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給職工少交養老保險金社保部門該如何處罰企業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對於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應該內給予處罰。
第八十四條容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Ⅱ 原來公司少繳了兩年養老保險,已經隔了幾年才知道怎麼辦
退休時一並補繳(前提是你在此斷繳期間沒有領取失業金),深圳社保可以這么操作的
Ⅲ 退休後發現養老保險少交了怎麼辦
各地政策有所區別,但是社保補繳均十分困難。基本上無法再要求社保管理部門為個人追繳補足養老保險,並且尚無法律法規對該種情形如何處理進行規定,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存在較大困難。
以深圳市為例,只規定了兩年內的補繳政策,《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第四十條規定:「職工認為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向市社保機構投訴、舉報」。即在法定的兩年追訴時效內,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費,該員工可以向市社保機構投訴、舉報,經查證屬實後,該員工兩年法定追訴時效內所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可以補繳。
對超過兩年追繳時效的養老保險欠費補繳,在養老條例之前的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超過法定強制追繳時效的,可以申請補繳養老保險費,並自應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企業少繳養老保險案例擴展閱讀:
【案例】
2012年,老張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辦理退休手續的過程中,老張發現,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期間,原單位沒有給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因少繳納了養老保險,老張領取的退休金自然也少於正常繳納所能領取的數額。在與原單位交涉無果後,老張氣憤地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原單位賠償自己相關經濟損失。
【法院判決】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老張已於2012年經核准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但老張未能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以證明其屬於應當繳納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期間養老保險而被告未為其繳納,並且未能提交證明這期間的養老保險確實無法補繳和確認補償標准等證明材料。最終,法院裁定駁回了老張的訴訟請求。
Ⅳ 08年前企業少繳養老保險,如何要經濟補償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企業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者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予以行政處罰,並將企業違法行為的信息依法計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企業給被保險人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造成損失的,被保險人有權要求企業賠償。你可以根據此條規定向單位索賠,但是你必須有02年-04年的工資總額證據,可以要求單位補繳保險費。
Ⅳ 高院最新案例:公司未繳社保導致養老保險待遇損失怎麼賠
鄭小復鳳於2001年3月17日到無錫新偉公制司工作,2012年4月18日年滿50周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仍繼續在公司工作,在職期間未參加社會保險。
2016年6月,公司以口頭方式辭退鄭小鳳,通知其於2016年7月1日前離職。
鄭小鳳認為其與2016年6月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時在公司已連續工作滿15年,公司未繳社保,導致其無法領取退休金,公司應賠償養老保險等社保待遇損失50萬元及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15萬元。
Ⅵ 請問企業少繳養老保險_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應當為你補交少交部份。你也可以向社會和勞動保障部門反映要求更正。
Ⅶ 企業少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在職員工參保繳納社保,單位不為員工辦理參保是違法行為。
Ⅷ 企業效益不好可以少繳職工養老保險費嗎
企業不能以效益不好為由,少繳職工養老保險費。我國《勞動法》第72 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4 條規定,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是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得因任何理由少繳或不繳。
Ⅸ 單位少繳了養老保險怎麼辦
單位不給我交養老保險,只交了其他四險,養老保險只顯示個人繳費。沒見有企業繳費的一部分。這種該怎麼處理?
Ⅹ 由於單位原因,少交保險造成養老金低怎麼辦
政府相關部門從19年開始有社會保險補繳新規定,每年補繳保險只可以補繳去年一年險費。有些單位按照當地最低社會保險繳納職工退休只能按照相應險費標准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