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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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繳納說明
一、根據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蘇州工業園區乙類計劃的繳費比例為31%,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員工工資的20%,員工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
二、乙類計劃中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其中養老佔23%(單位15%,個人8%),醫療佔5%(單位3%,個人2%),工傷佔1%(單位1%),失業佔1%(個人1%),生育佔1%(單位1%)。
㈡ 蘇州職工社保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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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外地戶口在蘇州參保,是經由單位辦理的職工參保。累計社保參保規定年限,一樣辦理退休,符合條件一樣享受退休養老金。而且,到時候全國社保聯網,就是在戶口所在地就可以享受蘇州相關的退休養老金待遇的。
㈢ 繳納10年的蘇州職工養老保險能享受蘇州養老待遇嗎
不如投保商業養老保險哪? 能兼顧 重大疾病 醫療保險 養老儲蓄 三大保障。
㈣ 蘇州養老保險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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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蘇州社保繳費比例:蘇州2017社保繳費基數標准,每日財經網為大家介紹2016-2017蘇州社保繳費基數,具體如下:
近日,從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官網了解到《關於公布2016結算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2016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2016-2017蘇州企業社保繳費基數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市各委辦局(公司),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2016年度我市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關基數已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同意。現公布如下:
一、2016年度參加我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218940元(18245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32364元(2697元/月)。
二、2016年度我市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統一為2300元,其他險種的月繳費基數仍按原規定執行。
三、2016年度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最低為2300元,可設若干個檔次,最高不超過18245元。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1700元。
四、2016年度市區「協保」人員每月「劃賬」基數,以及單位招用「協保」人員後申請返回養老、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的基數,均按照2016年度企業參保職工繳費基數下限執行。
五、2016年度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上限為312342元(26029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62468元(5206元/月)。
參加市區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2016年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96054元(8005元/月)。
六、以上社會保險費基數的執行時間,蘇州市區為2016年4月1日。各縣級市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人民政府確定。
㈤ 蘇州職工個人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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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有工作單位和勞動合同,外地人在蘇州可以交社保。社保繳納數額和比例以當地社保部門的規定為准。
1、已經在蘇州參加工作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五險保險費(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用工單位不交社保是違法的。用工單位尚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原先在異地有交社保的,可以通過蘇州用工單位的證明,在蘇州用工單位所在區社保管理中心開具接收證明,從異地遷移社保關繫到蘇州,如果是短期工作,也可以在蘇州新開立社保關系,最後離開蘇州時再將蘇州社保關系遷移回去合並。
3、如果外地人已經有了蘇州戶籍,但是自由職業者,可以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去社保局辦理社保。
3、如果居住蘇州有集體戶口或居住證,但已失業或沒有工作,可以以個人方式參保繳費,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個人繳費管理費,申請書等即可。
4、若沒有蘇州戶口,又沒有工作單位,可以通過熟人掛靠在一個單位辦理城鎮職工社保,但需要出管理費並且繳納全部的社保費(包含單位要繳納的那一部分)。一般是不劃算的。
5、蘇州市社保為即時繳納,除了3個月內欠費可以補交外,再長時間將中斷社保關系重新辦理,不能補交。
㈥ 蘇州養老保險手冊怎麼辦
你好!可以網路 蘇州 社保,進到官 方網 站,查詢更多
首次領取
1.首次參加社會保險的職工,由用人單位辦妥新增參保手續後,持《蘇州市首次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情況表》,至證卡管理部門領取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交清《社會保險卡》費用(每卡15元);並於首次參保當月25日後,至市社保中心一樓大廳江蘇銀行蘇州分行「IC卡發放」窗口(在各區參保的單位至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社會保險卡》。
2.首次參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其《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由本人按規定在辦理檔案託管、參保登記、委託繳費等手續時分別向就業管理機構、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或購領。
3.新批准退休的人員,由原單位到社保經辦機構待遇審批部門辦妥退休及待遇審批手續後,持《蘇州市企業參保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退休待遇審批表》至證卡管理部門領取其《職工退休養老證》。
4.參加學生醫療保險的人員,其《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醫療保險病歷》和《社會保險卡》,由代辦單位辦理其首次參保手續後,分別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參保大學生不領取《社會保險卡》)。
5.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的城鎮居民,其《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險卡》,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辦理其首次參保手續後,分別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
6.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的被征地農民,其《社會醫療保險病歷》、《社會醫療保險證》、《社會保險(征地社保)卡》,由鎮(街道)勞動保障機構辦理其基本生活保障有關手續後,分別到征地保障經辦機構、江蘇銀行蘇州分行領取。
7.享受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的人員,其《蘇州市區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證》,由戶籍所在地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到相應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