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會養老保險
可以交,讓老人不用擔心老了沒錢用∞∞心情好,自然就活的更長久
② 雲南省個舊市養老保險
個舊屬於雲南省境內的,所以社保規定根據雲南省的規定。
雲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聯發了《關於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雲人社發〔2016〕155號,以下簡稱《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1.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1)執行時間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限暫定兩年;
(2)調整標准為單位參保總費率降至27%,其中單位繳費費率從20%下調為19%,個人繳費費率8%不變。靈活就業人員費率不變。
2.失業保險
(1)執行時間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限暫定兩年;
(2)調整標准為在2015年已降低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繳費費率由2%下調為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由1.4%下調為1%,個人繳費費率由0.6%下調為0.5%。
3.工傷保險
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的決定。
執行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起,各統籌地調整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將企業工傷風險類別由原來的三類劃分為八類,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費率區間由原來的0.5%-3%左右,調整為0.2%-1.9%左右。
4.生育保險
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
執行時間從2015年10月1日起,各統籌地基金累計結餘9個月支付額的,應下調生育保險費率為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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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雲南個舊市社保今年交多少養老保險
4月8日,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今年全省將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增幅為10%。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兩項待遇調整將於本月底前落實到位。
退休職工養老金再漲10%
省人社廳負責人介紹,此次對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當地2014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要充分體現公平的原則。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傾斜的對象主要是高齡人員、退休時間早、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基礎養老金調整,從2014年7月1日起,中央財政支付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從原來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同時,省財政支付的重度殘疾人員的養老補助金標准也將同步提高。
調整幅度與繳費多少掛鉤
據了解,我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已經連續第11次提高。特別是在當前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增速放緩、財政收支壓力加大的大背景下,本次調整更顯得有價值。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最大的不同就在於掛鉤調整不僅與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還增加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繳費激勵機制,引導適齡人群早參保、多繳費、長繳費,逐步提高個人賬戶的積累,逐步構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本月底待遇調整到位
本次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待遇調整,將在本月兌現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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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查詢
個體繳費的比例是20%,8%計入個人賬戶。
你的繳費基數是2760,2760*20%*12個月=6624元(你的繳費)
2760*8%*12個月=2649.6(你的個人賬戶)
是否可以解決您的問題?
⑤ 社會養老保險地址電話
一、養老保險保險是五險中的一種,養老保險最低繳納年限為180個月這算為年限大致為15年。養老保險交的年限較多的在領取退休金時則可以多領取費用。養老保險的繳納是允許間斷性繳納的,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單獨辦理養老保險需帶上身份證、戶口簿。
二、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三資、私營企業外來務工人員
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單位繳納個人繳納
養老保險22%7%20%7%13%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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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雲南省個舊市二養老保險
參加保險和簽訂勞動合同是兩回事。你要先簽合同後買保險。勞資方簽訂和解除勞動合同後都要去個舊市勞動局5樓登記(地點在大橋頭那邊)
你是勞動者還是資方?
單位職工的流程全部是資方(用人單位)去做就OK了。
1.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在市社保中心(在個舊的州機關幼兒園旁邊)一樓門口是家賣花的,你上2樓帶上身份證和你的勞動合同或者工資收入證明找分管你單位的專管員就行了;
2.工傷、生育保險、是同一個科。在社保中心3樓,其他的同上。
3.醫療保險在市醫保中心2樓,在個舊市婦幼保健院的旁邊,材料也同上。
希望能幫到你。還有什麼問題嗎?
不知你是什麼單位?一般來說:社會保險登記證(在社保中心3樓,工生科辦公室的旁邊那間)是遲早都要辦的,反正又不要錢,你就先去辦了吧.養老保險是最重要的,你必須先去參加養老,然後醫保那邊才會給你參保(醫保有職工基本保,職工住院保,居民保之分,你要想好參加哪一種)
社保分為這5險: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除了工傷生育是同一個科外其他都是分開的。失業科就在2樓,養老的旁邊。
解除勞動合同當然需要辦理手續(如果你是正規單位要與職工簽正規合同的話),地點在市勞動局5樓,你帶合同書去就OK了。
格滿意了?再不會么我親自幫你克辦,嘿嘿
社保本身就是社會保障的意思,只要是企業單位,不分私營國營,去辦理時當然要填各種表格,你分別去到各科室問他們的工作人員就行了,不用客氣。你最好把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法人身份證、參保職工身份證、參保職工相片、合同書、工資表之類都帶去。免得到時來回跑。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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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紅河州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很簡單,社保的費用一般從公司賬上扣,或者由公司繳納,個人繳納的部分由公司代收。
你的養老繳費手冊如果在你手中的話,那就不要把錢付給公司,不聞不問就OK了。
公司不會為你負擔這筆費用,自然會想辦法幫你解決。
反正這件事肯定要你們單位出來辦理。你自己憑一己之力找誰也沒有用。就算勞動監察也不行。
要不跟單位領導談談,社保關系是基於勞動關系來的。如果他不幫你轉出來,法律上會認同你還是這家公司的員工,你是可以向他要求每月的工資的。你要把對他有害的情況告訴他。
領導基於自己利益的考慮,也許會幫你辦的。
農村社會保險怎麼讓農民買賬
財政支農費用中增加農村社保補貼金
部分減免農業稅強制變為農村社保金
為流動農民開設養老保險金動態賬戶
為失地農民建立以土地換保障的制度
編者按
六千萬元與參保農民命運攸關的養命錢,竟被雲南省紅河州民政局以增息升值為名出借給他人,造成巨額債務無法清償。
2月8日,視點版以《六千萬養老錢是如何被挪用的》為題,報道了這起挪用農保基金案的前前後後。
六十餘家報紙、網站幾乎同時轉載了這篇報道。
「目前,民政、勞動部門負責管理、使用的公益性基金基本上無人監管。如上級無要求,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一般情況下不會過問,管理部門的領導如果心術不正,就會為一己或部門利益挪用基金。」
「凡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總能抓出一堆不廉潔或是不作為的官員。問題早就存在並有所反應,為什麼管理者總是後知後覺?」
……
從網友的評論中不難看出,農民養老錢的安危受到極大關注。
農保基金管理存在哪些問題?造成問題的原因是什麼?該如何解決呢?王永超
「村幹部說養老保險好,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到時會不會給錢。後來一想是國家辦的,國家總不至於騙咱,就決定先少繳些,看看再說。」山東省泰安市農民晏應盛的說法,反映出部分投保農民的矛盾心理。
根據《中國勞動統計年鑒》的統計,2003年我國農村參保人員223.9萬人,其中鄉鎮企業參保人員139.7萬人,累計參保人數5428萬人,當年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員共有197.6萬人,人均每月領取養老金只有40元。如果扣除鄉鎮企業職工的參保人數和相應的養老保險基金,只計算農村農民的繳費和養老金的發放,按照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農民的參保年齡為20至60歲,分2元至20元10檔繳費,若每月繳費2元,10年後參保農民每月僅能夠領到4.7元的養老金,15年後每月也只有9.9元。
據了解,絕大多數投保者投的是最低檔次,即每月2元。由於管理費增加及銀行利率下降等因素,參保者實際領取的標准可能還要低。從投保的實際狀況看,靠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這一目的根本難以達到。
農民不願買農保賬各地退保現象增多
「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險工作可謂困難重重,一些地方甚至出現大規模的退保現象。」四川省巴中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朱榮宗憂心忡忡地說。
朱榮宗說,目前,各地農保辦法不統一,大多數農民認為這是地方行為,擔心時間長政策會變,養老金難兌現,因而影響了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另外,參保范圍和對象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相交叉,政策界限不清。如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有的以個體工商戶身份納入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有的參加農村養老保險。
據中國人民大學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專家楊立雄介紹,民政部從1990年開始在部分農村地區進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兩年後向全國推廣。「高峰時全國大約有八千多萬農村人口入保,但這一數字從1998年開始下滑,目前只有五千多萬人,也就是說,15年來,佔中國人口60%的農民絕大多數都沒有加入社會養老體系之內,其老年生活主要依靠土地和子女。」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楊立雄認為,主要原因是,盡管按照當時的政策,農村養老保險採取以個人繳費為主、國家政策扶持、集體適當資助和建立個人賬戶的辦法,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大多數集體無力或不願對農保給予補助,其集體補助、國家政策扶持難以實現,致使絕大多數參保農民得不到任何補貼,個人繳納為主變成了完全由個人繳納,社會保險演變為個人儲蓄保險。
「這是導致部分農民中斷投保的原因之一。」此外,朱榮宗認為,近十年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農保個人賬戶計息標准由最高時的12%下調到2.5%。按原來的較高利率計算的養老金難以兌現,加之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保基金保值都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這是導致部分農民退保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農保沒有統一法律地方立法依據不足
海南省海口市委黨校科研開發部主任、農村問題專家王天意說,中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探索雖然有了十幾年的實踐,但一直存在法律保障缺失的問題。
「由於沒有關於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專門法規,各地農保實踐中存在許多困惑,地方立法難找依據。」王天意說,他曾到煙台、青島、蘇州等地農保部門考察,各地農保部門的同志普遍反映,1992年頒布實施的《縣級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許多規定顯得有點過時,實踐中難以行得通,而各種文件和領導講話的內容過於籠統和原則,他們在制定本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時找不到比較有力的立法依據,只好各自為政,把辦法確定為暫行辦法,結果大大降低了地方立法的規范性和長期性、穩定性。
管理體制條塊分割不利開展農保工作
王天意說,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存在條塊分割的現實。
「勞動保障部門負責養老保險,衛生部門負責合作醫療,民政部門負責救濟、低保和社會優撫,計劃生育部門負責計生對象的保險,還有扶貧部門搞的也是農村社會保障問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孫濤把農村社會保障的這種管理體制比喻為「三駕馬車、五龍治水」。
他認為,這種條塊分割的現實造成了政策協調、資源共享等諸方面的人為矛盾,不利於農保工作的推動和開展。不僅如此,全國各地農村養老保險部門的歸屬也是五花八門,有成立農保公司的,有歸屬社保部門的,有歸屬勞動部門的,這種狀況也加劇了各自為政。
政府財政出資扶持設立動態個人賬戶
孫濤建議,在財政支農支出中增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支出,補貼資金的數額根據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情況、農民收入的增加情況、養老保險基金的增值情況以及其他的意外損失情況等確定,主要是引導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給農民參保增加信心,也有利於社會安定以及縮小城鄉差別。
在減免農業稅的過程中,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或地方政府的名義把減免的農業稅的一部分強制性地轉變為農民養老保險基金,根據一定的標准和方法,分層次地劃入參保農民的個人賬戶,以減少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負擔。
目前階段應該允許農民用所生產和經營的農產品繳納養老保險金。這種做法只是過渡時期短期使用的一種形式,應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逐步取消。對於在城市化進程中失去土地的農民,應由土地的使用者代為繳納部分或全部養老保險金。應充分考慮農民流動的特點,設立農民養老保險的動態個人賬戶,無論參保農民流入哪裡都會根據所在單位的性質和特點增加個人賬戶的養老基金。
同時,借鑒支農和扶貧專用基金的經驗,根據農村經濟發展極不平衡的狀況,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贊助基金。制定相應的政策,鼓勵國內外的企業、鄉鎮企業、城市居民中的高收入階層以及先富裕起來的農民等對貧困地區的農民贊助部分養老保險金,以促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