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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層次養老保險體制的發展現狀

發布時間:2021-11-19 01:09:42

養老金制度的發展現狀

基本養老金水平較高的國家有義大利、荷蘭、奧地利、西班牙、瑞士等。在義大利,退休金按最後就業十年中最高三年的平均工資的80%計算;荷蘭,是低收入者可領取原工資收入的80%作退休金;奧地利,基本制度的退休金很高,也體現為其所佔原工資比例很高,而且還規定,凡就業年限達45年時,工資必須大幅度晉升,最高可提高原平均工資的80%,由此計算出的退休金自然也很高,而西班牙則規定:工齡滿35年可領取的養老金為最後七年中最高兩年平均工資的85%,這一比例也相當高;其它如瑞士,比例也比較高,可領原工資的70~75%。
基本養老金水平較低的國家有法國、芬蘭、德國、丹麥、英國等,比如法國,是根據最高十年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來確定養老金;而芬蘭則規定,基本制度退休金和老年補貼總額不得超過原工資的60%,德國的退休金最高比例則為原工資比例則較高,為75%,這是因為公務員無法享受到企業補充養老金。同樣是這些國家,基本養老金制度的不同體現在補充養老金制度的發達程度。如義大利,其補充退休金比較微薄;而荷蘭,企業要根據具體情況為雇員提供個人壽命保險,這是自願的;奧地利,其補充退休金發展緩慢;而西班牙則沒有統一的或有組織發展的補充退休金制度。基本養老金水平低的國家則有著較發達的補充退休金制度。在法國,設有各種職業的補充制度(達700多個)以及各種老年補貼;在德國,補充制度也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公立部門的工人、職員的法定退休金加上補充退休金的總額,相當於公務員的法定退休金(占原工資的75%),此外還設有兼職職業退休金,私營企業的雇員不享受該制度。德國另有一類叫義務制度的補充養老金制度,也很發達,67%的企業與29%的手工業都建立了義務制度,該制度的養老基金由企業分攤和個人自願交納形成,具有互助性質。在丹麥,通過與保險公司簽訂合同實行集體保險或企業、企業之間建立自治的財務管理機構等方式,實行一種財務自治、具有承包性質、適用於18—66歲(每周至少工作10小時)的勞動者的強制性補充養老金制度。
而瑞士則例外,它屬於高福利國家,在保持較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的同時,也規定了強制性的補充養老金制度,以保證公民較高水平的晚年生活。
商業養老保險一般立足於個人的自願加入,作為整個養老保險體系的有益補充,在西歐各國普遍較為發達,它對范圍廣泛的追求老年生活更加幸福的公民特別是就業期間具有高收入者有著較強的吸引力。如義大利、荷蘭、奧地利等國家,由於補充養老金制度比較薄弱,其公民參加商業養老保險比較踴躍,私營機構舉辦的養老制度或商業養老保險的輔助作用顯得也很突出。
西歐各國的養老金制度除了上述基本內容外,一般都還包括對某一特定人口群或特種行業雇員的特殊政策,比如在英國,對喪偶的婦女,60歲才能享受丈夫的退休金轉讓權力(通常可繼承全部退休金),對喪偶的男性則限制較嚴。在法國,實行特種職業老年退休制度,在退休年齡與領取的退休金數量上優於普遍職業養老退休金政策,詳見表1。同普通制度一樣,特種制度的養老基金也由個人、僱主分擔,兩種制度領取的退休金多少不一,其中礦工與國營鐵路公司雇員享有國家最優惠養老金待遇。
德國分階段改革
德國公共養老金制度曾經是世界上最慷慨的福利制度之一。在上個世紀80年代的頂峰,德國一位拿平均工資的普通全職工人退休後獲得的養老金是工資的70%,遠高於美國的40%。
此時一些人口趨勢研究報告為這般慷慨的制度敲起警鍾。德國的生育率很低,在歐盟國家中也居於倒數。再加之不斷增長的平均壽命,人口結構將從2010年開始明顯惡化。到2030年,適齡勞動力人口將從4200萬減少到3300萬,贍養率將從55%幾乎翻倍到115%。
德國採用的是典型的現收現付型養老體制,由在職的一代贍養已退休的上一代,以支定收,基本沒有結余。在這種模式下,115%的比例將必然引發養老金難以持續的財政危機。
雖然是看到了長期的趨勢所在,但也惟有眼前的急迫感才能讓政客們下定決心,對現有的制度開刀。
與此時德國的無限風光相比,上世紀90年代初剛剛完成兩德統一的德國卻是歐洲大陸經濟發展最暗淡的一塊,統一後十年的平均經濟增長率僅為1.95%,失業率從1994年開始持續超過10%,最高達到過12.7%,德國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受到質疑。
1998年社會民主黨的施羅德一上台,就開始推動德國社會福利保障制度的改革,養老體制改革是重頭戲。時任德國勞工部長里斯特(Walter Riester)在2000年秋天提出了第一份改革草案,經過一年的討價還價在上議院得到批准,但改革的措施已經大打折扣。
「很多具體措施在最後一刻與工會妥協而放棄,因此在縮減開支、降低赤字上沒能發揮太大作用……但2001年的改革卻具有實質意義,強調了降低法定國家養老金比例,加強個人和公司養老金的比重,建立德國養老制度三支柱的體系。」普朗克社會研究所(Max Planck Institute for the Study of Societies)的布斯邁爾(Marius R. Busemeyer)認為。
此前德國養老體系雖然也已經存在國家法定養老金、企業年金和個人保險三個部分,但由於國家法定養老金佔到絕對多數,另外兩個支柱,尤其是私人養老保險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當時德國退休人員85%的收入都來自於國家法定養老金,相比之下英國為65%,美國更少只有45%。
里斯特改革的主旨就是要將私人部分切實建立起來,他計劃從2008年開始,政府通過減稅或直接資助的方式每年投入200億德國馬克(當時相當於90億美元),激勵人們最多拿出收入的4%參加私人養老金,同時逐步將法定養老金的比例減至60%。
2001年的改革還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勞動者和僱主共同支付的養老金貢獻率上限:在未來20年不得超過20%,2030年不得超過22%。根據德國勞工部在1987年所作預測,如果不進行任何變革,在人口結構變化的前提下,要想讓現收現付的養老體制避免入不敷出,企業和員工共同支付的養老金貢獻率從1990年將持續增長,如果經濟前景不佳,到2030年貢獻率將超過40%,即使是在年景好的情況下,2030年的貢獻率也會超過35%。 深入剖析起來,中國內地、印度與泰國養老金准備的景象比其他地區來得更為復雜。這些區域在人均所得排行中榜中墊後,更遑論提供普遍性的養老金安排。但他們的確為特定職業人群提供養老金安排,首先是公務人員,或其他可以區分出的特定人群。
中國現行的養老金體制是這種雙重體制的一個典型範例:鄉村地區的養老金體制建立在補貼和互助基礎之上。這類養老金的資金來自集體與鄉村企業的供款,參與者所能領得的養老金金額極低,並同供款年限掛鉤。城市地區的養老金制度則呈現出截然不同的樣貌。城市養老金制度將隨收隨付式與僱主和雇員共同供款的基金式養老金結合起來,於1997年起施行,並於1999年擴大,將非國有企業員工也納入其中。但當前只有不到二成人口加入這一體系,且這一體系面臨嚴重資金不足的危機,特別是在沿海城市裡,人數不斷增長的中產階級要想在退休後維持同退休前相同的生活水準,必須要自行多加准備才行。
同中國內地相比,印度問題較為輕微,但泰國面臨的困境則與中國不相上下。在泰國,養老金通常同工作崗位掛鉤,大型企業多半自行設立員工養老基金,但大多數人口根本未加入任何養老金計劃。鑒於印度和泰國均面臨人口老齡化壓力,而泰國的窘境尤甚於印度,當前,兩國均致力發展擁有穩健的基金式要素的養老金制度。
中國養老金制度的建立與完善
中國養老金制度建設經過十多年的探索,中國養老保險保險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統賬結合的新制度得到認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逐步擴大,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也開始起步,然而,新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也存在基金征繳收支赤字增加,養老金支付面臨巨大壓力;個人賬戶空賬運行,養老保險背負歷史債務;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發展緩慢,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尚未完善等問題。為此,應積極借鑒歐美養老金制度的做法和經驗,健全完善我國養老金制度。
2013年4月起,養老金按調整後的標准按月發放。

⑵ 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特點

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在過去20年中取得了重大進展,但不具備解決國民養老問題的整體方案。首先,現行政府養老金加企業年金制度方案尚處於制度建設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備,甚至在試點地區也僅取得初步性進展;其次,現行方案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勢必受到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齡化的考驗;第三,現行方案的覆蓋面還不夠寬,面向農村人口(特別是非農業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體系改革尚未啟動。目前,中國養老保險體制改革正在處於為國有企業改制服務轉向為全社會和諧發展服務的初期,但類似於美國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ERISA)》的制度安排在中國尚未出現,表現在國家相關政府機構的行動缺乏統一法規協調,全社會各群體的利益還未得到全面統籌考慮,養老保障的各個部分還需要進一步整合。養老保險制度現狀中國養老金制度改革的進程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傳統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改革(1984?1993),暫時解決了國有企業養老金支付危機問題;第二階段: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初步構建(1993?2000),試圖解決代際間的公平問題;第三階段:新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與目標(2000年以後),初步確立了多支柱養老體系。中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性被歸納為以下5個方面: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廣大參保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提供適當水平的基本生活保障;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迫切需要;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改善居民對改革的心理預期,增加即期消費,促進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發展勞動力市場的要求;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需要。根據上述原則制定的一系列養老保險制度,形成了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三支柱的共識。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國政府在進行試點和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城鎮養老保險的第一支柱。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強制執行的,適用於所有企業和勞動者,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形成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其中社會統籌基金由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職工個人賬戶基金由個人繳費的全部和企業繳費的一部分形成。第二支柱是近年來逐步明確的企業年金基金。早在1991年,根據《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文件和《關於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勞部發[1995]464號)文件,要建立多層次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補充養老保險是其中的一個層次。部分企業可以根據自身能力,為本企業職工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職工個人自願建立儲蓄性養老保險。企業為每個參保職工建立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完全積累,實賬運行。國城鎮養老的第三支柱主要包括自願的個人儲蓄和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一般屬於個人行為,通常不列在社會養老保險計算范圍內。以上三個支柱在理論上將一個養老保險制度應有的再分配功能、儲蓄功能與保險功能有機地結合在一個共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中。主要問題及政策建議要研究和解決中國當前養老保險體制變革中存在的問題,應以科學發展觀的新視野,從中國和世界養老制度發展的歷史、現狀和未來著眼,准確把握其發展的時代特點和重要歷史使命:首先,現行制度應盡快調整代際公平性問題。目前基本養老金由於存在虛賬、非公企業抵制、管理成本過高等問題,還不能完全發揮其基本養老保障的作用,老職工的養老金來源堪憂。現行政府養老金加企業年金制度方案尚處於制度建設期,配套制度尚不完備,甚至在試點地區也僅取得初步性進展。根據2003年初國務院在相關會議上的精神,這一試點將在多個省份推開,個別省份將沿用遼寧省試點方式。而遼寧省試點方式能夠取得一定成功的關鍵點之一,是由中央政府承擔了相當比例的資金,注入到基本養老金(第一支柱),做實第一支柱,為發展第二支柱的企業年金提供了公平性基礎。國務院要求沿海發達省份則自行解決資金缺口。但實際上,這一方案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沒有回答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齡化問題。一些研究指出,目前國包括養老金在內的社會保障基金缺口已經高達1萬億至3萬億元。同時,社會保險覆蓋面過於狹窄,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不到勞動力人口的15%,而世界各類公共養老金計劃覆蓋的平均水平約為30%。另外,從養老、醫療和失業三項社會保險的項目來看,中國一些地區繳費總額已達到工資總額的30%左右,這個比例明顯高於多數國家或地區的繳費水平(當然,這沒有計入非工資性收入)。較高的繳費率影響了企業的人工成本和盈利水平,這導致很多企業以各種方式逃避參保。而為了維持收支平衡,政府就不得不進一步提高繳費率,於是有更多的企業選擇逃避繳費。因此,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作為中央政府重要的總調節基金,將在未來發揮重大作用。現在,其運作的重要環節都已經確立了基本模式,有的已有法律規范(如資金來源、投資范圍及比例限制、投資方式、投資運作的基本原則、風險管理以及基金的支出和使用等),但應進一步多渠道盡快充實基金資產。其次,現行制度還應盡快調整代內公平性問題。企業年金作為非強制性的養老保險,設計、利用更多的稅收政策鼓勵各種類型的投資計劃,如採用抵稅、緩稅和免稅的優惠方法等,可以促進其發展,提高其替代率,減輕基本養老部分的財政壓力。從目前全球范圍看,許多國家仍採用較單一的社會保障體制。長期融資不足,積累不平衡,投資回報低,支付困難,人口老齡化的壓力等都對這種體制帶來很大挑戰。美國養老保險體制是社會基本保障和私人投資、儲蓄積累兩種形式的結合,但也面臨著同樣的壓力。歷任政府在此問題上都有新的改革或修正方案提出或實施。但中心點基本一致:除保留現有的強制性養老保障體系外,還應大力發展建立自願性的各類退休或退休補充體系,進一步降低替代率,形成更多層面的社會養老保障體制。有些國家企業年金計劃達到較高的覆蓋率和替代率,很大程度得益於稅收優惠政策。在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的同時,當然也要制定相應的限制措施,避免僱主或雇員藉此逃避國家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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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中國養老保險發展狀況

未來養老保險制度必須與中國經濟轉型、經濟全球化相適應,與城鎮化、老齡化、社會結構多元化及養老需求多層次化相契合,具備普惠化、公平化、法制化以及可持續化特徵。具體來看應當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建立一個覆蓋全體國民的制度,即通過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安排,保證居民具有平等參與養老保險的機會,以實現制度的准入公平,讓每個國民都能獲得一份基本養老保障,形成基本養老保險的全民覆蓋。
第二,不同國民的養老保險負擔水平公平合理,享有均等的公共財政支持或資助,同時也能體現對弱勢群體和特殊群體的傾斜與照顧。
第三,不同國民所享受的養老保障待遇水平均等。這里說的均等並不是所有人絕對待遇的相等,而是一種相對均等。完全或絕對相等是不可能的,差距是一種客觀存在,但不同人群之間的差距應該在社會可容忍范圍之內。
第四,基本養老保障水平是適度的,即必須與經濟發展水平、人們的基本養老需求相適應;同時需要建立養老保險水平的動態調整機制,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中,消費支出的增長情況、人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市政府的財政收入情況等因素來進行動態調整。

為應對老齡化帶來的巨大壓力,中國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目標是最終建立起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統一的國民養老保險制度,這就必須對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體系進行系統改革和調整,改變目前各種養老保險制度地區分割、城鄉分割和群體分割的狀況,把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孤立存在和運行的狀態改造成有機聯系的整體或體系,建立起制度相對統一、責任明確、分擔合理、互助共濟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並逐步提高籌資水平和縮小保障水平差異,建立起統一規范的制度框架,以實現全體國民「老有所養」。一個覆蓋全民的養老保障體系應該是提供主體多元化與制度多層化的混合型保障體系,以適應老齡化的需要並滿足不同層次老年人的需求。按照責任承擔主體與承擔方式,養老保障體系可分為以下幾個層次:
一是家庭養老或自我保障;
二是普惠式國民養老保險制度,即社會統籌部分,其資金來源是稅收;
三是差別性職業養老保險制度,既個人賬戶部分,其資金來源是繳費;
四是作為職業福利重要組成部分的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或非企業單位提供的補充養老保險等);
五是商業性人壽保險以及其他通過市場獲得的老年保障。
其中普惠式國民養老保險與差別性職業養老保險可以組合成中國未來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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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2020年中國養老保險的現狀如何呢

現如今養老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當中最重要的一員,但對於養老保險的現狀卻有很多人不知道,具體情況如下。對於養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險問題,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八大高收益率教育金保險排名

2012年,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全國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結果》:到2011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參保人數達到2.61億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城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人群達到3.61億人。加總起來,總共達到6.22億人。

其實,中國養老保險現狀的成就不僅僅體現在覆蓋人群的不斷擴大,更體現在其制度設計越來越合理,越來越全面,體現了「制度全覆蓋」。「制度全覆蓋」指當前養老保險的三大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尤其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在2013年可謂是發展迅猛的一年。全國許多個省份都開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改變了農村居民養老無保障的歷史,使農村人民也可以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

另外,中國養老保險現狀還讓板塊分割許多年的養老保險「動」了起來。根據勞動保障部社保中心提供的2007年的數據,全國辦理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業務160萬人次。這一政策的實施讓實現了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極大程度上調動了經濟的活躍程度。

中國養老保險現狀:任重道遠

行百里者半九十,中國養老保險的改革之路雖然取得了十分重大的成就,但是目前其所面臨的問題仍然很多。例如,制度仍未全國統一,養老保險雙軌制的頑疾遲遲得不到解決等等。

從社會保障公平性的角度考慮,全國一盤棋,只有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去除制度「碎片化」才是公平的最大化體現。而中國養老保險現狀還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最後的結果是不同人群有不同制度,制度差異化越來越大。

另外,養老保險雙軌制也一直侵蝕著養老保險的公平特性。我國現行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已經異化為特定人群的「福利」,這既不利於公平的實現,更不利於社會的和諧與穩定。總之,中國養老保險現狀還有很長的改革路需要走。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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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我國城市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張亞梅(雲南財貿學院成教學院,雲南昆明650101)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對策摘要:我國廣大農村生產力水平仍然較低,普遍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條件也不具備,轉變農村養老保險模式應從個人,集體,國家三方面入手建立農村各類人員都參加的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圖分類號:咫40.67文獻標識碼:文章編號:1009—3753(200204—0113—02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由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會優撫四個部分組成.這四個部分既相互獨立,相互分工,又相互聯系,相互促進,共同構成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而社會保障的最主要內容是社會保險,對於我國這樣一個農村人口為主體的國家,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險顯得尤為重要.一,農村養老保險的現狀和問題20世紀70年代中葉開始起步的中國人口老齡化到21世紀進入了高速化階段.2000年,我國60歲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將達1.3億,占總人口的10%以上,我國將整體進入老齡社會.到21世紀中葉,老年人口的數量將達到4億左右,占總人口的比重將達到25%左右.老齡化速度非常迅速.1999年末,雲南省6歲及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419.09萬人,占總人口的10.00%;0—14歲人口1153.50萬人,占總人口的27.51%;年齡中位數27.80歲.按國際通用的年齡劃分標准,雲南省的人口類型仍屬成年型晚期向老年型的過渡階段.據預測,2008年,雲南省的老年人口將達477萬人,比重達10.47%,少兒比重23.05%,年齡中位數30.36歲.此時,雲南人口全面進入老年型.2050年,雲南省老年人口將達1268萬人,占總人口的27.13%.雲南省的老齡化進程迅猛且老年人群規模較大,並且,未來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將超過城市,農村養老問題亟待解決.我國農村的養老保障制度在新中國成立之初就已實施.農村養老一直遵循以家庭保障為主體,輔之以集體供養,群眾幫助和國家救濟的原則,使農村老年人口得到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國農村開始實行以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形成了家庭分散經營的農業生產基本格局,原依附於集體經濟的社會保障已逐步趨於解體.農村人口社會保障的經濟來源有集體和家庭兩個部分,但都十分薄弱.首先,集體保障部分的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完全取決於集體經濟的主體——鄉鎮企業經濟效益的好壞.近年來各地鄉鎮企業普遍不景氣,企業虧損十分普遍,相當部分的企業倒閉,即使少量企業勉強支撐,也僅能維持自身的生存,農村人口社會保障的集體保障部分幾乎沒有經濟來源,特別是在那些沒有鄉鎮企業或鄉鎮企業很少的地區,集體保障部分更無任何經濟來源.農村人口社會保障的家庭保障部分不容樂觀.1999年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1437.63元,同期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每年可支配收人為6178.68元,農民家庭經濟基礎十分薄弱,能用於社會保障的資金微乎其微.在農村養老保險的社會和家庭的物質基礎日益匱乏,而老齡化步伐日益加快,農村養老問題益突出之際,必須盡快建立和完善農村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新中國成立以來就一直推行的以家庭養老為主體,集體供養,群眾幫助和國家救濟為輔助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為農村老年人口獲得了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家庭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老人是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在農村,家庭養老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形式,其具體形式為:老年人靠自己的勞動和以往收入的積累來自養,子女供養,配偶供養和其他親屬供養,除家庭供養外,農村基層組織對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三無"老人實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我國農村家庭養老長期存在有其深厚的社會和經濟基礎.主要表現在:一,傳統文化仍然發揮著重收稿日期:2002—02—20作者簡介:張亞梅(1957一),女,山西人,講師,主要從事會計學教學與研究.一?4?&;1.16..4大影響.中國民眾受儒家思想的長期熏陶,"孝"觀念較深,以孝道為榮,從倫理道德方面講,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責任.家庭養老仍是傳統美德.二,家庭養老得到法律保障.《憲法》第49條,《婚姻法》第5條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都對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做了明確規定,家庭養老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確認.三,家庭的特殊職能發揮著重要作用.家庭職能具有對成員的生活照顧和精神慰籍等重要功能.家庭養老不僅能夠使老年人得到經濟的供養,生活的照顧,而且能夠使老年人享受到天倫之樂,免除其孤獨寂寞,這是其它組織或機構所不能替代的.四,保障體系的缺失.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還未覆蓋農村地區,農村老年人口還未享受退休金和各種生活補貼以及免費醫療,社會未能承擔起農村老年人養老的任務.五,經濟來源匱乏.目前,我國廣大農村生產力水平仍然較低,普遍推行養老制度的條件還不具備,農村老年人口在生活上還無法脫離子女的直接供養,尤其是在他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之後.六,農村生產方式所起的作用.我國農村佔主導地位的是農業經濟,而且基本上是手工勞動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形式,決定了農村人口進入老年後的經濟負擔主要來自家庭.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家庭作為生產單位,老年人在喪失勞動能力前仍然繼續勞作以補貼家用,同時可將生產技術和經驗傳授給後代.由於深厚的社會和經濟因素,農村家庭養老仍是我國,包括我省農村養老的占絕對主導的方式,據估計,目前家庭養老占整個農村養老保障的90%以上.除家庭養老外,農村養老還以集體供養,群眾幫助和國家救濟作為輔助.主要對無依無靠,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三無"老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採取兩種形式,一是集中在敬老院供養,進入敬老院的老人,由所在村社根據規定交給敬老院一定的費用,包括糧,油,蔬菜等,鄉鎮企業收入,鄉村提留和當地財政劃撥部分經費給予補貼;另一種是分散供養,由村社組織負責,由鄰里照顧.有的實行承包供養,村社組織提供給承包戶一定的供養費用,或通過給承包戶多分責任田的辦法,幫助"五保"老人

⑹ 請問什麼是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回度是指我國在答經濟不發達的情況下,為了使養老保險既能發揮保障生活和安定社會的作用,又能適應不同經濟條件的需求,以利於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建立的國家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社會保險保障程度一般較低,建議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以下推薦一款養老保險供您參考:

幸福祥利兩全保險(分紅型)

保障至80周歲,滿期給付,返還累計所交保費,自主險合同生效後的第一個保險單周年日起,若被保險人生存,給付基本保險金額的8%,該項給付每兩個保單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的前一個保險單周年日;自被保險人年滿60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單周年日起,若被保險人生存,給付基本保險金額的8%,該項給付每個保單年度一次,直至被保險人年滿80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單周年日;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65、70、75周歲後的首個保險單周年日,給付分別按本主險合同約定基本保險金額的200%給付祝壽金。

⑺ 我國養老保險的現狀

摘 要 近年來,隨著世界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養老保障成為各國十分重視的一大問題。養老保險這一現代社會保障的重要支柱,對於社會穩定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的深入改革和老齡化現象的現實越來越嚴重,我國當前的社會養老保險就需要改革、需要創新服務社會,文章對我國目前的養老保險現狀進行了分析,並探索了健康發展的幾種方向與模式,從一個獨特角度和視角探索了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上進一步完善的目標。
關鍵詞 養老保險 老齡化 保值增值 勞動就業
中圖分類號:D920.4;C979 文獻標識碼:A
0前言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中最主要的險種,也是事關全體國民養老的大事,特別是隨著人口老齡化的日益提高,健全養老保險制度成為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重中之重。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養老保險行業市場需求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預計:2016年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87,437萬人,未來五年(2016-2020)年均復合增長率約為1.86%,2020年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94,137萬人。
1我國的養老保險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根據我國統計局13年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數量已接近13.7%,其中65歲以上人口接近9.1%。這一切都顯示我國已開始步入老年型國家。所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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