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6年江西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和調整金額多少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版通知》,總體調整水平權為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江西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Ⅱ 江西省18年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如何調整
人社部、財政部已發2018年18號文件,按照5%左右的總體水平,為2017年12月底前退休的企業和機版關事權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江西省政府正在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發放,並從2018年1月份起補發。
Ⅲ 今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何時出爐
2016年,我國復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制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Ⅳ 江西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關於江西省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贛人社發〔2020〕2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屬及中央駐贛企業,省直及中央駐贛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2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6元。
(二)掛鉤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因素掛鉤。
1.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2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和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元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1.1%增加。
(三)傾斜調整。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三、資金保障
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中央和省級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基本養老保險累計結余基金及各地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解決,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辦理程序
由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匯總,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
五、其他事項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省民政廳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提高企業軍轉幹部解困標准和增加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8〕11號)規定的原則執行。
六、組織實施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運行,盡快將調增後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2020年7月14日
來源依據: http://zfgb.jiangxi.gov.cn/art/2020/8/21/art_45495_2740204.html
Ⅳ 江西省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根據國家規定,2018年1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8元,即在原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
提高標准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目前,2018年江西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如何調整還沒有具體政策出台,建議可以向當地的社保局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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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江西省2016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實施細則
你好!看了你的描述,江西省二0一六年企業退休人員漲養老金,最近,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按照人均6.5%提高企業,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標准,實現十二連漲,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按照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各省市的調整方案即將出台,六月份可以到位,增加部分從一月份起補發到個人帳戶,祝你開心好運!
Ⅶ 江西省二0一八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2018年江西省省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發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的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按照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增加基本養老金,增加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18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
江西省2018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辦法沒有發布,可能在本月下旬或者下月具體實施,請耐心等待。
Ⅷ 江西省退休中人中企改制中人的養老金調整方法
江西省退休人員工資的調整方案是在原來工資基礎上上漲5%的工資。
Ⅸ 江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出爐,上調多少
江西2019年養老金調整實施細則出台了嗎
Ⅹ 江西省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調整
今年工人,公抄務員,部隊,城襲市低保人員,都要長工資或提高待遇。退休職工也不例外,全省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上漲幅度作為參考,由省里提出方案,採取一次出台政策,三年連調的辦法,提高退休職工的待遇。即從2005\2006\2007年三年,每年7月1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