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
養老保險制度是政府或單位通過法律或合同形式,使繳納養老保險回費的勞動者在老年答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力隊伍後能得到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
我國自1997年開始實行統一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2005年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再次進行改革和完善。按照現行制度規定,城鎮現行制度規定,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企業繳費工資總額的20%左右,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
到達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根據職工工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2. 中國的養老金制度是什麼
養老保險政策問答
個體從業人員如何繳費和養老金如何計發?
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和城鎮自由職業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全省上一年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18%。自由職業者和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僱工由個體經濟組織和本人共同繳納(目前,僱工本人的繳納比例為7%,以後隨企業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的調整而調整)。參保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繳費滿15年的,按月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繳費不滿15年的,將個人賬戶儲存額(含利息)一次性發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職工繳費不滿15年,其養老保險待遇如何計發?
(1)1996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在《實施辦法》實施後,即1998年1月以後退休的,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規定可以補繳到15年,退休時可以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
(3)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0年的,不能補繳。除按規定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外,另按本人建立賬戶之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兩個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不同類型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計算?
1996年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後參加工作的職工計發基本養老金的結構,各不相同:
(1)新制度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新人")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其中:基礎養老金標准為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
(2)新制度實施前參加工作的職工(即所謂"中人")退休時: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一定比例的補貼和調節金。
(3)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時不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新制度實施前已經離退休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的調整辦法。即與其他離退休人員一樣,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正常調整機制。
怎樣建立職工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職工繳費同本人今後的養老待遇有什麼關系?
個人賬戶的記入比例為職工本人繳費工資的11%,其中2003年度職工個人繳納的7%全部計入,然後再從用工單位繳納的20%當中劃出4%計入職工個人賬戶;個體參保人員從本人繳納的18%當中劃出11%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是職工辦理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主要依據。一般情況下,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時間越長、繳納的工資基數越高、繳費額越大,個人賬戶儲存額就越高,退休時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就越多,反之,則越少。因此,職工遇到企業拖欠養老保險費或少報工資總額從而少繳養老保險費等情況時,有權向企業主管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各級工會及新聞媒體舉報,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和職工按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單位按當月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目前按本人月工資收入的7%繳納。但當職工個人當年月平均工資高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納,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2002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47元)。
職工個人繳費比例每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直到8%為止。
個體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不得低於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高收入者繳費基數最高不得超過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個體參保人員可在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至300%之間選擇。繳費比例目前為18%。
各類中斷繳費人員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
原為企業職工,後因失業、或因企業關閉、破產、改制、重組、兼並等原因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而中斷繳費人員,現自謀職業、靈活就業或有一定經濟收入、有能力繳費的,都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這些人員可攜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以及失業證明、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原在市本級參保企業人員到市社會勞動保險局辦理;區屬企業到區社會保險局辦理)。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後,繳費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業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由保管檔案單位代其辦理退休手續,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及對象有哪些?
凡在我省行政區劃內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自由職業者都要依法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什麼是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也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為保障退休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統一政策並強制實施的一種養老保險制度。它是我國實行的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中的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對職工退休以後的退休待遇有何影響?
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基數直接影響到職工退休以後的待遇。我們知道,新養老金計發辦法,充分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個人帳戶養老金是按照本人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記入個人帳戶的;過渡性養老金也是根據本人的繳費基數計算的。如果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並且企業沒有足額繳費,那麼,記入職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少,計算出來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就低。同樣道理,如果繳費基數大,企業和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多,那麼記入和從企業劃入個人帳戶的金額就多,退休時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20後的數額就大,計算出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就多,其養老金待遇就高。所以,每個企業職工,都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同時督促企業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這樣自己退休時養老保險金才能不受影響。
國家對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建立和管理作了哪些規定?
隨著養老金計發辦法的改革,按照國家規定,從1996年起,國家為每個職工建立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此作為職工退休時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一部分。個人帳戶建立的規模、個人帳戶使用和管理的主要內容有五個方面:(1)個人帳戶的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由個人繳費和從企業繳費中劃入兩部分組成。(2)個人帳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息;(3)個人帳戶只用於養老,不得提前支取;(4)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隨同轉移;(5)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
什麼是過渡性養老金?主要作用是什麼?
計算"中人"建立個人帳戶之前的養老金叫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統一制度後"中人"基本養老金的一個組成部分。對新制度(或"統帳結合")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員來說,由於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實行個人帳戶,則退休時的個人帳戶儲存額中沒能體現這段年限的勞動貢獻情況,因而其退休時的基本養老金不能簡單用基礎養老金加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而應再加上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就解決了這一沒有個人帳戶年限的養老金問題。
什麼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中,用於記錄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單位繳費部分劃入職工個人名下的帳戶,是職工退休時計算基本養老金中個人帳戶養老金的重要依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規模為本人繳費工資的11%。目前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6%,其餘部分由單位繳費劃入;隨著個人繳費比例的提高(最終到8%),單位劃入部分降低。職工退休時,其個人帳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120,為該職工退休時的個人帳戶養老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是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是近年來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成果的具體體現。
為什麼說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應視同職工工資同等重要?
職工的工資是應得的勞動報酬,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也是國家法律規定應得的待遇,兩者同等重要。企業繳費是為本單位職工建立養老保險關系的義務和責任。企業和職工繳費情況直接關繫到職工退休後的待遇,所以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只要正常發放工資的單位都必須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能存在有先有後、有輕有重的思想,更不能有意拒繳和拖欠。根據國家有關法律,企業在破產時,企業應繳的養老保險費,也必須在清償資產時按第一序列優先繳納。
下崗分流人員重新就業後如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1)對於原在國有企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下崗分流人員,原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實際繳費年限予以承認。重新就業並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前後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計發退休待遇。
(2)下崗分流到外商投資、私營企業的和從事個體經營等其它非公有制經濟形式就業的,應繼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繳費年限與連續工齡有什麼不同?
3. 我國目前養老保險制度現狀是怎樣的
就目前我國基本國情來講,我國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貧富差距相對較大,同時,人口老齡化現象也在不斷加重,養老保險制度也在不斷的改進與完善當中。
1.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在不斷完善當中。當今社會不同往日,人民生活水平不斷,養兒防老的觀念也在漸漸改變,導致人口老齡化問題,老年人增多便會導致更多的社會問題,“老無所依,老無所養”問題被逐漸關注,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面對此問題,國家領導人不斷提出養老保險策略,使“老有所依,老有所養”;我作為一個農村的青年,見證了國家對老年人的關心與照顧,從發放糧食,發放蓋被到發放補助金,給老年人減輕很多生活壓力,養老保險制度在不斷完善。
隨著工業的發展,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國家領導人也更加重視人人民的感受,社會存在的問題,各項制度會一直在路上,養老保險制度也會不斷得到完善,老年人生活也會更加安逸。
4. 我國養老保險新政策
新華社14日受權播發了《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新辦12月15日上午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劉永富在會上表示,中國將按照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建立起適合中國國情、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劉永富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中國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顯現出一些與社會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的問題。
他說,這一制度的覆蓋范圍不夠廣泛,大量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有參保;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沒有做實,未能真正實現部分積累的制度模式,難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對基金的需求。
他表示,養老金計發辦法不盡合理,缺乏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還不健全,養老金總體水平還不高。
同時,這一制度的統籌層次也比較低,中國多數地區還沒實行省級統籌,基金調劑能力比較弱。中國的企業年金發展滯後,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還沒建立起來。
劉永富在會上表示,隨著中國的所有制結構和就業形式的重大變化,非公經濟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迅速增加,但是大量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還沒能納入養老保險體系,這就使他們的社會保險權益受到影響。
「對此,統一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與企業職工一樣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同時對他們的參保繳費政策以及待遇計發辦法予以統一,才能使他們退休以後的基本養老保險權益得以落實。」劉永富說。
劉永富表示,目前中國不夠合理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應當改變,將採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本決定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逐步過渡」的方式來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劉永富說,按照現行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繳費滿15年以上,基礎養老金都按照當地職工上一年平均工資的20%計發。這種辦法存在問題:一是缺乏激勵約束機制。繳費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不論繳費多少,也不論繳費時間比15年延長多少,基礎養老金都一樣,這不符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原則。其次是不符合退休人員實際情況。目前中國退休人員退休後的平均余命為25年以上,而按現行計發辦法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後就沒有錢了。
他說,按照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養老金中的基礎部分增發一個百分點,上不封頂,能夠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考慮了退休人員平均余命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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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富在會上透露,將再選擇幾個地區進行擴大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另據人民日報報道指,養老保險新政策一個重大的變化是: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是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確定的原則,目標是實現基金的部分積累。但在實際運行中,由於養老保險沒有歷史積累,而退休人員越來越多,為確保當期發放,不得不動用了本應留作積累的個人賬戶基金,致使個人賬戶形成空賬。這樣既不利於養老保險制度的長遠穩健運行,也難以保證老齡化高峰到來時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為此,必須未雨綢繆,從現在開始就逐步做實個人賬戶。
做實個人賬戶後,個人賬戶基金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全部歸個人所有並且可以繼承,具有與統籌基金不同的私有屬性。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完全根據個人繳費多少來確定。這意味著,多工作——參加養老保險的工作時間長、多繳費——個人繳費基數大,將來退休後就能多得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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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繳納職工社保
養老保險分,單位繳納部分的統籌賬戶 和 個人部分養老賬戶。
養老保險繳費金額
職工繳費金額等於繳費基數乘以8%,企業繳費金額等於職工繳費基數乘以16%。
繳費基數
1. 城鎮職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
2. 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3. 超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4. 剛剛參加工作的,以第一個月工資為准。
參保人員中途死亡的:
1. 繳納期間死亡的,個人繳納8%那部分養老保險金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繼承。
2. 退休期間死亡的,個人繳納8%部分未領完的,由繼承人繼承。
養老保險退休金計算公式: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1. 基礎退休金=(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X繳費年限X1%。計算公式里有三個變數今天是不知道的,一個是退休上一年度的社會平均工資,一個是繳費年限,一個是退休時個人繳費總金額。所以,今天誰也測算不出來未來退休能夠領取多少退休金。
2.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3. 什麼是繳費年限百分比?如果繳費累計年限是20年,就是20%,如果是15年,就是15%。
4. 必須累計滿15年的繳費,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
退休年齡
男性統一60歲退休,女性為幹部身份的55歲退休,為工人身份的50歲退休。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最低繳費年限15年。繳費必須累計滿15年的,當然可以多交,到時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到退休時,累計繳費不夠15年的怎麼辦:
1.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 如果個人不願意繼續繳費至滿十五年的,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此養老保障制度規定領取養老金。
6. 個人退休收入的來源有哪些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初步建立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主要內容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社會保障。
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主要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養老保險。我國現已基本形成以基本養老保險為核心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框架。按現行制度規定,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承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一般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由本人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18%左右繳費。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失業保險。我國的失業保險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保險費。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職工個人為本人工資收入的1%。在失業保險基金入不敷出時,財政給予必要補貼。
醫療保險。1998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確定了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奠定了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基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引入醫療費用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分擔機制和個人賬戶的約束機制,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覆蓋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並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資金來源主要為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此外,我國還設立了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我國所有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已全部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費水平、上年物價水平等基本生存所需物品、未成年人義務教育費用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情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由地方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對財政確有困難的地區,中央財政給予支持。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根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特點,我國在農村實行與城鎮有別的社會保障辦法。目前,正在積極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農村社會救助措施,以及探索並逐步解決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問題。
現階段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具有低水平、廣覆蓋、多層次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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