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年限對養老金有影響。
繳費不足15年,退休後不能領取養老金;繳專費年限越多,領取屬的養老金越多。
一、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二、養老金計算如下: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Ⅱ 養老金在中途停繳過會影響什麼謝謝
養老金在中途停繳過會影響退保享受養老金待遇。
例如:某職工在職期間每年以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規定比例繳費,
2001年2月退休,退休上年度(2000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16元,如該職工在職期間未間斷繳費,則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為618.10元。如該職工從1999年1月份開始間斷繳費至退休,則每月享受的基本養老金為441.15元。相比可知該職工間斷繳費2年,退休後每月享受的養老金少176.95元。由此說明間斷繳費時間越長,對退休後享受的待遇影響越大。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的,在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費滿15年後就可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