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拖欠養老保險,我該怎麼辦,求助!!!
通過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以單位告訴你不補交養老保險起算,如果很長時間持續沒有補交,因為是持續的,追繳一年以上的保險金,我認為也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糾紛,程序是先雙方和解,不行再申請仲裁,若不服仲裁再起訴法院,如果直接起訴法院是沒有用的,也要經過仲裁裁決。
因為你們公司已經是虧損了,虧損到一定時間或者有其他債權人申請貴單位破產,在單位破產期間員工的這部分保險金仍是優於其他債權人的債權而受到法院保護的。
建議你收好相關的證據,最好讓單位給你們寫一份情況說明。有助於單位破產的時候歸還該部分錢。
接著回答:仲裁時效是一年,如果擔心,應當在一年內要求單位給你們出具相關不交的說明,即使說明沒錢也可以的。將情況說明清楚,這樣就重新計算時效問題了。
另外你們單位這種情況應當申請破產了,法律上對破產單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廠房)是優先保護職工的利益的~可以優先受到償還
② 拖欠養老保險怎麼辦
申請法律仲裁
③ 企業拖欠養老保險不交怎麼辦
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舉報。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繳。
綜上法款,用人單位必須要為員工繳納保險,如若不交,先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勞動者可以去社保局舉報。
(3)拖欠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
養老保險顧名思義就是跟養老相關的一款保險,它能夠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大家的老年生活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同時也可以讓大家在年老後老有所養。
對於現在而言,參加一份養老保險,就意外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規劃,免除了因年老問題喪失勞動力的後顧之憂,同時也可以為子女減輕贍養老人的負擔。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者在年老時可以安心退休,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社會就業機構的合理化。勞動者退休後,只要參加了五險中的養老保險,即可每月領取養老金。
其中養老金的領取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著直接的聯系,這樣可以激勵員工在工作期間的勞動積極性,提高了員工的工作效率。
④ 拖欠養老金
用人單位不為職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 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 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對此,職工可以採取以下 措施:
1、明確要求用人單位立即辦理,並為本人補繳未繳納的保險費;
2、向市、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3、在知道用 人單位未為自己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的60日內,或者在與用人單位解 除、終止勞動合同後的60日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從被單位辭退之曰 起計算),向市、區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4、超過法定時效未 被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受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4)拖欠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⑤ 單位拖欠養老保險怎麼辦
第一,把你的收入證明准備好。如果確實如你所說,單位不僅是拖欠,而且瞞報了工資總額。那單位的這種性質已經發生改變,不僅僅是拖欠養老保險那麼簡單了,而且還觸犯了國家的法律。新版勞動法里明文規定,單位必須履行為其員工如實申報和繳納養老、醫療、公積金和失業保險。這就是一般所說的三金一險。條件好的公司還必須繳納失業金保險。如果單位就你個人沒有如實申報和繳納的話你可以請勞動仲裁委員會為你主持公道。如果是全部員工都存在問題,那就必須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了。總之,員工做為弱勢群體控告僱主或單位的話,一般都是比較麻煩的。雖然法律傾向弱勢群體。但要是沒有實質證據恐怕不太好辦。建議你多找一些證據。比如工資、社保局證明等能證明你實際收入和單位虛報不實的證據
⑥ 用人單位拖欠養老保險怎麼辦
勞動合同被解除,還拖欠養老保險的錢,勞動者可以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到原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要求原用人單位補繳社保,勞動者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每服務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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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拖欠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和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以就拖欠工資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⑧ 單位能否補繳拖欠的養老保險
用人單位應該依法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對於欠費的,應該及時給予補繳,並且收取滯納金和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⑨ 單位拖欠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和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也可以就拖回欠工資向勞動爭答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