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人養老保險可以取出來嗎
個人養老保險一般是不可以取出來的,除非超過了繳納年限。具體而言,個人養老保險在沒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是不可以取出的,只有幾種法定情況才可以取出,即即喪失中國國籍的參保人、外籍或到國外定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參保養老保險的職工死亡。在這幾種特殊情況時,參保人或是其繼承人可以取出養老金。如果不存在這幾種情況的話,那麼是不可以取出養老保險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❷ 養老保險能取出來嗎怎樣取出來
退休之後前往社保局提取。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
(2)養老保險如何取出擴展閱讀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❸ 養老金怎麼取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