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職工在退休前意外死亡,養老金能否退還
職工養老保險的當事人去世,其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余額由繼承人全額繼承,符合當地回條件者同時發放喪答葬費和撫恤金。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❷ 職工在退休前意外死亡,繳納的養老保險金怎麼辦
職工在退休前死亡,其法定或遺囑繼承人繼承其公積金賬戶、醫保賬戶中的全部余額,繼承其社會保險賬戶中個人繳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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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退休前去世交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個人賬戶的養老金,是可以繼承的,到時候到社保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領取喪葬費4對於符合條件的未成年人、年邁父母,有每月的補助。
退休前死亡的繼承按照以下流程辦理:
1、申請
亡者最後1個繳費單位攜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1)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繼承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村居委會出具的亡者與繼承人的關系證明;
5)《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及個人賬戶金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2份;
6)繼承人委託繳費單位辦理手續的委託書。
2、核對及領取
社保險經辦機構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對,符合規定的辦理繼承手續,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遺屬繼承審批表》。相關信息進行確認後,由繳費單位攜此表至社保經辦機構復核並出具《財務收據》至社保經辦機構財務部門辦理領取手續。
❹ 在退休前死亡,養老保險怎麼辦
你的擔心是有道理的,我一直提醒對於自由職業折獨立繳費的,考慮到個人承擔全部費用,而只回有部分進入個人答養老帳戶(還有一部分進入社會統籌),而出現較早身故,或領取養老金不久身故時,退回這是個人養老帳戶部分,這樣來說有一定的「不合算」風險,這種個人獨立繳的情況,一定要配合購買一份商業終身壽險,這樣如果出現問題,可以商業壽險得到一大筆補償,如果健康長壽,那領取養老金多多,這樣無論什麼情況都是「贏家」。
❺ 在退休前死亡,在社保交的養老金可退回嗎
勞動者在退休前死亡的,已經繳交的養老保險無法退回,但參加基本養老版保險的個人,因權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❻ 退休前去世了社保怎麼辦
未到退休年齡不幸去世,養老繳費的個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額返還!可由法定繼承人繼承。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繼承:
1、辦理死亡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死亡,其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
2、辦理出境定居手續:
參保人員退休前出境定居,辦理停保手續和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手續,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建立個人賬戶前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一次性退還給本人,同時終結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退休後出境定居,仍按國家、省、市的規定支付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❼ 退休前死了養老金怎麼辦
【法律分析】
職工在退休前死亡的,會退還其個人養老保險帳戶內金額包括利息,參加補充養老保險的,一並退還個人繳納部分和利息,也就是說只退計入個人帳戶的錢,進入社會統籌的不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