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和「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可以合二為一嗎
您好!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辦理的社會保險已經包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版部分,不需要權重復辦理失地養老保險,只要繳交養老保險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就可以依法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了,養老金的金額一般已經足以支付您的基本生活費。謝謝閱讀!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㈡ 交了15年社保,失土農民50歲領取養老金跟55歲領取養老金有區別嗎
繳納了15年的社會保險。那麼農民按照規定是需要退休年齡才能夠領取養老保險金的,當然如果55歲領取養老金的話,繳納的時間更長,領取的養老金會更多。
㈢ 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如何繳費
由於各地失地 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不同, 繳費額度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的失 地農民的繳費標准 :
1、被征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繳費檔次,由個人選擇其中一檔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個人應繳費總額。
被征地農民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以征地時上年度起歷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20%的費率乘以折算後的繳費年限,計算應繳費總額。
2、區(市、縣)人民政府對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承包土地數量為依據,根據實際失地比例承擔一定數額的費用。
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被征地農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最高繳費檔次乘以補繳年限計算得到的應繳費總額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擔費用為應繳費總額的60%乘以實際失地比例。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記載的家庭人口為若幹人的,按符合參保條件的實際人口計算政府承擔費用。
3、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承擔費用全部記入個人賬戶,作為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算依據;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除政府承擔費用外,其餘部分由個人承擔,應繳費總額的40%記入個人賬戶,其餘60%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規定一部分記入個人賬戶,一部分劃入統籌基金。
4、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時未滿60周歲、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個人選擇的繳費檔次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
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被用人單位錄用的,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繼續繳費,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㈣ 失土農民為自由職業者交養老金有哪些優惠
您提出的關於辦理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問題,根據《蕪湖市市區被征地農民享受城市居民政策待遇的若干規定》第五條「養老保險待遇」有明確規定:(一)符合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件的,鼓勵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按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享受相關養老保險待遇。(二)已在單位就業的,由所在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從事個體經營(包括自由職業者)或未就業的,以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方式,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三)以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的,可根據原集體經濟組織存量資產情況給予補貼,具體補貼標准由鎮、區政府審核確定。(四)未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蕪湖市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試行辦法》(蕪政〔2004〕33號文件)規定,享受相關養老保障待遇;也可參加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㈤ 本人60歲,因現在一次性交了失土農民養老保險,按規定我是50歲退休那請問前面的十年可以補發嗎
你提出的這種情況,你是想補交50歲以前的失地保險,我覺得你只能去村委會咨詢一下啊
㈥ 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和社保能同時買嗎
不能同時買。
可以選擇社保,現在有一政策是 失土保險轉成城鎮職工社保的。
農村失地保險特指被征地農業戶籍人員繳納的,社會養老保險各機關事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所雇傭人員,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的社會保險。
這兩個保險都應該在社會保險局管理,農村失地保險繳費標准低於社會養老保險,在領取時農村失地保險也低於社會養老保險,並且這兩項保險不能同時參保,國家不會為一個人補貼兩次。
所以要根據自己養老的預期,和繳費能力選擇繳哪個。
現在,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也可以向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軌。也就是說,到法定退休年齡後,被征地農民只要補足繳費額,就可以像職工一樣享受退休待遇。
(6)新昌失土農民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條件:
符合以下幾個條件的人員,滿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條件。
1、征地後戶人均耕地不足0.3畝,包括0.3畝在內。
2、年滿16周歲(含16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在校學生不在保障范圍內。
3、失海漁民以及整建制農轉非的城鎮居民也在保障范圍內。
4、在認定被征地戶中,因婚嫁原因戶口遷入或者未遷出、現役軍人在退出現役後回原籍自主就業的被征地農民。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你關心的社保問題 這里都有答復
㈦ 紹興失土農民養老金怎麼交
紹興哪裡的?是單位交還是自謀職業交?新增失土農民的話,自謀職業可以一次性補繳,加上4050補貼,還是可以考慮的
㈧ 農民的養老保險應該如何繳納
在中國,特別是在農村,老齡化問題一直被覺得是最重要的難題。在這個問題上,國家也在逐步完善。農村養老政策發生了什麼轉變?交了養老保險,你了解國家的這種政策嗎?
以上這種內容是養老保險政策的一些新要求,期待能對大家的農民朋友有一定的協助。對農村養老保險政策你有什麼樣的觀點?熱烈歡迎留言分享。
㈨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准
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執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原則。
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60%、政禪返府補貼40%;1999年1月1日以後至試點方案實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70%,政府補貼30%;試點方案實施後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80%,政府補貼20%。
年齡不同繳費年限不同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一確定最低繳費年限不同的是,試點方案中,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年限與參保人年齡有著直接關系,分為3個標准。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下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至男70周歲、女65周歲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以15年計,每增加1周歲減繳1年;男70周歲、女65周歲以上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5年。
(9)新昌失土農民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成為熱點問題,對於各地出台的失地養老保險政策,許多農民存在疑問,以下是該政策的相關熱點問題解讀。
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於失地農民范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於保障范圍;失地農民被錄用彎襲鋒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後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不在保障范圍。
2007年12月18日以前,征地時享有第二輪土地承包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本著自願的原則,可參照本細則以村(居)為單位,經市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定後,按參保時當地繳費標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享受相應待遇。
被征地農民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標准以征地方案批准當日當地城鎮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准。
遵循自願參保,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個人、集體共同負擔與政府扶助相結合的原則。
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參保人員在到達規定年齡的當月,本人持《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及公民身份證、銀行存摺(工行、農行、郵政)到社保處辦理相關手續,新參保的村由社保處統一下村發放。
1、退休死亡,埋晌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需寫明死亡時間和辦理人姓名)。
2、在職死亡,由辦理人員攜帶辦理人身份證原件、殯儀館火化發票原件、所在村委會證明、《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
3、戶籍遷出,由遷出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手冊》、遷出地村委會證明、遷入地派出所戶籍證明或戶口冊。
4、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本人攜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身份證原件、《被征地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手冊》辦理退還手續。
參加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且符合辦理規定條件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參保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由各被征地村(社區)提供征地協議及土地補償合同;
(二)被征地農民身份證及戶口本等證明;
(三)填報的《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花名冊》、《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表》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
(四)由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後的《征地情況及保障資金明細表》。
經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發放《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手冊》或《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證》。
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轉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辦理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手續;
(二)本人提出參加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申請;
(三)各被征地村(社區)為其辦理增員手續;
(四)個人補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費;
(五)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為其辦理參保手續。
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向外省市轉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的接收證明;
(二)市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辦理轉移手續,並將其個人帳戶本息額轉出或一次性退還給本人;
(三)終止其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關系。
參保人員達到享受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年齡時,各被征地村(社區)攜帶參保人員身份證及《被征地農民待遇審批表》,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核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