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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超過仲裁時效

發布時間:2021-12-07 15:49:11

1. 我以仲裁書為依據要求原單位補繳養老保險,仲裁委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不予受理。請問我該怎麼辦

向法院起訴

2. 請問補繳社會養老保險金仲裁時效問題

有法律依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

3. 申請單位補繳養老保險費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作出不予受理通知書,理由超過時效,那麼起訴還有用么

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兩年內的應受理。

4. 勞動仲裁補繳養老金最多補繳幾年

申請勞動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申請勞動仲裁補繳社保的,只能申請補繳一年,但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申請的,不受時效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5. 申訴補交養老保險的訴訟時效到底是一年還是兩

申訴補交養老保險的訴訟時效到底是一年。因為「申訴補交養老保險的訴訟」屬於勞動糾版紛的民事權案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6. 請求仲裁補交養老保險有訴訟時效嗎

養老保險辦理補繳手續,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戶回口本原件及復印答件(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各三份;
2.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書)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用人單位提供的申請人檔案原件(申請人檔案原件經存檔機構審驗後返還用人單位);
4.借記卡或郵政儲蓄銀行的個人結算賬戶的存摺。

7. 要求補繳養老保險,勞動仲裁時效是否已過

是超過仲裁時效了。
你應該在2010年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才可以。現在都2012年了,過了一年的時效了。

8. 公司以《勞動仲裁法》二十七條內容為由說超過仲裁時效拒絕補買保險是否合法

雖然《勞動法》規定提起仲裁一方應當在6個月的仲裁時效內提起,但是6個月為申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第2款規定:「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此條規定了單位的法定告知義務,因此如果單位沒有告知,那麼勞動者應當視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不局限於6個月時效。另,在《關於因補繳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問題的復函》中明確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廣東省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在工資中代扣繳」的規定,社會保險是強制性保險,參加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費繳納方式實行由單位代扣代繳。據此,由於用人單位的責任導致勞動者未能參加社會保險,勞動者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勞動仲裁可不按時效的限制,予以支持。對於勞動者個人原因造成未能參加社會保險而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勞動仲裁對時效內的應以支持,超過時效部分則不予支持。這一實務操作可以證明上述觀點。因此,你的申請沒有超過時效。勞動部門不受理的,你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起訴其行政不作為。應該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單位為當事人。
如果超過仲裁時效,恐怕就不好保障自己權利了。找律師的意義也不是很大,但可以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的律所或律師咨詢。如果要收取咨詢費的,建議不要咨詢了。

9. 我工作8年了,單位給補繳養老保險,需要確認勞動關系.但仲裁部門認為已經過了仲裁時效,不予仲裁咋辦

可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申請解除合同,並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這個可以通過仲裁解決。

10. 養老保險補交勞動仲裁有時效嗎

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時效是一年,如果還在上班,現在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是社保只能是從仲裁往前補繳兩年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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