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在村裡開展贍養老人宣傳和教育
第一、大力發展農村經濟。目前農村老年人所遇到的養老、醫療等各種問題,都與農村經濟的落後有關。農村經濟發達了,農村老年人的物質生活水平提高了,精神文化生活也會隨之提高。
第二、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農村老人的保障、保險體系。在繼續穩定和強化家庭養老方式和政府發放養老金的前提下,農村養老保險必須由家庭養老方式向社會養老方式過渡。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我國延續了幾千年的家庭養老方式受到強烈沖擊。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家庭逐漸小型化、核心化,相應的家庭收入減少,贍養的能力降低,現行的農村家庭養老方式已難以承擔農村養老保障的負荷。再加上就業競爭激烈,要求子女在事業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家庭養老能力。
第三、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完善合作醫療制度,提高農村的醫療服務水平。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完善與發展合作醫療制度。
第四、村委會要發揮應有作用,解決農村老年人生活方面的一些具體問題。村委會婦女主任應明確自己的職責,應經常組織婦女們開展關於贍養老人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並建立相應的激勵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做好農村老人活動中心建設,使老人活動有場所,經常組織老年人開展活動,讓老年人能有人說說話,談談心,消除內心的孤獨與寂寞。
第五、作為年輕人,工作再忙,錢再要掙,切不可忘了家裡的老人,一定要抽出時間經常回家看望老人,哪怕只回家陪他們說說話。在老人身邊的子女,更應幫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各種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修改和施行,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老年人問題的高度重視。我們相信,只要各級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把法律要求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子女都能各盡其能,農村老年人一定會老有所養、老有所樂。
② 村裡簽的不贍養老人符合法律依據嗎
村裡簽了這種不贍養老人不符合法律,因為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專義務屬,這種義務不是說可以放棄的,它是你必須履行的一種義務。當然子女之間可以依據老人財產之間的分割,或者是一些幫助,或者是自己的經濟能力去具體的去贍養。有的人有錢了多出錢多贍養,沒錢的少出錢多出力都是一樣的,你這種不贍養的或者是雙方簽訂的這種。不合法也是不合理的。
③ 法律咨詢 農村贍養老人的法律咨詢
1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贍養老人是兒女應盡的責任與義務,不因性別、數量而有異。兒子養老人是中國的舊傳統而已,傳統不等於合理合法,也不等於受到現行法律的保護。
2 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起訴,讓伯伯姑姑和你父母一起對老人贍養,並補齊之前的老人生活費用.同時起訴你姑姑的誹謗罪,因為現在她的行為已經明顯違法.同時,你可以請求其支付你父母的精神損失費,另外可以以名譽受損為由,請求法院令其公開賠理道歉.
3一些農村人會有」清官難斷家務事」」家醜不可外揚」等陳舊、法律意識淡薄的觀念。其實親人間能合理協商去解決問題最好,家和方能萬事興。但如果不行的話,尋求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有何不可呢?
④ 農村贍養老人材料怎麼寫
贍養老人是法律規定給子女的義務,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都是一樣的,沒有回區別。
農村有一些答贍養老人的習慣,主要是女兒一般不分財產,也不贍養父母,但是,隨著獨生子女政策的不斷執行,女兒和兒子一樣,都得贍養自己的父母,過去的女兒不分家產、也不贍養父母的習慣正在改變。
鑒於此:對農村贍養老人提出以下建議,供您參考:
1、贍養義務盡量定的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既不能定的太高,也不能定得太低,可以給一個增長量,隨著物價的上漲等情況,建議定期增加一定的贍養金額等。
2、贍養義務盡量定的詳細,越詳細越好,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執行,有些原則性的規定,不便於執行,也不少落實到位。
3、對所有的子女都應有義務的規定,可以根據自己的不同情況,落實不同的義務。
4、由於贍養義務法律規定比較原則,落實到詳細的贍養協議上,找個專業的律師,會給你提供更加有保證的幫助。
⑤ 關於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疑問,請解答。
首先,贍養是法定的義務,不是補償。
其次,對於怎麼贍養老人,大家可以協商解決,一般取決於老人的意思。
如果老人每月擁有退休金及醫療保險等,還有一套獨立小院的房子和幾畝耕地,本人自願隨小兒子生活,二個兒子家庭生活確實困難,原則可以少出或者不出贍養費。
老人有退休金和耕地,完全可以獨立生活,不用兒子們贍養。
⑥ 農村老人贍養法律法規
贍養老人主要是指在老人沒有勞動能力,獲得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如果老人有經濟來源的話,可以不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1條規定:「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婚姻法》第28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⑦ 有沒有關於農村老人贍養的法律資料
《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該義務為法定義務,是不能免除的,且每個人的義務內容同等,但是在履行上要以贍養人的實際能力為限,由贍養人與被贍養人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的,則由人民法院認定。 人民法院認定贍養費的標准包括:當地的經濟水平、被贍養人的實際需求、贍養人的經濟能力。具體而言: 對於城市戶口的老年人的贍養費給付標准,各省市出台的關於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中,都有關於贍養費和撫養費的計算方法的規定。贍養費一般按家庭總收入減去家庭成員城市居民平均生活標准,剩餘部分按其贍養人數的平均數額計算。 對於農村戶口的老年人,一般按照當地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當地農民年人均生活費數據為基準。 需要指出的是, 給付贍養費的數額,是根據贍養人的經濟狀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和被贍養人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的。 隨著時間的推移和被贍養人實際需要,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數額。要求增加贍養費,但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法院原先判決的贍養費不能保障被贍養人的基本生活; 2、贍養義務人有能力負擔。 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可以要求增加贍養費。
⑧ 關於子女贍養老人的法律問題
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里,明確單獨有一章規定了關於老年人贍養的一些法律問題。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法律規定來看,子女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贍養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經濟上的供養、經濟上的慰藉。現實生活中很多子女以為只要給老人錢,讓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這里邊應該還包含另外一個義務是精神上的慰藉,應該經常給老人打電話,時常回家看看等等。還有子女應該對老年人的醫葯費應當給予支持、支付,還應當保證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權利。應當保證自己父母所應有的承包的土地不應該拋荒、耕種,耕種獲得的收益應該歸屬於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們國家從法律上來看子女為自己的老人有贍養的義務,如果違反都應該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或者是民事責任。
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十條 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二條 贍養人對患病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第十三條 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四條 贍養人有義務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條 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十六條 老年人與配偶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由兄、姊扶養的弟、妹成年後,有負擔能力的,對年老無贍養人的兄、姊有扶養的義務。
第十七條 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並徵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贍養人所在組織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十八條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十九條 老年人有權依法處分個人的財產,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強行索取老年人的財物。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予的權利。
⑨ 農村子女對老人贍養問題的法律要怎麼解決
農村普遍實行贍養分工的方式,即兒子承擔主要義務,女兒負責次要事宜,例如洗洗刷刷、縫縫補補,卧床不起也得親身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