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上饒社保一卡通
社保的繳納流程:
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如下:
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總結: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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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江西省上饒市今年退休職工社保工資一個月上漲多少錢
江西省上饒市今年退休職工社保工資一個月上漲多少錢?
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3. 上饒社保如何轉移
中國政府網12月29日發布消息,國務院辦公廳28日發出通知,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動,保證參保人員跨省流動並在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順暢轉移接續。
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異地轉移12%單位繳費,辦轉移不用到處跑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過去,參保人員跨地區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單位繳費。從實踐情況看,轉入地要承擔將來發放轉入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責任,完全不轉單位繳費,長期支付的資金壓力較大。
綜合考慮轉入地與轉出地、當期與長遠的資金平衡關系,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目前,大部分地區的單位費率為工資基數的20%,少部分地區低於20%。這樣規定,單位繳費的大部分隨跨省流動就業轉給了轉入地,減輕了轉入地未來長期的資金支付壓力;單位繳費的少部分留給轉出地,用於確保當期的基本養老金支付。
如果讓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自己往返不同地區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費時費力。辦法規定流動就業人員離開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要開具統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所有手續都由相關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同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公布了全國縣級以上所有社保經辦機構聯系方式信息,供相關人員查詢自己的參保繳費和轉移接續信息。
明確領取待遇地,農民工無須再「退保」
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這樣有助於消除過去由於地區之間職責不清,個別轉出地和轉入地常有相互推諉的現象。總之,讓每一個繳費滿15年以上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個地方領到基本養老金。
比如,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5年。當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於累計繳費年限滿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由於他在3地參保都不滿10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而3地社保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負責發放基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多地參保,養老金計算全國統一
我國城鎮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一定系數計算,這對流動就業和穩定就業的勞動者都是一樣的,只要多繳費,個人賬戶儲存額多,這部分養老金水平就高。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即以本人各年度繳費工資與本地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對應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由此計算出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再與本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出平均值,作為計發其基礎養老金的基數;繳費滿15年發給基數的15%,多繳費1年多發1%。辦法堅持了這一計發辦法,只是進一步明確了流動就業人員在各參保地的各年度繳費工資要與最後待遇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計算其繳費工資指數。這既保證了全國政策的統一,又是一種相對簡便的方法。
對回鄉後不再返城就業的農民工,辦法規定的總原則是,其在城鎮參保繳費的記錄和個人賬戶全部有效;如果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同城鎮職工一樣計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滿足規定條件,也可以把城鎮參保的相關權益記錄和資金轉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總之是不讓他們已有的權益受損。但鑒於新農保制度剛剛開始試點,有關農民工養老保險在城鄉間的具體銜接政策,國家將另行研究制訂。
4. 江西省上饒縣社保局電話號碼
網上搜索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右邊有 社保關系轉續經辦機構聯系方
式 鏈接,點擊,點相應省,點相應的市縣區,裡面有聯系人、地址及聯系電話。
5. 上饒自己交養老保險
你好。如果是農村戶口,可以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戶口在哪裡,就去哪個縣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局購買,也可以咨詢村委舍。有100-2000元一年的檔次可選。
如果是城鎮戶口,可以去當地社保局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要交滿15年,才能辦理退休。這樣交下去,你父親是53+15=68歲退休。
如果你父親原來在用人單位工作過,且又是城鎮戶口,則符合補交規定,可以往前補交8年,然後再交7年,趕在60歲退休。
如果還不清楚,打8200820上饒市社保局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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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饒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理
基本上是這樣的,
1。特殊工種可以提前退休,但是規定要達到一定的年限,只要你辦理了退休手續,養老保險就會和正常時間退休的一樣發放的。
2。養老保險金交滿15年,據我所了解,到辦理了正式的退休手續後可以拿到基本養老金~!
3。辦理55周歲提前退休需要你提供檔案,最重要的事一些能夠證明你在特殊工種的崗位上工作的時間達到規定的期限。(如你進單位是最早填寫的一些表格,還有工資單,勞保用品發放,等等一些記錄了你工作崗位情況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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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西上饒縣繳納居民養老保險最高籌級是多少錢
大多地區從100-5000分為十二個檔次,最高5000元。
8. 江西省上饒縣84歲養老保險到農村信用社一年有多少錢
農村信用社不過是個代收單位。只要你辦理了參保繳費手續,如果是繳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農保),年繳費從100-5000分為12個檔次,任你選擇。
9. 江西上饒社保公眾號
1、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到上饒社保局服務大廳列印繳費清單,查詢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2、你可打上饒社保局咨詢電話查詢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3、你可以進入上饒社保局網站查詢個人社保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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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上饒市社會養老保險查詢
下面是省政府發的文件,你看看興許就明白了。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
文號:贛府發〔2009〕26號發文日期:2009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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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省政府已經同意《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關於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逐步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的問題。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准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和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村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四是新農保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由省人民政府根據中央方針確定,試點縣(市、區)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
二、目標任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在全省范圍內選擇工作基礎較好的新建縣、於都縣、永豐縣、萬載縣、樂安縣、新余市渝水區、婺源縣、修水縣、鷹潭市月湖區、浮梁縣、蘆溪縣等11個縣(區)進行試點,以後逐步擴大試點,在全省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三、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根據目前我省農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原則上按100元繳費起步。具體收繳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為參保人員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我省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
省、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每人每年定補30元,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負擔24元,縣(市、區)財政負擔6元。省級財政補助資金根據各縣(市、區)參保繳費人數和縣級財政補助資金到位數量,一次性下達至有關縣(市、區)財政部門,再由縣(市、區)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一次性撥至縣(市、區)新農保基金專用賬戶。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由省、縣(市、區)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100元,代繳資金省財政負擔80%,縣(市、區)財政負擔20%。
五、建立個人賬戶
縣級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生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縣(市、區)政府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縣(市、區)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如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為鼓勵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在規定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每超過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礎養老金。
八、待遇調整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適時調整我省新農保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准。
九、制度銜接
(一)原已開展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戶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的地區,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並繼續享受老農保待遇;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並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准繼續繳費,並按新農保繳費年限享受繳費補貼,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新農保待遇。
(二)妥善做好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制度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農村計劃生育家庭扶助、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工作,原已規定的政策繼續執行,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財政部出台新規定後,按新規定執行。
十、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按國家的相關規定,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以縣級為統籌單位,實行預決算制度。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編制新農保基金年度收支預算,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將年度決算表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
十一、基金監督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范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占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十二、經辦管理服務
開展新農保試點的縣(市、區),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要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新農保信息管理系統,納入社會保障信息管理系統(「金保工程」)建設,並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定期將核定的養老金發放計劃(人數和金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經財政部門審核後及時將養老金撥給銀行,由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大力推行社會保障卡制度,方便參保人持卡繳費、領取待遇和查詢本人參保信息。試點地區要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市、縣(區)兩級要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機構編制;鄉(鎮)社會保障工作平台要適當增加人員編制,保障工作經費,並為每個行政村落實一名協管人員的經費,確保基層有人辦事、有錢辦事。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省政府成立「江西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交流試點經驗,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各市、縣(區)也要成立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地區的試點工作。
十四、制定實施方案
各試點縣(市、區)要在做好人口結構調查摸底和配套資金預期測算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報省新農保試點領導小組批准後實施。
十五、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各地要注意發現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和總結解決新問題的辦法和經驗,妥善處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切實把好事辦好。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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