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養老保險跨省如何轉移
一般來講達到退休年齡時在當地累計繳費達到15年方可辦理退休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轉移辦法的規定,你若要想在柳州辦理退休又不想遷戶口,則只要要在當地累計繳費達到10年及以上,然後就可以把以前在河南繳納的社保轉移到累計繳費滿10年以上的地區,再辦退休手續。如果到退休年齡時各個地方均未達到10年及以上,則只能將各地的繳費轉移到戶籍地按照當地的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不管怎樣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不會白交的,呵呵~
B. 關於養老保險轉移到外省的問題
按照新出台的養老保險轉移接續規定,保險基數不一樣並不會顯著導致待遇的差距,因為最終計算待遇時是按當時參保地基數和繳費來結合計算的。
轉移很簡便,可以至各地社保局開據「繳費憑證」,攜帶至南京就可以了。如果沒開,按規定也可請求南京幫你搞定(關鍵是它可願意順便干這個)
C. 南京養老保險如何轉移
在目前政策下,滿足兩個條件,可以申請把養老保險轉到南京來,其他的社保是肯定不內能異地轉容移的
1.你是南京的城鎮戶口
2.你離法定退休年齡在5年以上
法定退休年齡,女工人50,女幹部55,男60
現在可還沒有改革呢,異地轉移依然是難題,新政策估計年內出台,如果出了這個新政策,那麼養老保險就可以隨工作自由轉移(必須有單位給你交),其他的社保依然暫時無法解決異地轉移
D. 如何把養老保險從南京轉移到外地
目前政策下,異地轉移養老保險只能向戶口地轉,需要先去戶口地社保開接收函,然後再去南京社保轉出
E. 南京如何確認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成功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需要您自己去辦理,南京的公司只是幫你在南京交了,相當於新開戶專一樣的。屬
異地轉的話,需要問一下當地社保局需要哪些手續和資料,然後聯系你在一家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填寫申請資料,之後才會把相關資料和檔案等,最關鍵的是你的錢及交保年限等資料,轉移給南京社保局。
希望能幫到你。
F. 南京社保可以轉移到其它城市嗎
可以,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G. 南京養老保險怎麼轉入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現在可以辦了。」據在南京市勞動保障綜合服務窗口了解,自近日南京社保轉移解禁以後,每天幾乎都有200位參保人員前來辦理轉移手續。工作人員提醒,前來辦理轉移業務的參保人員帶齊資料。需要轉出南京的,由供轉出地(南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個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來辦理;如果是代人來辦,則需要提供本人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以及代辦委託書原件。拿到這個憑證後,到轉入地辦理轉移手續。需要轉入南京的,則需提供轉出地(外省或省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南京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轉入手續。個人來辦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人來辦則需要兩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委託書原件。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辦理程序第一步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第二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第三步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第四步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按規定應轉移的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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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南京養老保險如何轉移接續
南京養老保險可以進行轉存接續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8)南京養老保險轉移到東北擴展閱讀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