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的基本養老保險可以提取嗎
社保的基本養老保險,由政府補助個人繳納相結合,如果退保,個人繳納部分可以提取。
⑵ 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么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但在以下兩種特殊情況下可以:
1、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⑶ 養老保險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兩者的區別主要在於繳費數額、退休待遇及參保對象不一樣:
1,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為本轄區內的非農業戶口人員;
2,而社保的參保對像與戶口性質無關,只要符合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0條規定的,都可以參保;
3,兩者在同等繳費年限的情況下,退休待遇及繳費基數都不一樣。
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城鎮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新農保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員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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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么
養老保險在滿足了一定條件和繳納年限後是可以取出來的。養老保險是給勞動者年老喪失勞動力厚的生活保障,在沒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取出養老金。
需要符合相關條件,具體如下:
第一種: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種:外籍、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台、港、澳來滬工作人員參保後,與本市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聘用)關系並離境的,可申請辦理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種:本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含依照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四種: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死亡後,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拓展資料
養老保險的種類主要有哪些呢
我國的養老保險目前主要分為商業養老保險和社會養老保險兩大類。 商業養老保險主要是各個保險公司承保的商業合同行為,受銀保監會的監督管理。 社會養老保險是按照我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由國家建立並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目前由各級人社部門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工作將納入國庫,有稅務部門承擔。 其實,除了這兩大類養老保險,還有一個中間的養老制度,叫做「年金制度」。企業的叫企業年金,機關事業單位叫職業年金,也屬於養老方面的制度,但不屬於保險。
職工養老保險未交滿15年未到退休年齡不可以取出。
1、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年限的參保人員,不能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
2、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年限的,允許其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直至繳費年限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規定年限,其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繳費年限符合規定條件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次月起享受。
3、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費不足15年的,參保單位應將其減少,本人可以按城鎮個體勞動者辦法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直至繳費年限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4、如若不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轉換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並按當年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平均繳費額折算繳費年限,年滿60周歲後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⑸ 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不可以。
基本養老保險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強制建立和實施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在這一制度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繳納養老保險費,在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勞動崗位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向其支付養老金等待遇,從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由單位和職工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建立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只有達到法定退休條件,辦理退休之後,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退還本人或者繼承人:
1、參保人員死亡的。
2、喪失我國國籍的。
3、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
(5)養老保險可以提取嗎最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鄭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⑹ 養老保險能否提取出來
你這種情況養老保險不能提取出來,除非是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出國定居、重復參保或者參保人死亡,才能提取養老保險。
准備去別的城市,可以辦理養老保險的異地轉移,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不影響個人養老保險權益的累積,也不影響個人養老金的計算。
1.辦理離職證,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地區流動前,先要到企業開具離職證,然後到企業所屬社保機構申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員跨省就業後,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本人,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3.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勞動者變更勞動關系的,養老保險關系隨同轉移。如果勞動者跨省市、或者在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即所謂的跨統籌區域)流動的,不僅養老保險關系隨同轉移,而且同時把個人賬戶金額一起轉移到新就業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繼續繳費,之前與之後的繳費年限累積計算。所以說「不論職工哪裡干,保險關系連續算」。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