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從什麼時候開始國家要求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養老保險
勞動合同法從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08年1月1日起,就規定強制用工單位必版須要為員工繳納"五險權一金"。
1)職工繳納社保基數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上年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平均,新參加工作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全省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於上年全省平均工資的300%。
2)繳費比例養老保險28%(企業20、個人8%),醫療保險10%(企業8%、個人2%),失業保險3%(企業2Z%、個人1%),工傷和生育保險按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由企業全額繳納。
應當自企業成立或者職工入職30日內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並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❷ 國家規定企業為職工繳納社保是從哪年開始的
❸ 從何時起國家法律規定企事業單位要給員工交養老保險金
從1995年5月1日起企業就應當給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
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1994年7月5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該法律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動法》第九章「社會保險和福利」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❹ 企業為員工上養老保險,對年齡有沒有限制,是大於多少歲不給上保險的 有沒有這個說法
國家現行的養老保險條款明確規定,企業必須依法為其職工辦理養老保險,只要是合法的,只要職工在退休年齡以下的,企業都必須投保,是沒有具體的年齡限制的。
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城鎮單位就業取得勞動收入的,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和職工未繳納的,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予以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❺ 企業必須給員工交養老保險這個規定是從哪年實施的
企業必須給員工交養老保險這個規定是從1995年1月1日,勞動法實施之日。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險種。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勞動者在年老、失業、患病、工傷、生育而減少勞動收入時給予經濟補償,使他們能夠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障。
2、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是:職工所在企業繳納20%,職工個人承擔8%。以前的規定是,單位那20%裡面的一部分和個人的8%全部劃入個人賬戶,現在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僅個人繳的那8%劃入個人賬戶。
❻ 國家從何時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交養老保險金,以前的養老保險金是否要補交
對的,只要產生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期間,就需要補交的。
這是你應該享受的福利待遇。
根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保險,因此購買社保是必須的,屬於強制保險。
你可以跟單位申請並協商解決,無果的情況下,向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反映和投訴,或當地法院提起訴訟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決的。
其證據就是工資條,同事的詞言/詞,工牌等勞動關系證明。
❼ 國家規定企事業單位從什麼時候開始要為職工繳養老保險啊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規定中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繳費單位中凡符合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其以上的,從辦理退休手續的下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7)養老保險規定哪年必須給員工上擴展閱讀
按照湘勞社發[2002]24號文件規定,在國家無新的規定之前,參加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中,凡未達到國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幹部滿55周歲,女工人滿55周歲)辦理了提前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含按照和參照公務員條例提前退休的人員),
在其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前,除國家已有規定者外,所在單位應當繼續為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繳納部分。
繳費基數為退休人員被批准退休前的繳費工資。提前退休人員個人不再繳納,其個人帳戶也不再從單位繳費中按比例劃轉。
其基本養老金(含按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正常調整增加的待遇)由原單位支付,待其達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齡後,轉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❽ 請問一下 勞動法規定是那一年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買養老保險的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
(七)社會保險;
................
中國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內險(含城鎮職工容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等)、醫療保險(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種。
❾ 勞動法規定多長時間必須為員工買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9)養老保險規定哪年必須給員工上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法》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