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補交養老保險利息怎麼算
補交養老保險要交利息的。
養老保險根據我國家關於養老保險的規定,必須連續交滿15年且到退休年齡才可以享受養老保險金。「兩險」中斷後原則上是需要補交的。
在辦理補交過程中,會有對上一次中斷原因的認定問題。就是說上一次為什麼中斷,是正常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還是自動離職、擅自停保。
如果是前者,按正常的費率補交即可;如果是後者除按正常的費率補交外,還要繳納數額不菲的滯納金。所以,但凡有可能最好不要輕易停繳社會保險費,對誰來說都是個很麻煩的事情,希望朋友們切記。
根據政策規定,若無補繳能力,可暫時不補或分期補繳,待以後有能力時在進行補繳。
(1)補交斷檔養老金為啥還有利息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以北京市朝陽區為例:
1.《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兩份。
補繳2011年7月(含)以後超過近三個月的需持相關材料先到社保中心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憑簽章後的該表辦理補繳。所需材料為:
①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
②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
③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④《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⑤《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表四)一式兩份。
3.《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一式兩份。
4.補繳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間社會保險的需同時提供經由朝陽區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的《朝陽區補繳養老保險審核表》及《補繳通知書》。
5.企業版子系統(五險合一)軟體生成個人補繳信息報盤文件。
Ⅱ 中斷過養老金繳納到退休有沒有退休金
中斷過養老金繳納可以進行補繳,退休後有退休金。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需要補繳養老金的人員:
1、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職工、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
2、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未參保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含國有農牧企業)固定職工;
補繳的原則:
對一些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若其曾在城鎮各類用人單位工作滿三年以上且在10月1日前具有城鎮戶籍,也可按上述規定補繳至法定退休年齡。如果在補費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可以順延;順延5年後仍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但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5年及以上的,補費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一次性補足15年。
不同條件職工繳費方法:
1、參保職工
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職工,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和未按規定繳費,要求補繳其養老保險費的,可按同期養老保險繳費政策進行補費,並按規定加收利息。
2、靈活就業人員
已參保的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中斷繳費,可以當期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補繳養老保險費。
3、機關事業單位、國企職工
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原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固定職工,本人自願要求參保補費的,可比照原勞動保障廳《關於原國有單位職工脫離原單位後要求參保補費或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規定進行補費。補繳基數為歷年自治區職工月平均工資。
需要注意的是:1996年1月1日之前參加工作的,從1996年1月1日起補繳;1996年1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的,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補繳,補繳年限不得少於10年。
補繳後,本人原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年限(國家認可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但其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得超過本人參加工作之日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年限。其基本養老金待遇從繳清費用的次月起按《關於調整完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核定發放。
Ⅲ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中斷補繳有利息嗎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中間中斷過可以補繳,也可以不用補繳,累計交滿15年即可。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
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
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養老保險不足繳費年限的補繳:
須填寫參保人員補繳申請表,送市社保中心領導審批後,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窗口列印繳費核定通知單,然後到相應的地稅辦稅服務中心辦理繳費手續。
1、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的計算辦法:
調入時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30%+超齡年限×1%)×超齡年限。
超齡年限=調入時實際年齡-規定年齡。(超齡年限中的月份數,6個月以下的按半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一年計算)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年齡:
獲得中級職稱和高級職稱的人員:男50周歲、女工人40周歲、女幹部45周歲;
獲得初級職稱和未獲得職稱的人員:男45周歲、女工人35周歲、女幹部40周歲。
2、補交時須提供:
勞動或人事組織部門的調令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職稱證書;
軍人配偶在異地參加養老保險且按規定將養老保險轉移到軍隊,須提供:退出現役軍人《幹部調入申報戶口證明信》復印件、軍人配偶調入本市的調動手續原件與復印件、軍人配偶本市戶籍證明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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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養老保險斷交了好幾年,補交怎麼辦
養老保險斷交了,一般養老保險可以選擇補,或者不補均可,只要交足最低15年即可。
一、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時間,可以多交,到時就可以多領取。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二、一般補交養老保險存在滯納金的收取,為千分之2每天計算,而且還有利息的收取。
Ⅳ 養老保險斷後為什麼必須補交
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斷交後,可以補繳,也可以暫行繳納,只要勞動者的養老保險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Ⅵ 養老保險斷交了 怎麼辦
養老保險中斷期間費用可以選擇不補繳。建議您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量現在補繳。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6)補交斷檔養老金為啥還有利息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負擔: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繳納(北京是19%,其他城市可能不同),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一般為8%)。
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基數:
所謂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般則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一般來說,職工繳費工資如果高於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於工資所在省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40%的。
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最高和最低繳費基數的計算比例,各城市可能不同,以各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計算比例和基數為准。)
Ⅶ 補交養老金是否要交利息。
補繳單位繳費部分加收滯納金,補繳個人繳費部分補繳利息。
(一)加收內滯納金
1.補繳單位繳費部容分按日加收2‰滯納金,其中,中斷6個月以內的時間,不收取滯納金,超過6個月的時間按日加收滯納金。
2.應參保未參保企業整體參保和因生產經營困難中斷繳費的單位整體續保,在本文規定的時間內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根據其現經營情況,可適當減收滯納金。
3.行政訴訟、勞動爭議仲裁判定由企業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按規定補繳的滯納金,不得減收。經審計、稽核、監察發現繳費基數不實、少報繳費人數造成少繳、漏繳養老保險費責令補繳的,按規定加收的滯納金不得減收。
4.減收滯納金須經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報省勞動保障部門備案。未經批准自行減收滯納金和經審核批准未備案減收滯納金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補繳利息和記錄個人賬戶
需補繳的利息不得減免。補繳建立個人賬戶以前利息,按建立個人賬戶後歷年公布的記帳利率的平均值補繳。建立個人賬戶後按歷年公布的個人賬戶記帳利率補繳。
Ⅷ 養老保險交費期有斷檔,補交滯納金太高,該如何處理為好
你最好親自去大連社保咨詢下,是否一定需要補以及怎麼補,還有滯納金沒有統一規定的,都是各地自己定的
Ⅸ 補交養老保險金時,要交滯納金及利息嗎
如果斷交之後補交,是需要 繳納滯納金的。
用人單位未按 時足額繳納社會保專險費的, 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屬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勞動部令第2號)規定: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社保經辦機構需即時審核,對不能即審核的,應當自收到繳費單位申報表和有關資料之日起,在最長不超過2日內審核完畢。繳費單位在社保經辦機構核准其繳費申報後3日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未及時、足額繳納社保費的,社保經辦機構向其發出《催繳通知書》,拒不執行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逾期不繳納的,加收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