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有沒有用,不交可以嗎
養老保險是一種抄社會保障機制,用於保障人們年老時,能夠老有所養、老有所依。尤其是當下,面臨著一對夫婦要贍養多位老人的社會現實,繳納養老保險應當說是一種正確的選擇。因為它即會給自己一份保障,又會減輕子女壓力,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說是否繳納養老保險,這要根據個人意願。現如今,大多數人都徘徊在一種想法當中:「如果繳納養老保險,本人沒有享受幾年,人就去了,那不就賠了嗎?不就不合適了嗎?」但是我們要知道,繳納養老保險不是投資,而是購買保障。它所能回報的就是能夠老有所養,不連累子女,最大程度的減輕子女的負擔。
再說句題外話:當你開始享受這份保障的時候,你的子女也正處於他人生當中的黃金時段。如果他沒有負擔,沒有後顧之憂,一心的在社會上打拚,那樣一來,他的幸福指數會是什麼樣,我想不會很低。可存款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它也只是銀行里的數目字而已,又會給子女帶來多少幸福指數呢?答案是:也會有,但那也只是一瞬間的事。
㈡ 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交了到底有沒有用
肯定是有用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越多越好。
一、醫療保險:
1、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2、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
二、養老保險:
1、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規定,從2016 年5月1日起,將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
(2)養老金沒用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根據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參保人到醫療保險機構報銷自己看病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條件:
(1)參保人員必須到基本醫療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或持定點醫院的大夫開具的醫葯處方到社會保險機構確定的定點零售葯店外購葯品。
(2)參保人員在看病就醫過程中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范圍和給付標准,才能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
(3)參保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中,在社會醫療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上與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費用部分,由社會醫療統籌基金統一比例支付。
保險費征繳
(一)申報受理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受理參保單位填報的《醫療保險繳費基數變更申報表》,並要求提供以下資料:
1.工資發放明細表;
2.《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3.醫保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
(二)繳費核定
1.醫保機構征繳部門審核參保單位填報的繳費申報核定表格及有關資料。審核通過後,辦理參保人員核定或增減手續。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繳費申報和核定情況,為新增參保人員及時記錄參保時間、當期繳費工資等信息。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參保單位申報情況核定當期繳費基數。
3.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核定的參保單位當期繳費基數、繳費費率計算應繳數額,並列印出《醫療保險繳費通知單》反饋申報單位,並以此為依據進行徵收。
(三)費用徵收
1.醫保機構通過「收入戶存款」開戶銀行收費,也可採取支票、現金、電匯、本票等方式收費,並開具專用收款憑證。醫保機構財務管理部門每月與銀行對賬結算,並將到賬情況反饋給征繳部門。
2.醫保機構征繳部門根據財務管理部門反饋的醫療保險費繳納情況,向申報後未足額或未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參保單位發出《社會保險費催繳通知單》。逾期不執行的,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情況和資料,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限期改正。
3.每月25日前,參保單位延遲繳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滯納金。可一次性繳一個月、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繳的,應從季度初或年初繳費。暫無能力繳納的,申請緩繳,緩繳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
㈢ 我以後老了沒退休金,快嚇死了,也交不起養老保險,怎麼辦會嚇死
你以後老了沒退休金,被嚇死了,也交不起養老保險,有這種想法說明心理承受回能力太差了,心理承答受能力差最主要的原因是,一生都沒有經歷過大的波折和風險,人過得平淡,不冒險,只想著吃喝玩樂,這些都是有害無益的,結果就是格局越來越小,生存能力越來越差。
㈣ 沒到退休年齡人已經去世,養老金怎麼辦
還沒到退休年齡就已經去世,那麼養老金還可以領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第四十條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調整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㈤ 為什麼經常出現領取的退休金沒有繳納的金額多
說到退休金,先得了解什麼是退休;
退休(retire),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2011年1月起,我國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12。
㈥ 養老金沒用完,能不能繼承
參保人去世後,親屬可繼承個人賬戶余額,領取一次性喪葬費、撫恤金。
㈦ 沒有退休金的人多嗎,他們老了沒退休金靠什麼生活啊,能活下去嗎
沒有退休金的人不在少數。
他們老了可依靠以前的勞動積累和子女的擅養生活,我們的先輩都是這樣活下去的。
……
享有退休金待遇的,基本上都是有工作單位的人,平時從工資里扣除一部分,單位補貼一部分充做養老保險金,退休後納入社會保障,按月撥付退休養老金。
其他沒有工作單位的人,可詢問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申請獲取社會保障的養老待遇。
……
沒有子女也沒有積蓄的老人,可找街村委員會,或者是找民政局解決~
總的來說,就是敗家子老人也不會被餓死~
但是,生命是個人的,我們都要為自身的生存負責。
如果,我們喪失了自我維護生命的能力,就是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
㈧ 社會上有大量沒買和買不起養老金的人怎麼辦
現在問題是,不交社保、不買養老金的人佔比這么多,他們的將來會怎樣?第一,對於那些曾經交過社保,只是由於種種原因,沒有交足15年的,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一交性補齊15年養老保險,然後辦理退休手續。退休後享受的待遇都一樣,就是不能享受相應的個人賬戶利息以及國家補貼了。
第二,對於從來沒有參加過職工養老保險,那隻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代替,它通常是職工養老保險的補充。但是城鄉養老保險待遇低,不能滿足生活需要。當然,你也不必像職工養老保險那樣,交納太多費用。所以,通常這部分人要有一定的積蓄,這樣才能維持基本生活。也可以再買一份商業養老保險來使自己晚年生活過得更好一些。
第三,如果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不能滿足生活需求時,60歲左右的退休者,可以通過繼續工作來積蓄一點資金,以備70、80歲時使用。在日本由於養老金不高,60至70歲參加工作的老年人有很多。實在不行,可以通過「以房養老」的方式,來解決70、80歲時住養老院的問題。當然,如果能得到兒女的資金上的支持是最好的,如果兒女沒有撫養能力,那隻能選擇「以房養老」模式。
實際上,目前國內參與社保的人數占總就業人數比重只有38%,也就是說大部分人沒有參加過社保,而曾經參加過社保的職工,只要到了規定退休年齡,補足15年差額部分,就可以了退休了。而對於從來沒有參加過社保的群體來說,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個待遇要比職工養老保險差遠了。所以,很多人可以通過繼續工作、以房養老,參加商業養老保險等方式來解決養老問題。所以,只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很有必要,它關乎多數人未來養老福利待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