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如何補繳員工社保
公司補繳員工社保需要的資料:
1、填報《社會保險人員補繳申報表》,一式兩份並加版蓋公章權;
2、補繳期間的職工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補繳期間的職工原始工資表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4、補繳期間含工資發放情況的原始會計憑證(裝訂成冊)。
需要補繳的費用=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滯納金+利息。
注意事項:
1、辦理業務時提交的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表格中單位經辦人、負責人及日期均需填寫完整。
2、用人單位申報涉及或包含非當前繳費年度內月份的漏繳少繳社保補繳時,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審核。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② 養老保險企業可以補繳嗎
單位辦理養老保險基本程序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一式二份)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身份復印件。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一式二份)。4、養老保險徵收比例:從2004年元月份開始施行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繳費比例由23%下調至22%,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不變。外企、私營企業、單位繳費比例仍為20%,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外來務工人員,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個體流動人員個人繳費比例由6%調高至7%,總的繳費比例仍為20%。5、繳費標准為職工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及各類補助),職工繳費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60%按60%繳費,高於社平工資60%按實際工資繳費。繳費工資最高封頂數為社平工資三倍。6、根據單位填報,由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產生單位編號、個人編號、應收應付帳。7、養老金發放,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或郵局統一發放。8、養老徵收由所在地地稅部門負責徵收,徵收時間在每月初。9、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月1---20日辦理各項異動業務。10、參保單位人員如有變動,必須在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間內(每月1至20日)及時辦理手續。增加減少人員需填寫「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減少人員必須出示本人辭職報告並鑒章。11、每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月初)到所在地稅部門繳納養老保險金,否則不能辦理調動、停保、轉移、等勞動關系業務。12、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每年七月根據武漢統計局公布的社平工資進行調整。13、2003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11719元,月平均工資為976.6元2004年養老保險繳費工資最低數為586元,最高封頂數為2929.8元。14、參保單位應在每年二月份到參保地領取繳費工資申報表。**養老保險**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工資基數的21%,職工每月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工資基數的20%,職工每月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每月按繳費工資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企事業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費,職工按照繳費工資的1%繳費,農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繳費。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單位以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的8%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繳費基數的2%繳費。靈活就業人員按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繳費。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根據風險,將用人單位分為三類,分別控制在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0.5%、1.0%、2.0%。用人單位屬二、三類行業的,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每兩年浮動一次。
**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每月按本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0.7%為其職工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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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單位怎麼補繳養老保險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後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台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後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於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並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後,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於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後,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後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台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實施范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一次性補繳的對象: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於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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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如何申請公司補繳養老保險
入職後公司就應該帶你交養老金的,如果單位不帶交養老金等你辭職後可以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去告他,可以拿雙倍的工資。
⑤ 公司一直不上養老保險,過後還能補繳嗎
現實困惑
白某大學畢業後進入一家軟體公司工作,應聘時,公司承諾會為員工上養老保險。可是白某進入公司快兩個月了也沒有辦理養老保險,白某找到公司負責人詢問,該負責人說白某還處在試用期,等試用期滿白某正式入職後才辦理養老保險,白某聽後也就沒有再說什麼。可是一年多過去了,白某的養老保險還是沒有給辦理,白某覺得該公司信用太差於是就此辭職。那麼,白某辭職後,由於公司一直不上的養老保險,過後還能補繳嗎?
律師答疑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給職工辦理參加保險的手續及繳納養老保險費的,職工可以向單位提出補繳,由所在單位辦理具體事宜。單位向社會保險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供被補繳人原始工資收入憑證,按規定補繳。此外,如果單位沒有及時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有關部門還要對單位進行一定的處罰,並按規定加罰一定數額的滯納金。按照相關規定,如果勞動關系中斷,則社會保險也應中斷,所以職工必須有確鑿的證據,證明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才可以讓單位補繳保險費。
法條鏈接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四條 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
法理薈萃
由於用人單位原因沒有給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的,職工可向單位提出補繳。而企業應按照法律規定自覺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有違反,應補繳相應的保險費,並將受到勞動保險行政部門或稅務機關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