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養老保險從哪一年開始實行
從2009年起。
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1)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迫切性在於擴展閱讀:
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並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並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繼續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
個人繳費標准統一歸並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集體補助方面,在原有政策基礎上增加了公益慈善組織的資助,以利於進一步拓寬籌資渠道,提高參保人員的待遇水平。
2. 關於新農村養老保險
新農保制度簡介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國家將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新政要點基金籌集個人繳費分12檔 地方補貼每年至少30元
根據這份指導意見,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在個人繳費方面,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1200元12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在集體補助方面,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在政府補貼方面,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養老金待遇養老金支付終身 計發標准與城鎮職工相同
根據這份指導意見,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領取實施時已滿60歲 不用繳費可領基礎養老金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這份指導意見同時明確,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3. 農村養老保險是怎麼回事
農村養老保險也叫新農保,是專門為農村居民建立的養老保險,按年版繳費,從100到500(各個省市可以自權己確定繳費基數),自由參保,自己選擇繳費檔次,到60周歲領取養老金,國家補貼55元,各地方政府根據自己的情況確定補貼數額,由於農村不富裕,所以,繳費基數比較低,所以,領取的養老金也不多,目前的養老金,還達不到每月1000元的標准。
4.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意義有哪些(
解決好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面臨的矛盾不僅是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更是整個國家朝著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一個重大步驟。同時,解決好農村養老保險也對國家安全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意義如下: 第一, 在當前歷史背景下,對億萬農民發出國家將為他們建立由財政全額支付的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這一信號,使他們老有所養。農民無後顧之憂,就會敢於消費,這對開拓農村市場、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無疑將產生強大而持久的動力。 第二,從整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來看,建立新農保制度,就實現了城鄉居民在社會養老保險方面的制度平等,隨著經濟發展、國力增強,就可以逐步縮小乃至最終消除城鄉居民在這方面的差距,這對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無疑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程。也體現了國家政策的統籌 第三,從農村當前的新情況來看,建立新農保制度,有利於化解農村社會中的各種矛盾。首先,它將極大地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經濟自立能力,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增強他們對生活的自信心;其次,它減輕了子女的經濟負擔,在相當程度上避免了因經濟利益引發的家庭矛盾,從而有利於形成敬老愛幼的風氣與更為和諧的家庭關系;再次,它將有效化解一些農村集體組織無錢辦事的困境,使它們能夠集中有限財力更好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從而形成文明的鄉村風氣與和睦的鄰里、干群關系,有利於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5. 農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相對於以前各地開展的農村養老保險而言。新農保最大的特點是採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模式。
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具體意義如下:
第一、在當前應對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對億萬農民發出國家將為他們建立由財政全額支付的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這一信號,使他們老有所養。農民無後顧之憂,就會敢於消費,這對開拓農村市場、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無疑將產生強大而持久的動力;
第二、從整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來看,建立新農保制度,就實現了城鄉居民在社會養老保險方面的制度平等,隨著經濟發展、國力增強,就可以逐步縮小乃至最終消除城鄉居民在這方面的差距,這對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無疑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程。也體現了國家政策的統籌;
第三、從農村當前的新情況來看,建立新農保制度,有利於化解農村社會中的各種矛盾。首先,它將極大地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經濟自立能力,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增強他們對生活的自信心;
第四、減輕了子女的經濟負擔,在相當程度上避免了因經濟利益引發的家庭矛盾,從而有利於形成敬老愛幼的風氣與更為和諧的家庭關系;
第五、將有效化解一些農村集體組織無錢辦事的困境,使它們能夠集中有限財力更好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從而形成文明的鄉村風氣與和睦的鄰里、干群關系,有利於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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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
社會貧富 差距變大,窮人養老沒有保障社會動盪;子女供給壓力變大;
7.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對新農村建設的意義
意義:解決好我國農村養老保險面臨的矛盾不僅是一項重大的惠農政策,更是整個國家朝著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一個重大步驟。同時,解決好農村養老保險也對國家安全穩定具有重要的作用。具體意義如下:
第一, 在當前應對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對億萬農民發出國家將為他們建立由財政全額支付的最低標准基礎養老金這一信號,使他們老有所養。農民無後顧之憂,就會敢於消費,這對開拓農村市場、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無疑將產生強大而持久的動力。
第二, 第二,從整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來看,建立新農保制度,就實現了城鄉居民在社會養老保險方面的制度平等,隨著經濟發展、國力增強,就可以逐步縮小乃至最終消除城鄉居民在這方面的差距,這對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無疑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程。也體現了國家政策的統籌
第三, 第三,從農村當前的新情況來看,建立新農保制度,有利於化解農村社會中的各種矛盾。首先,它將極大地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經濟自立能力,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增強他們對生活的自信心;其次,它減輕了子女的經濟負擔,在相當程度上避免了因經濟利益引發的家庭矛盾,從而有利於形成敬老愛幼的風氣與更為和諧的家庭關系;再次,它將有效化解一些農村集體組織無錢辦事的困境,使它們能夠集中有限財力更好地為老年人提供服務,從而形成文明的鄉村風氣與和睦的鄰里、干群關系,有利於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