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長春市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是什麼
根據吉政發【2004】2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和個人累計內繳費年限滿15年的,容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後參加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前參加工作,吉政發【2004】28號實施後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具體計發辦法見吉政辦發【2004】28號文件內容)
② 長春今年退休養老金怎樣計算的
參保來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自,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③ 長春市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是什麼
根據吉政發【2004】2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和個人累計版繳費年限滿權15年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後參加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前參加工作,吉政發【2004】28號實施後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具體計發辦法見吉政辦發【2004】28號文件內容)
④ 長春社保2019年退休金計算方式
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的是省級統籌,統籌地區平均工資,是指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平均工資。
長春市退休職工養老金的計算,是按所在省份(吉林省)上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為依據進行計算的。
⑤ 長春市養老保險領取計算方法是什麼
根據吉政發【2004】2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和個人內累計繳費年限滿容15年的,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為:(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後參加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前參加工作,吉政發【2004】28號實施後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
(具體計發辦法見吉政辦發【2004】28號文件內容)
⑥ 長春市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
根據吉政發【2004】28號文件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企業和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版,經社會保險經辦權機構核實,報勞動保障部門批准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為:(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後參加工作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前參加工作,吉政發【2004】28號實施後退休人員: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組成。(具體計發辦法見吉政辦發【2004】28號文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