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是一名教師今年考到另一個城市社保個人賬戶怎麼轉移
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⑵ 農村小學在編教師想去私立學校教書,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對於轉移這塊,在45個工作日之內就可以全部完成。
在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的內同時,還轉移部分單位容繳費;
參保人員在各地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對農民工一視同仁。
為避免參保人員因辦理轉續關系而在兩地往返奔波,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辦理流程:參保人員離開就業地,由社保經辦機構發給參保繳費憑證;
在新就業地參保,只需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轉入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協調辦理審核、確認和跨地區轉續手續。
⑶ 教師調動醫保轉移需要什麼
1、在原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帶辭職證明、身份證、社保卡)
2、然後在現工作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醫保合並即可。(帶身份證、現單位社保卡、「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⑷ 公職教師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保人員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保經辦機構。
參保人員辦理了正式調動或者辭職、辭退手續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根據改革前本人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長短補記職業年金,以實賬方式劃轉至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其原所在單位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關於視同繳費年限問題。根據相關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辭職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改革前在原單位工作期間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與改革後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具體的轉移接續手續可到參保地人社部門咨詢辦理。
(4)教師養老保險轉移擴展閱讀
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第三條
縣級以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業務經辦。
第四條
參保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的轉移接續:
(一)在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
(二)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之間流動的;
(三)因辭職辭退等原因離開機關事業單位的。
第五條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的,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經辦規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省內建立一個職業年金計劃或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實行統一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只轉移職業年金關系,不轉移職業年金基金;需要記實職業年金的,按規定記實後再辦理轉移接續。
省內建立多個職業年金計劃且各年金計劃分別計算收益率的,參保人員在省內各年金計劃之間的轉移接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實施細則。
第六條
轉出地和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全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系統,進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信息交換。
⑸ 教師的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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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險一金怎麼轉到新單位
遊客隨風3nD|瀏覽1608次
發布於2015-11-0809:56最佳答案
換單位五險一金怎麼轉是要分情況的,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1,如果換的公司還在本市,一般來說,是不需要辦理五險一金關系轉移的,新的用人單位,會接著原來的賬戶為繳納相關費用的,只不過需要提醒的是,社保中斷最好不要超過三個月,以免影響到醫保使用,以杭州為例,3個月不繳費視為中斷參保。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應在3個月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並在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後的次月起享受職工醫保待遇;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或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的,視為中斷參保。在中斷後辦理參保手續並連續繳費滿6個月(以下簡稱等待期)後,方可享受職工醫保待遇。
2,如果換的公司是同省不同市,那麼屬於省內異地五險一金轉移情況,對於社保,可以申請轉移社保或退保兩種處理方式,社保轉移手續是需要在轉入地社保局申請開具<調出證明或函>,然後憑本人身份證,養老保險本本材料在調出社保局申請即可,至於退保,要謹慎一些,或者放任不管,也是要不得的,畢竟是自己參與繳費的,公司每個月也繳納了不少錢,盲目退保實在可惜。具體的辦理社保手續,可以向兩地的社保局咨詢。
3,涉及到公積金的話,可以轉移也可以提取,辦理公積金轉移時,應先讓新單位開具接收函或者公積金轉移證明,然後將證明和身份證復印件交給原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原單位在開具轉移書並加蓋單位公章,由原單位公積金經辦人或個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離職後公積金提取的話,相對簡單一些,只需要列印公積金提取單,原單位為您蓋個章,攜帶身份證復印件,准備好銀行卡,然後,前往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公積金提取即可,具體的辦理手續,可以向兩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如果您換的公司是不同省也不同市,那麼屬於跨省轉移五險一金的情況,這種情況比較復雜,首先,要看新的工作城市接不接受外地的社保關系轉入,其次,您需要了解一下,哪些五險一金項目能辦理跨省轉移。
最後,本人建議您最好向社保局咨詢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因為五險一金轉移不是一件小事兒,辦理起來還是費點功夫的,因為,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要求。
⑹ 請問:國務院是否有一個187號文件規定跨省養老保險不能轉嗎我是一名教師,跨省調動已一年半了沒轉過來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第一條 為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第六條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第七條 參保人員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後,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的規定,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基本養老金。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第九條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第十條 建立全國縣級以上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庫,並向社會公布,方便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情況,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信息查詢服務系統,發行全國通用的社會保障卡,為參保人員查詢參保繳費信息提供便捷有效的技術服務。
第十一條 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相關政策與本辦法規定不符的,以本辦法規定為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由各省級人民政府參照本辦法制定,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第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繳費年限,除另有特殊規定外,均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第十三條 本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⑺ 教師辭去公職後養老保險可以轉入社保嗎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即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內個人賬戶容養老金組成,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經批准辭職並辦理了相關手續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辦理視同繳費和補建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續,異地轉移的按國辦發[2009]66號、人社部發[2009]187號文件規定辦理。
⑻ 離職教師養老保險想繼續繳納該怎麼辦
各位辭職教師如果找尋到新的工作,這樣便可以由用人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而如果選擇不就業或者是靈活就業的話,此時教師可以選擇轉移養老保險形勢,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都可以互相轉移,而個人只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便可.
事業單位職工辭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自謀職業或採取靈活方式就業的,其中原已實行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根據《社會保險法》可以轉移養老保險關系,
原未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其原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與參保後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視同繳費年限在職工辦理退休審批時,由審批部門按政策規定認定。
(8)教師養老保險轉移擴展閱讀: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