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中」人養老金計算辦法請回答。謝謝。
交養老金參保所需資料:身份證復印件兩張(驗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城鎮居版民戶口本原件;《檔案委託管權理卡》。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比例及金額:
(1)繳費基數:個人所在省份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2)繳納比例:按照當年相關規定執行
(3)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納比例×12四、
繳費方式及時限:
持《檔案委託管理卡》到人力資源服務中心以現金方式繳納。參保人員應一次性繳納全年養老保險金,並於每年6月20日前辦理,逾期加收利息,但最遲不得超過12月20日。繳費時間是當年基數出來後每月1—20日。
『貳』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從2014年至2018年參加退休金普調的金額,怎麼能從新辦法中扣除呢
早就規定了,沒有退休人員的份,退休的行政事業單位、事業編、公務員人員,國家規定一律跟隨社會企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退休金。
『叄』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發辦法,新老辦法有何不同
改革的核心問題就是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由過去簡單的退休時點工資打折的辦法,改為與企業基本一致,待遇水平與繳費年限、繳費水平、退休時間等多種因素掛鉤的機制。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逐步過渡辦法」,實現待遇水平的平穩過渡、合理銜接。
「老人」
就是改革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新人」
就是改革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
「中人」
就是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
為保障「中人」待遇平穩過渡,自改革之日起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按照保低限高的原則,實行新老辦法對比。即:
新辦法計發待遇(含職業年金待遇)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補齊;
新辦法計算待遇高於老辦法的,超出部分,過渡期第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發放20%,以此類推,過渡期最後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這樣,基本可以保障改革前後待遇水平的平穩銜接。過渡期結束後,退休人員待遇計發完全執行新辦法。
新老辦法如何對比呢?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涉及三個關鍵點)
1職務職級對應的工資標准封定在2014年9月;
2每年有一個增長率。
3過渡期內職務(技術職稱)有升降的,可以參照升降後同等條件(如職務、技術職稱等)的退休人員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確定。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和我省有關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
以改革後按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待遇之和,作為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新老辦法待遇的對比
10年過渡期退休的人員,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新老辦法對比後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就是統籌內養老金,由社保經辦機構發放。
統籌外養老金
主要就是勞模(先進工作者)、獨生子女父母等退休人員一次性補貼和住房、物業、取暖等改革性補貼。
一次性退休補貼標准=本人退休時的基本工資×提高的計發比例×計發月數(180個月)。
『肆』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細則
您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都已經先後出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實施細則大同小異。現以安徽省為例,陳述如下:
◎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8%
◎
單位繳費比例為本單位參保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
12月23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旨在統籌城鄉社保體系建設,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
此次改革范圍包括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改革後,統一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比例為20%;個人繳費基數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比例為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各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意見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為過渡期。意見實施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金怎麼領?具體來說分為5種情況。
意見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意見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工作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其中,對過渡期內退休的工作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確定待遇計發辦法。
意見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
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和省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此外,意見還提出,調整部分工作人員退休時加發退休費辦法,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並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繳費工資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
謝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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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統籌改革中人怎麼改最新消息
一是建立健全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社會保險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參保人員通過增加繳費年限和提高繳費基數獲得較高的基本養老金。通過增加政府補貼等措施,引導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和長繳費。
二是建立兼顧各類群體的社會保障待遇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物價變動和財政承受能力等情況,適時調整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並將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延伸到待遇調整政策之中。基本醫療保險要完善政府、單位和個人合理分擔的籌資機制,深入推進付費方式改革,使醫療費用實現合理可控的增長。
三是綜合考慮人力資源供需、教育水平、人均預期壽命、基金收支等因素,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改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撫養比。
四是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投入,完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制度。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做大做強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五是制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辦法,在確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擴大投資渠道,實現保值增值,增強基金支付能力。
『陸』 養老金「並軌」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怎麼辦
養老金「並軌」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可以由國家財政補貼。
張開雲說,「並軌」之後最大的難題是,如何對待機關事業單位里的「中人」?
社保領域講究「老人」、「中人」、「新人」。所謂「老人」是已經退休的人員,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已經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將肯定按照現有的核發模式發放養老金。
所謂「新人」,是指在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之後進來的人員。按照一般制度設計原則,這些新人顯然要遵從新制度的安排,因為參加工作之前,都已明了這些制度。
所謂「中人」,指現在還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他們還沒退休,突然實行新制度,以前按在職工資90%發放的養老金預期被打破了,如何對待這些人?「中人」們存在的一個大問題是:長期沒交或者只交很少的社保金額,個人賬戶錢很少,如何提高他們的退休待遇?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認為,對「中人」參加養老保險後的個人賬戶「空賬」問題,國家一定會想辦法逐步解決。對統籌賬戶部分,機關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由財政補貼,雖然還這筆舊賬是巨大的財政負擔,但相對會好一些,而對於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這個窟窿怎麼填?此外,個人賬戶更是個大難題,「你讓一位工作30年的公務員,補齊過去30年的養老金個人賬戶,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這不是一個小數目。因此只能是視同繳納,由財政補貼全部或者大部。」
張開雲說,從社保運作的基本原理來看,個人補繳個人賬戶,也是應該的。「我現在最不擔心的是全額撥款機關事業單位,我最擔心的是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假如這些單位沒有錢,誰來保障這些單位的職工養老待遇?
養老金「並軌」的消息一出,在社會上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普通老百姓拍手稱快,認為體現了公平;有些公務員卻感覺一下子難以接受。多位專家分析認為,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退休金肯定要降低一些,但降幅不會很大,即使有很大降幅,也會通過職業年金彌補。但也有專家認為,從制度上並軌了,不一定能從結果上並軌。
機關和事業單位一起並軌可以減少阻力。
「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推進養老制度改革,這種做法並不讓人意外。」張開雲說,2008年,國務院選擇在廣東、重慶等地試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體制改革,一些人瘋傳養老金會下降,導致大學里一些教授要提前辭職,引人不安。這次試點還沒開始就結束了。「對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國家一直想推,但一直難以推進,主要是阻力大。」
張開雲說,之前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試點從事業單位開始,而事業單位的主體是中小學以及高校老師,他們的議論容易引起輿論關注。
很多人覺得,一下子對近1000萬機關職工、2700萬事業單位職工同時進行改革,社會壓力會更大。對此,國家行政學院竹立家認為,這顯示了中央深化改革的決心,「恰恰相反,一起改要比分步改阻力更小,因為大家都一樣,沒有什麼好比的。」
張開雲說,「五個同步」是「一個統一」的配套措施,都是為了配合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而配套設立的。因為有五個同步措施,給人留下想像空間,「從這些措施看,中央已意識到改革的壓力,通過多種措施緩解這種壓力。」
「並軌」後能拉平養老金水平。
在很多專家看來,其實,對普通老百姓來講,只要能拉平養老金水平,養老金是否「並軌」並不重要。
張開雲分析認為,短時間內拉平不現實,但可以肯定,公務員養老金必須比現在的水平降,不然,並軌就沒有意義了。
養老金計算方式復雜,很多人並不能算出自己養老金的真實數額。張開雲說,每個人繳費年限、工資水平都不一樣,最終發放的養老金額度肯定不一樣。假如機關事業單位要建立與企業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那就會人人平等,嚴格按照制度辦事,根據每個人繳費情況確定養老金水平。
『柒』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養老金重新核算採用新老辦法對比後核算出來的養老金總額中包含全額的職業年金嗎
根據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相關文件規定,為了保證退休中人養老金待遇不受損,所以設置了10年過渡期。也就是說在過渡期內的退休人員都屬於退休中人。很多退休中人說非常吃虧,實際上退休中人不會吃虧的,為什麼這么說呢?按養老金計算標准,在過渡期間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即新辦法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比如到2019年按50%比例補發給退休人員,以此類推,到過渡期末退休的人員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按新辦法執行。
『捌』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中人」過渡期養老金怎麼計算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和人社部、財政部的規定,當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8)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改辦細則擴展閱讀:
退休費也稱退休金、養老金,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費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於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2015年,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但由於受養老金水平差異較大、貨幣貶值和物價上漲影響,社會各界並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
根據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的人員,必須全部符合以下三個條件,退休後才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
一是在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二是個人繳費年限滿15年;
三是履行繳費義務且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包括特殊工種,政策性提前退休和病退)。
在各種經濟類型的企業單位工作的人員、進城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國家規定參加養老保險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達15年及以上者,在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之後,經辦理退休手續並被批准後,即可按月領取退休費。
需要說明的是,繳費15年是最起碼的必備條件,如果繳費不夠15年是不能享受退休費的。但也不是只繳15年,而是繳費年限越長,到時領取的退休費越多。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費並非交滿15年就可以不交了,繳費滿15年,僅僅是領取基本退休費的一個基本條件,只要職工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處於就業、有收入狀態,就要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玖』 機關事業退休金新政策,中人已退休怎麼計發退休金
「中人」的問題主要是50-70後的問題,因為他們很多人長期不需要交納社保,特別是企事業單位的人,雙軌制的破冰,設置了十年過渡期,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而在銜接和過渡過程中具體發放方法如下:
根據《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關於「中人」的過渡。全國實行統一的過渡辦法。對於2014年10月1日前(簡稱改革前,下同)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底限高。
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
第二年退休的人員(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20%,依次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過渡期結束後退休的人員執行新辦法。
N
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工資標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員本人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等對應的退休補貼標准;
C:按照國辦發[2015]3號文件規定相應增加的退休費標准;
M: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對應的老辦法計發比例;
Gn-1:參考第n-1年在崗職工工資增長等因素確定的工資增長率,n∈[2015,N],且G2014=0;
N:過渡期內退休人員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視同為2015年。
新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基本養老金+職業年金,其中,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經+個人賬戶養老金。 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經=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2.各地根據測算形成與機關事業單位職務職級(技術等級)和工作年限相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樣表詳見附件),工作人員退休時,根據本人退休時的職務職級(技術職稱)和工作年限等確定本事視同繳費指數。
實際平均繳費指數=(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實繳;
Xn、Xn-1、... X2014為參保人員退休當年至2014年相應年度本人各月繳費工資基數之和,Cn-1、Cn-2、... C2013為參保人員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應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N實繳為參保人員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年限。
2.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度系數。 其中,過渡系數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地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過渡系數保持一致。視同繳費指數由各省級地區統一確定。
3.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月數。 其中,計發月數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4.職業年金計發按照《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9)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改辦細則擴展閱讀:
養老金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符合以下條件,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1、本政策施行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退休(退職)以及《市基本養老保障辦法》規定的各類待遇的城鄉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2、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按年繳費養老保險的;
3、本政策施行時,距領取年齡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不少於15年。
參考資料: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