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如何公式怎樣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標准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內
享受比例按下列容辦法確定:
1、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1.2%;
2、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25)×1%。
2. 過渡性養老金計發辦法具體是怎麼計算
1、在弄清楚這個問題之前,先搞明白繳費工資指數的計算方法:它是以參保人實際繳費(歷年指有幾年計算幾年)的繳費工資除以上年當地的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出當年的指數,如你1995年的繳費工資是800元,當地1994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700元,那麼你1995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就是800元除以700元=1.143;如你1996年的繳費工資是1000元,當地1995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為900元,那麼你1996年的繳費工資指數就是1000元除以900元=1.111;這樣一直計算到停止繳費年限為止;
2、下面,再將已求得的歷年的繳費工資指數相加之和除以你的實際繳費年限=你的繳費工資指數(1.143+1.111)/2(95-96的實際繳費年限);
3、再用你的繳費工資指數(1.127)乘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你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4、假如你1995年前的繳費及視同繳費年限為12.83年;
5、過渡性養老金=本人退休前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900元*1.127)乘以過渡性養老金計發比例(1.4%),再乘以12.83年。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3.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
過渡性養老金的演算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而1992年7月31日前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上述日期前的繳費年限×1.2%;繳費年限超過25年的,其享受比例為30%+(上述日期前的繳費年限-25)×1%。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法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方式:
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乘以1.2%; 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減25)乘以1%。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1、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3、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
過渡性養老金等於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以R乘以中人臨界點之前的本人繳費年限;
其中:R為計發系數,其值在1%到1.4%之間,由各地測算後確定;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等於某中人退休時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乘以本人繳費工資平均指數。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由企業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在理順分配關系,加快個人收入工資化、工資貨幣化進程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個人繳費比例。提高個人繳費比例的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職工工資增長等情況確定。為適應各地區的不同情況,對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提出兩個實施辦法,由地、市(不含縣級市)提出選擇意見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直轄市由市人民政府選擇,均報勞動部備案。各地區還可以結合本地實際,對兩個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完善。
5. 按老辦法如何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法: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繳費年限×1.2%(或1%)。
註:過渡養老金以98年6月30日前的繳費年限計算;
繳費年限滿十五年以上(指全部繳費年限)計1.2%;繳費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指全部繳費年限)計1%。
① 平均指數(計算到2001年6月底止): (全部繳費年限各年度繳費年限各年度指數∑×)A、93年指數=83.088.361309388.3693×++元元年社會平均標准工資元年本人標准工資B、各年度指數=各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各年度個人繳費工資
②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平均指數×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對「新人」和「中人」採用了不同的計算方法。
「新人」是指1998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並繳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計算方法: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中人」是指1997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並繳費年限滿15年,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
「新人」繳費年限都是實際繳費的年限。這樣,「新人」個人賬戶的儲存額就多,「中人」個人賬戶儲存額就少。所以用「過渡性養老金」來彌補「中人」個人賬戶歷史積累少的問題。
(5)過渡養老金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
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中國政府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2015年6月29日,中國人社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13日。伴隨著養老改革的扎實推進,參保人數持續增加,基金規模不斷擴大,養老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應時出台。
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由國務院近日正式頒布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這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發展史上的一項大事和重大突破,
標志著數以萬億元計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有望成為中國資本市場上的新力量。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6. 怎樣計算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計算指數回化月平答均繳費工資
(一)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三)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6)過渡養老金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過渡性養老金享有人群:
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人,享有過渡性養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