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稱「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范圍。
2014年,回原保監答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6年7月,原保監會又發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B.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有什麼好處
韭菜割的見底了!開始割韭菜根了
C.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該舉措反映了我國政府行使什麼職能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該舉措反映了我國政府充分行使社會和經濟職能。
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重要舉措。
截至目前,試點進展順利、運行平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得到了參保老人的高度評價。試點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意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探新路,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將國務院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和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等文件要求落到了實處,探索出了一條養老融資的新路,為有房產但養老資金不足的老年人增加了一種養老選擇,使老年人的「死錢」變成了「活錢」,滿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的兩大核心養老需求。
二是得實惠,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顯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質量,得到了參保老人的充分肯定。
三是擴影響,逐漸澄清了社會公眾原有的模糊觀念和一些錯誤認識,普及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知識,擴大了社會影響。
四是摸規律,在缺乏經驗借鑒的情況下,主動溝通協調,逐漸摸索出了一套較為完整的業務流程和風險管控體系,為進一步擴大業務規模奠定了基礎。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一種將住房抵押與終身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可以將社會存量資產轉化為養老資源,有利於豐富養老保障方式,增加老年人的養老選擇;也有利於保險業發揮在風險管理、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優勢,更好地參與養老服務業發展。
部分資料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站:http://www.mca.gov.cn/article/mxht/mtgz/201406/20140600657662.shtml
D.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將個人所有住房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保險公司或銀行支付養老金的一種新型養老保險。
2014年6月23號,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決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關於此次意見,專家認為,以房養老保險屬於商業保險范疇,以自願參加為基礎,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特點:
保險公司開展老年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其最大特點在於將反向抵押業務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
一方面,保險公司承擔長壽風險,依照合同約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後顧無憂。
另一方面,老年人過世後,其房產處置所得在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
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屬追償。
(4)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運作流程
反向抵押貸款已經成功證券化,因此反向抵押貸款市場的運作流程包括一級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是反向抵押貸款發起,二級市場主要是反向抵押貸款證券化,為一級市場籌措資金。
下面主要就一級市場運行機制進行介紹:
(1)擁有住房自主產權的老年人在政府許可的機構進行反向抵押貸款的信息咨詢。
明白發起反向抵押貸款之後的權利和義務,在審視自身條件後向反向抵押貸款發放機構提出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初步審查合格後,正式受理申請業務,委託房地產評估機構對住房進行客觀評估,在滿足雙方各自的條件下正式簽訂合約。
保險機構為雙方保險,保證借款人能根據合約獲得相應的權利,也保證向貸款人支付債務總額超過住房自產的部分;
(3)正式合約生效後,住房所有權仍屬老年人,老年人按照合約要求維護好住房,貸款發放機構同樣按要求支付貸款給借款人;
(4)在老年人死亡、永久搬離、出售住房時,合約到期,住房所有權轉移到貸款人,貸款發放機構處置住房,收回成本,取得利潤;
(5)在整個方向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的運作中,政府有關機構起一個市場培育、政策扶植、稅費減免、監督檢查、信息咨詢、保險及在必要時提供資金支持等。
E. 哪些城市開展了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首先,試點時來間長達兩年,試點自城市僅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4地。保監會人身監管部養老處處長姚渝解釋說,北京、上海、廣州是一線城市,保險市場相對成熟,老齡人口數量較多,房地產市場容量也較大,而在北京和武漢有兩家保險公司投資建立了養老社區,保監會希望在提供資金養老方式的同時,探索實物養老模式,所以選擇了武漢。
目前至少正式啟動了試點:設立了2年的試點期,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廣州以及武漢等四個城市。
F. 住房反向抵押年金保險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將個人所有住房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保險公司或銀行支付養老金的一種新型養老保險。
2014年6月23號,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關於此次意見,專家認為,以房養老保險屬於商業保險范疇,以自願參加為基礎,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特點:
1,保險公司開展老年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其最大特點在於將反向抵押業務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
2,一方面,保險公司承擔長壽風險,依照合同約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後顧無憂。
3,另一方面,老年人過世後,其房產處置所得在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屬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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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以房養老模式中,銀行取得房屋的抵押權之後怎麼賺錢
這一般是帶有公益性質的或者作秀性質的商業模式,國家牽頭,沒有實惠,誰也不會動的。
最近幾天,國務院發布《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再一次將「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話題推到了公眾面前。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年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或出租出去,獲得一定額度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雖然這是中央層面第一次提出,但是卻不是一個全新的概念。不過塔的可操作性有多少?又有多少人或者相關機構是否能夠接受呢?
擔心產權問題
銀行觀望多過嘗試
大多數銀行都沒推出「倒按揭」。某國有銀行風險投資負責人說:「對銀行、保險公司來說,正向按揭貸款的風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減小,而倒按揭恰恰相反,時間越長風險越大。」另外如何確定「倒按揭」利率也是難題,貸款少吧,老人不願意,貸款期長吧,金融機構又覺得吃虧
房屋產權70年,被金融界認為是「以房養老」的最大障礙。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資深理財師坦言,我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只有70年,老年人進行抵押時,房屋的使用年限已經很少了,而且很多老人的房子為兒女共同所有,產權不清晰,後期很容易遇到還款難的情況,所以很多銀行都擔心錢放出去了,房子產權到期後如何處置。「所以現在即便有銀行推出以房養老,時間也都控制在十年左右。」
此外,未來房價變數大,房價下行的風險,也影響了這項業務的推廣。「如果進行了抵押,在貸款人無力償還時,就要處置房產用於償還貸款。如果出現房價大幅回落,出現的資金缺口就要由銀行來承擔,所以現在多數銀行都不願做房屋抵押養老按揭業務。」上述人士補充。
政策不完善,風險太高
開發商直言「有心無力」
「南京、上海都有過實例,但各有各的問題,『以房養老』說起來簡單,但真的做起來並不是某一家甚至不是單一行業就能夠操作或承擔下來的事情。」杭州某上市房企相關負責人直言,他們一直關注養老地產,但遲遲沒有介入的很大一個原因就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沒有民政、人社、金融等等部門一起制定一套完整的政策和操作細則,開發商幹不了這事兒。」
這家公司最後打了個「擦邊球」,開發了一個養老社區,建造「適合老年人居住的房子」,走得仍是傳統的商品房銷售套路,並非真正意義上的「以房養老」模式。
2007年,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曾試推過「以房養老」模式:一種是「以房自助養老」,即65歲以上的老年人將自有產權房屋出售給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並選擇在有生之年仍居住在原房屋內,出售房屋所得款項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證金及相關交易費用後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另一種是「倒按揭」模式,即指投保人將房屋產權作抵押,按月從金融機構領取現金直到亡故,相當於金融機構通過按月付款的方式,購買投保人的房屋產權。
然而三年之後,這項試點悄然停止,此後一直沒有恢復。對此,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解釋說,「以房自助養老」方案咨詢者眾多,但真正申請試點的對象僅是個位數。
「養老按揭」遇冷
申請人吐槽門檻太高
其實,類似於「以房養老」,中信銀行2011年曾在浙江推出了「養老按揭」業務,但推行起來並不容易,至今申請該業務的人寥寥無幾。
據了解,中信銀行「養老按揭」貸款業務是以住房為抵押,向借款人分期發放用於養老用途的貸款。該業務借款人可以是老年人本人,也可以是老年人的法定贍養人,養老人本人須年滿55歲,法定贍養人須年滿18歲。
在貸款數額方面,中信銀行將核定一個養老貸款額度,按約定貸款期限確定每月放款金額,按月直接發放養老貸款資金進入養老人賬戶。借款人可以選擇每期只還利息貸款到期後償還本金,也可以選擇每期償還一部分本金和利息,貸款到期後償還剩餘本金。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則按合同約定處置抵押物。
「『以房養老』在國外已經有相當成熟的運作模式,但這種養老方式進入國內顯得有些水土不服。」資深理財師表示,對於中國人來說,大部分老年人更願意把財產留給子孫,而不願意交給銀行這樣的金融機構。
有意申請者卻認為,這不完全是主觀意願的問題,而是客觀條件滿足不了。
「養老按揭的申請門檻比較高,要求申請貸款人名下至少要有兩套住房,而且養老按揭貸款最長期限為10年,貸款必須用於養老。」杭州市民周先生表示,如果是有兩套房的話,按目前高房價的現狀,要解決養老問題並不難,無論出租還是出售,都可以解決養老的資金需求,「說白了,這項業務不是為了最低生活保障,而是讓老年人提高生活質量,貸款到期時由子女償還,這只適合一小部分中高端人群
H.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城市
2014年6月17日,中國保監會以保監發〔2014〕53號印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回老保答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共分開展試點的重要意義、開展試點的基本原則、試點資格申請與審核、試點產品管理、試點要求、其他事項6部分,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
(一)投保人群應為60周歲以上擁有房屋完全獨立產權的老年人。
(二)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
(三)試點期間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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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政策具體內容是什麼
具體內容是在你30歲時貸款買套房,辛苦一輩子花了30年終於還清了貸款,然後發現養老沒錢,於是將住房反向抵押給金融機構,獲得了不錯的老年生活,在你百年歸天的那天,金融機構把你的房子收走。
主要宗旨是告訴人民錢財乃身外之物,而這項政策真正讓人們做到錢財生不帶來,死不帶走。
J.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
從今年8月起,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稱「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范圍。
2014年,原保監會發布正式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險試點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6年7月,原保監會又發通知宣布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期延長至2018年6月30日。試點范圍擴大至各直轄市、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計劃單列市,以及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的部分地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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