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以事業單位編制內不交養老金為由能辭職嗎
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障。
單位不交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關系,並且進行勞動仲裁,主張用人單位補償。
B.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2)事業偏制不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C. 事業單位編制為什麼不交養老金
目前國家的政策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都不交養老保險金,只交三金中的兩金:醫療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但企業是交三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
不過,去年國家出台新政策,開始實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交納養老保險金,但只是部分地方開展試點,還沒推行到全國。
D. 事業單位為什不交養老保險
全國大部分的省事業單位也同樣是要繳社保的。即使沒有繳的,近期也要開始繳納了,這不光是為了平衡養老待遇的不平均性,同時也是保障事業單位職工的合法權益。比如,辭退事業單位人員的養老金問題。判刑人員的養老金問題等。
E. 事業編制交不交養老保險
麻煩.
事業單位正在進行改革,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政策都在向企業方向靠.最關鍵的是養老保險,退休後單位能養得起嗎?還有醫療保險,得大病,單位負責得起嗎?國家規定必須參保,這是不可抗拒的方向.(以後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也要參保,單位由財政撥款)養老保險單位要繳工資總額的20%左右,個人要繳8%以下,負擔是挺大,但為職工生計也得交.你們怎麼辦?逼領導繳!找上級,找市長,讓上面施加壓力,想保沙帽就得就範.
以前事業單位都不參保,退休的退休金由單位發,醫療按定比例報銷,工傷按政策由單位補償,還有生育失業等,都按政策辦,都由單位自己解決.這些支出,國家財政按一定比例給單位撥款.現在改革了,被列為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要自己承擔了,國家要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象企業一樣,參加社會保險.(國家在社保中也拿出了一部分錢)
參保個人也要拿出一部分錢,不過都在自己個人賬戶上,養老保險8%以下,醫保2%,各地略有不同.工資里扣.
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映情況,他們就是管這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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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事業單位不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以前規定省直單位不用繳納。從2015年1月起,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員、參公單位)全部參加養老保險,並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後,此前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2015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國發〔2015〕2號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鉤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在此基礎上,形成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行的兩大制度平台,並可相互銜接,從而構建起完整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G. 事業單位不用繳養老保險嗎
事業單位原來不用繳納養老保險,最近兩年內都要進行改革。你說的內那種原來繳,改革以容後到不用繳了不知是什麼情況,按理來說不可能。
首先你老公在事業單位一直繳納養老保險,有可能他並非事業編制員工,屬合同制員工,所以要繳納養老保險;若是事業編制的員工,單位又沒有進行改革,就可以不繳;
二、除非他是農民工,可以一次性清算,否則已經繳納的部分只有到他退休的時候才能領取;
三、如果事業單位未改革不繳納養老保險,此期間的保險叫做視同繳費。事業單位改革後都會由政府及單位進行補繳,但不會影響到退休金;
四、如果跳槽到企業,就如上條所說,中間幾年為視同繳費(提檔案時一定要由原事業單位開具「視同繳費證明」才可以),這樣不用你補繳,退休時國家會按照你當時的繳費基數進行核算的。
五、如果你在應該上養老保險的單位而單位又不給你上,那單位就是犯法;如果是事業單位不上養老保險,那你就只能走商業養老了。
H. 事業單位不交養老保險 個人交可以嗎
個人肯定是可以繳納的,可以到社保局去的,你了解具體的情況。
I. 事業單位不交養老保險 個人交可以嗎
可以,但是不劃算。
以前規定省直單位不用繳納。從2015年1月起,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員、參公單位)全部參加養老保險,並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事業單位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後,此前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二、繳納比例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自己繳納的進入個人帳戶);
3、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4、工傷保險:單位0.2-2%,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0.6-1%,個人不繳納。
(9)事業偏制不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個人交社會養老保險是否劃算,關鍵在於壽命。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肯定是劃算的,因為現在醫療水平提高了,許多疾病都是看得好的,這樣,人的壽命都越來越長,活到七八十歲沒問題,活到九十來歲的也大有人在。
而且國家幾乎每年都上調養老金的金額,活到七十歲以上、七十五歲以上、八十歲以上的還多加一點。因此,絕大部分人從退休到死亡的那個月領取的養老金總金額,都會大大超過當初自己繳交的金額。
這里的差額都是國家財政補貼的,這也是國家讓老年人分享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帶來的紅利。而且,即使死亡了,死者的配偶或者子女還可以依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讓死者得到這輩子最後一份福利。
只有極少數人是吃虧的,比如60周歲退休,65歲就去世了,那麼,該人五年領取的養老金總金額就小於當初繳交的金額了。要算「幾年才能拿回本」是算不出來的,因為今後的每一年,養老金的調整幅度是未知的,要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