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計算公式
個人繳納部分=繳費基數x8%,單位繳納部分=繳費基數x16%。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後退休並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每個組成部分都會對養老金產生影響。
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
(1)北京市養老金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2020年北京養老金計算基數確定為9910元/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保證本市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平穩銜接,2020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計發基本養老金時,以9910元/月作為計算基數。
2020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並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將按照上述規定,以9910元/月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個人繳費年限等實際情況為其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並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補發部分將直接打入個人養老金賬戶。
㈡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1998年7月1日起(「新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存儲額(含利息)÷120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中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算同上。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8年7月1日前的繳費年限×1%(當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乘以1.2%)。
調節金=1997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10%
申領程序
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用人單位在人事、勞動部門批准被保險人退休當月,攜帶經人事、勞動部門審批後的檔案資料(包括退休證、養老保險手冊、領退休費銀行存摺帳號等)到所屬業務科,填報《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減表》辦理在職減員、退休減員、退休增員及核發退休待遇的手續,社保局次月通過銀行把養老金直接撥付給離退休人員,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前可到開戶銀行領取養老金。
以上內容參考:基礎養老金-網路
㈢ 養老保險的退休金如何計算公式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計算公式為:
單位繳費=全體職工工資總和*20%,進入社會基礎養老金賬戶
個人繳費=本人稅前工資*8%進入個人養老金賬戶
養老保險的政策演變決定著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數量.
從國發(1997)26號文件到國發(2005)38號文件歷時8年,共分三個階段:
1.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員-老人老辦法: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各地不相同;
2.2005-12-31至2006-1-1之間退休人員-中人:當地退休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人累計賬戶余額)*1/120+過渡養老金(必須累計連續繳費滿15年才能享受國家基本養老金,多交沒用;
3.2006-1-1之後退休:(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個人賬戶存儲余額/計發月數
以上公式中最大的敏感性要素為: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繳費年限和計發月數.
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各地不同,網上有時能查到;繳費年限社保局能查到;計發月數是和退休年齡相關的,國家有統一規定,不分男女,比如45歲退休計發月數為216個月,55歲退休為170個月,60歲為139個月.
最後,公式中的個人賬戶儲蓄余額就是每年社保給你寄信那個對帳單上的數字.我們無法確切知道自己在未來退休時退休金的數字,但是大體的水平還是能測算出來.
北京的30歲人月稅前工資5000元在60歲退休時按現行政策可以每月拿到2200-2300元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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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㈣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金如何計算
退休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注意事項:
1、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
退休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2、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
退休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3、 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2005年12月31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條件的,自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並辦理相關手續的;
2、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㈤ 北京市基本養老金的計算
183號令 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養老金計算實例
某女幹部2007年3月55周歲,繳費年限全部共是37年,個人帳戶儲存額23000,歷年繳費基數見下表。其中實際繳費年限N實是從統一規定的「界限」1992年10月起,至2007年3月,共14年零6個月,即14.5年;而視同繳費年限N同是22.5年
用來算「過渡性養老金」的N實98,是截止到1998年6月30日前的實際繳費年限,共5.75年。
經過計算後,此人的Z實指數是1.0250,其繳費基數C平是2006北京職工月平均工資,即3008.
基礎性養老金=(C平+C平×Z實指數)÷2×N實+同×1%=3008+3008*1.0628)/2*37*0.01=1147.909291
個人賬戶養老金=全部個人賬戶儲存額/55歲計發月數=23000/170=135.2941176(元)
過渡性養老金=C平×Z同指數×N同×1%+C平×Z實指數×N實98×1%
=3008*1.0628*22.5*0.01+3008*1.0628*5.75*0.01=860.6226(元)
養老金合計=基礎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147.90+135.29+860.62=2143.823(元)
按過去2號令的老辦法計算 ,所得為1400多元,按183號令,個月的基本養老金多600多元,
超額百分比在50%左右,所以按2007年不應超過40%走,最後養老金為1960左右.
個人覺得除了z實指數其他都還是比較好算的,因此帶入一個人算了一下,過程如下
社平工資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2877 3402 4523 6540 8144 9579 11019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12285 13778 15726 18092 20728 24045 28348
2005年 2006年
個人繳費基數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2100 2300 3200 4900 6500 8300 13000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17000 20300 19600 28000 27000 22000 20000 19600 4800
比值 X1992/C1991 X1993/C1992 X1994/C1993 X1995/C1994 X1996/C1995 X1997/C1996 X1998/C1997
0.73 0.676073 0.707495 0.749235 0.798134 0.866479 1.17978
X1999/C1998 X2000/C1999 X2001/C2000 X2002/C2001 X2003/C2002 X2004/C2003 X2005/C2004
1.383801 1.473363 1.246344 1.547645 1.302586 0.914951 0.705517
X2006/C2005 X2007/C2006
0.597415 0.531915
z實指數=歷年系數和÷應繳年限=15.4106/14.5=1.0628
抱歉,公式帶錯了一個,這下是對的了
㈥ 北京市養老保險金是怎麼計算領取的
根據《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號
第二十三條1998年7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
第二十四條199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被保險人,除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外,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過渡辦法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施行。
第二十五條2006年1月1日以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被保險人,不發給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發給一次性養老補償金,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第二十六條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照原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標准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執行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辦法。
(6)北京市養老金計算公式擴展閱讀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
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例如:根據上述公式,假定男職工在60歲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15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15×1%=4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15×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15×1%=1200元
累計繳費年限為40年時,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0.6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0.6)÷2×40×1%=128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1.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1.0)÷2×40×1%=1600元
個人平均繳費基數為3.0時,基礎養老金=(4000元+4000元×3.0)÷2×40×1%=3200元
個人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㈦ 養老金的計算方法與公式是什麼
參考以下(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演算法。
養老金與繳費金額、總繳費年限、退休年齡、地區社會平均工資 等因素有關。
一般,養老金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其他津貼。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總額 除以 某個數字,這個數字按退休時的年齡決定。
退休年齡 、數字(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45 216
50 195
55 170
60 139
65 101
假設:60歲退休,退休時個人賬戶里有13900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139000 / 139= 1000 元。
(2)基礎養老金。為繳費年限 乘以 1% 乘以 退休那一年的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
假設:當地社會平均月工資為6000元、繳費年限25年。
基礎養老金 = 25年 * 1% * 6000元 = 1500 元/月。
注意1:這是假設一直按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繳費的,繳費高的話,1%這個數字(依據個人繳費基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算出的)會高,比如1.5%,繳費低的話,會不足1%,比如0.6% 。
注意2:一般,當地養老保險制度開始才實行個人繳費,之前的工齡,只要有合同、檔案等證明,全部當做已經繳費,叫做視同繳費年限。
軍齡也算視同繳費年限。
以上(1)和(2)舉例的情況下,兩項合計是每月:1000+1500=2500元/月。
(3)其他津貼。勞模、獨生子女、地方補充、高齡津貼、過渡津貼、繳費年限津貼等。
以上(1)+(2)+(3)全部,構成退休第一個月的養老金。一般每年上調一定比例,2020年上調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