,可以通過代繳的方式繼續繳費。可以將《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封存單》交給第三方機構,委託其代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和原單位一樣。
如果參保人在短時間內不打算再工作,可以用靈活就業人員的名義辦理繼續繳費。靈活就業人員只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項,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標准繳費,不同地區的繳費標准不同,以當地為准。
2、養老保險轉移
如果參保人需要前往異地工作,需要在新單位續保,那麼需要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參保人向轉入地的社保機構遞交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並提供轉出地的社保機構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交費憑證》等資料。轉入地的社保機構審核資料,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原參保地發出。
⑷ 單位職工能補交養老保險嗎
單位能補交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⑸ 煤礦工人幹了十年,才交了兩年的養老保險,以前的還能補上嗎
不可以補交呀,但是後續的可以一次性交上,自己有錢可以交啊
⑹ 從是井下工作十六年,養老金交不夠能補嗎
嗯,井下工作16年,養老金交不夠,能補嗎?
2020-01-23 13:15:20山西 - 大同勞動合同
李勇律師團隊2020-01-23 17:05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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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退休年齡原勞動關系還保留的話可以
張月律師團隊2020-02-01 19:27 解答
咨詢我
根據《關於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0】239號),參保人員因各種原因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或有繳費中斷情況的,其在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內(男:60周歲內,女:50周歲內,不包括已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可以申請補繳。
以下幾種情況不允許補繳:1、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2、被判刑勞教或收監執行期間;3、辦理外埠戶籍進京之前;4、辦理本市戶籍農轉非之前;5、國家及我市規定的不允許補繳的其他情形。請您根據您自己的檔案情況及補繳時間段是否在補繳范圍內,攜帶以下材料盡快到職介中心保險補繳手續。(例如北京)。1、檔案關系在職介中心存檔的城鎮人員,由本人攜帶存檔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人才或職介中心申請補繳。2、檔案關系在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由本人到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填寫《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承諾書》及《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申辦單》申報辦理補繳手續,並須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⑵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⑶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⑷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3、檔案關系不在存檔機構或用人單位的本市城鎮人員,應按規定在其戶口所在地存檔機構辦理個人存檔、繳納保險手續、保險正常扣款後,由本人攜帶存檔卡、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職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請補繳。4、檔案在北京市職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雙高人才、街道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的朝陽區城鎮戶口人員,由檔案所在地開具檔案審閱證明、由本人攜帶存檔卡、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各三份、北京銀行的京卡(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到職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請補繳。
⑺ 我在國企工作過可以補交養老金嗎
⑻ 怎麼補交臨時工養老保險
補臨時工養老保險的辦法:用人單位應當補辦申報手續,之後按照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核定的數額來進行補繳;如果有滯納金和罰款的,還需要足額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