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復繳納養老保險費應該怎樣處理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或重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系予以清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復計算。
㈡ 養老保險可以重復繳納嗎
1、你在河北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目前已是暫停繳費。
由於你是農業戶籍,中間斷繳的養老保險,你不能申請補繳。
2、你目前可以在山西新工作單位重新辦理社保帳戶。
在辦理好社保帳戶後,你再到現山西社保局申請遷移異地社保帳戶合並,如果山西社保局同意遷移合並,會給你開接收函,你拿接收函到河北社保局申請遷出原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帶身份證、河北社保卡)然後,再在現工作參保地山西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醫保合並即可。(帶身份證、現單位社保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如果現工作地山西社保局不同意接收,你可以在退休前,再前往原河北社保局遷移原社保到將要辦理退休地社保帳戶合並即可。
3、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你在兩地的社保帳戶並不存在重復繳費,合並帳戶是累計你的繳費年限)
4、社保是繳納年限越長,繳費越多,退休時領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5、醫療保險是要連續繳費的,不能補繳,如果暫停繳費,醫保卡將不能正常使用。
醫療保險是屬地管理的,有的地方暫停繳費超過三個月,醫療保險帳戶余額清零。有的地方暫停繳費後,醫療保險帳戶余額封存,正常繳費後,醫療保險帳戶余額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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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養老保險重復繳費
可能會有影響,不過你可以後期把在河北的三個月社保轉移到北京跟北京的社保賬戶合並後把這三個月的重復繳費辦理退費就可以了。
㈣ 可以重復交養老保險嗎
1、按照社保規定,參保人是不可以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參保的,如果,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參保的,合並時只能按一個繳費時間計算繳費年限,另一個的社保帳戶金額只能合並累計繳費金額,不合並累計繳費年限。
2、你不屬於重復參保繳費,只屬於在不同城市參保,是可以的。
例如:你在河北某單位參保從2008年1月至12月止,累計繳費12個月,2009年3月至2010年12月在山西某單位參保累計繳費22個月,兩地合並後,累計34個月。
3、跨地區社保可以辦理轉移接續的。
4、社保轉移辦法:
根據2010年1月1日出台實施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的規定,養老保險在全國將實現無障礙轉移,具體操作如下:
第一步:列印《繳費憑證》。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繳費憑證》;
第二步:申請轉移接續。參保人持《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
參保人只需辦妥上面兩步手續就可以了,簡單地說就是「走時帶走,就業續回」,其養老保險關系將由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辦理,這樣參保人前後參保記錄就連接在一起了。
5、非本市戶口的,參保人不能辦理補繳;本市城鎮戶口的未辦理個人社保的,不能辦理補繳。
6、醫療保險暫時不能辦理轉移,只能辦理養老保險轉移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