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證明
一、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從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訂立勞動合同並繳納社保,這是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未參加養老保險的,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你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條規定(即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系,並要求向單位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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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公司交的養老保險去哪開證明呢
公司交的養老保險可以去當地社保局開具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根據《中華人專民共和國屬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2)咋樣證明在企業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和用人單位為其繳費,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單免費寄送本人。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⑶ 怎樣開具養老保險證明
開具養老保險證明方法:
1、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如需代辦,被委託人還需持書面委託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個社保經辦服務機構辦理。
2、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單位應向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年度的統計年報、工資發放表、單位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鑒證花名表)、不在本單位參保的人員或返聘退休人員需提供參保證明或退休證明。
3、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職工統一由單位辦事人員辦理,由相關科室按要求填寫《職工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審批。
4、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單位申請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出具有關證明,加蓋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公章。
(3)咋樣證明在企業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參保繳費證明獲取方式如下:
1、已辦理過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市民卡」)的人員,可憑市民卡通過自助查詢機進行列印
2、市民卡正在辦理之中或未辦理市民卡的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通過自助查詢機進行列印;
3、已辦理過網上注冊的人員,可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查詢列印;
4、按以上三種方式均無法獲取參保繳費證明的人員,可委託他人辦理,由受託人憑委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到櫃台查詢列印。
⑷ 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怎麼開
依照《抄關於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的通知》中規定:參保單位、單位負責人評先或其他部門要求對本單位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須審核原因和理由,認為可提供證明時,給予辦理單位繳費的證明手續。 要求出具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1、有關單位要求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資料和理由及書面申請; 2、單位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證明表(一式兩份)。 具體辦事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填寫《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表》。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對養老保險繳費正常的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有欠費的單位,參保單位補繳欠費以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給予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辦理時間:繳費正常的,當天辦理。有欠費的,補繳欠費以後的當天辦理。
⑸ 有什麼可以證明在公司繳納有養老保險
現在好多人手中都沒有什麼憑證,其實是有手冊和通知單的,只是現在手冊大都簡略掉啦,通知單有時候在單位經辦人手中做憑證,不過可以在網上查詢到。
供參考
⑹ 如何查詢個人在企業交養老保險
1、參保市民可通過該終端進行社會保險查詢、社保卡服務、個人權益版列印、社會保險參保證權明列印等多項功能的操作。
2、登錄該終端有兩種方式,一是插入參保人員社保卡,二是刷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
3、登錄後主頁為「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服務終端」,終端顯示器右側分別為「業務查詢」「業務辦理」「政策咨詢」「便民服務」四個頁面。
⑺ 怎麼開具養老保險繳納證明
養老保險繳納抄證明是非常重要的一種繳納證明,尤其在轉移您的養老保險賬戶時尤其重要,那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應該怎樣開具?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開具相關規定是什麼?小編給您搜集了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相關政策法規,希望能夠給您幫助。為做好企業年金備案工作,根據勞動保障部《關於企業年金方案和基金管理合同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5號)要求,現就開具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建立企業年金,凡企業提出申請要求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證明的,經辦機構應在接到申請後三天之內辦理完畢。
二、繳費證明.統一以經辦機構名義出具,各級經辦機構要確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出具證明時要認真核實參保企業的參保.登記和繳費情況,據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不得弄虛作假。
三、開具證明按照屬地歸口的原則辦理,經辦機構只對本級參保企業開具證明,不得越級和跨區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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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企業養老保險繳納證明怎麼開
一、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統一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任何其他部門不得代開。
二、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單位應向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年度的統計年報、工資發放表、單位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鑒證花名表)、不在本單位參保的人員或返聘退休人員需提供參保證明或退休證明。相關業務科室必須嚴格審核,認真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進行審批。
三、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職工統一由單位辦事人員辦理,由相關科室按要求填寫《職工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審批。
四、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單位申請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出具有關證明,加蓋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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