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到湖北原戶口所在地社保服務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㈡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在網上登記後,還需要在城鎮登記不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登記流程如下:
符合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應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以下簡稱《參保表》)。
村(居)協辦員負責檢查登記人員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在符合條件的《參保表》上簽字、加蓋村(居)委會公章,並將《參保表》、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限一並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居民本人也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社保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鄉鎮(街道)事務所負責對登記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登記信息錄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在《參保表》上簽字、加蓋公章,並按規定時限將《參保表》、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一並上報縣社保機構。
縣社保機構應對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民政、計生、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等信息庫進行信息比對,復核無誤後,通過信息系統對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在《參保表》上簽字、加蓋公章,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縣社保機構應於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載入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使用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可暫時使用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摺(卡)),用於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參保變更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繳費檔次、銀行賬號、特殊參保群體類型、性別、民族、居住地址、聯系電話、戶籍性質、戶籍所在地址等。以上內容之一發生變更時,參保人員應及時攜帶身份證及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村(居)委會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變更登記表》(以下簡稱《變更表》)。
村(居)協辦員按規定時限將相關材料及《變更表》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參保人員本人也可到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社保機構直接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鄉鎮(街道)事務所初審無誤後,將變更信息及時錄入信息系統,在《變更表》上簽字,加蓋公章,並按規定時限將相關材料及《變更表》上報縣社保機構。
縣社保機構復核無誤後,對信息系統中的變更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在《變更表》上簽字,加蓋公章,並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等發生變更的人員,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步換發社會保障卡。
參保人員可在辦理完社會保障卡後再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社保機構應積極探索通過金融機構直接為參保人員辦理繳費檔次等變更手續。
㈢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如何參保參保後能享受什麼待遇
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如何參保?參保後能享受什麼待遇?現在很多人只要說起補充養老保險,第一時間想到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繳納的職業年金,或是企業職工繳納的企業年金,當然這也是沒有錯的。無論是機關事業單位的職業年金,還是企業職工的企業年金,都是補充養老保險的有效形式。大很多還不知道,現在城鄉居民也有補充養老保險,但多數人還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下面我就來和大家分享相關的知識要點:
綜上所述,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是除了基本養老保險之外,由社保部門組織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的一種方式,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在達到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時領取基本養老金,在達到補充養老保險規定的條件時還要領取補充養老金。凡是參加了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的人員,今後的養老金就是就是基本養老金、補充養老金構成的雙重養老金模式。
㈣ 18周歲的在校學生可以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可以。依據是《國務內院關於開展城鎮容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號)。
補繳流程各地有所不同,大致如下
年滿60周歲且城鎮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不足規定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可申請辦理一次性補足養老保險費手續。
提交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戶口所屬鎮街社保辦事處提交申請資料;
2、對符合條件參保人,社保辦事處審核資料後予以辦理;
3、辦結業務後,告知申請人可在成功繳費後,申請辦理退休待遇申請手續。
收費標准及依據
業務不收取手續費,補繳的保險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辦理時限
受理後的20個工作日內完成。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鎮(街)社保機構。
㈤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常見問題都有哪些
1.什麼是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答: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指國家為保障城鄉居民年老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社會保險制度。
2.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有何特點?
答: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堅持「全覆蓋、保基本、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採取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及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的待遇支付辦法。
3.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答:具有廣西壯族自治區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4.如何申報辦理參保手續?
答: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需攜帶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事務所提出參保申請,填寫《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村(居)協辦員負責檢查申請參保登記人員的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符合要求,在符合條件的《參保表》上簽字、加蓋村(居)委會公章,並將《參保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在復印件上註明:與原件核對相符字樣)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按規定時限一並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鄉鎮(街道)事務所負責對申請參保登記人員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後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在《參保表》上加蓋公章,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參保表》、戶口簿及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上報縣級社保機構。
縣級社保機構應對申請參保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可與公安、民政、計生、殘聯、扶貧辦等部門及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信息庫進行比對,審核無誤後,在信息系統對登記信息進行確認,在《參保表》上加蓋公章,並及時將有關材料歸檔備案。
5.如何繳納養老保險費?
答:縣級社保機構應於每月月末前將當月新增參保登記人員的相關信息提供給合作金融機構,登記社會保障卡載入的銀行賬戶相關信息;如果參保登記人員未持有社會保障卡,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參保登記人員制發社會保障卡。暫不具備發行社會保障卡條件的地區,由合作金融機構為參保登記人辦理銀行存摺或銀行卡(以下簡稱銀行存摺(卡)),用於繳納保險費或領取待遇。
6.如何選擇繳費檔次?
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不得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自治區財政廳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7.政府如何給予參保人繳費補貼?
答: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政府對100-800元繳費檔次分別按每人每年30元、40元、50元、55元、60元、65元、70元、75元進行補貼,對900-2000元繳費檔次統一按每人每年80元進行補貼。自治區人民政府根據全區經濟發展情況適時調整繳費補貼標准。
8.如何建立參保人的個人賬戶?
答: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參保人員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即為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號碼。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個人繳費、政府補貼、補助(資助)、其他補助及利息金額等信息。
9.領取養老金要具備什麼條件?
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10.月養老待遇如何計發?
答:月養老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當前月標准為75元,其中由中央財政支付55元,自治區20元由自治區地市各級財政按比例承擔20元。今後基礎養老金將會隨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而適時上調(當地政府提高標準的,按其標准執行)。個人賬戶養老金由個人賬戶滾存積累總額除以139。養老金終身按月領取,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11.如何辦理領取養老待遇手續?
答:符合按月領取養老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攜帶戶口簿和本人居民身份證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辦理養老待遇申領手續;鄉鎮(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審核參保人員的待遇領取資格;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復核後,通過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計算月養老金領取金額,通知指定金融機構將養老金劃入參保人的銀行存摺(卡),然後通知申領人持銀行存摺(卡)到指定的金融機構去領取養老待遇。
12.參保人流動如何轉移保險關系?
答:參保人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在繳費期間跨統籌地區轉移戶籍的,可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轉入遷入地,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經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再轉移。參保人跨自治區流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成功,顯示暫停參保是什麼意思
重大疾病保險是一種定額給付型保險,它保障的是不幸出現後,根據客戶所買的保額給付大額的醫療費用,目前的醫療水平來說,重疾的治癒率不低於百分之九十。它的賠付與治療,醫療花了多少錢和無關,賠付的金額有可能遠遠超出實際的治療費用,它的作用不但可以用於大額的醫療費,還可以用於康復以後的收入損失,營養費,護理費,以及家人生活的後續保障等。如果有一份長期的重大疾病保險,只要是連續按時交費,合同就始終有效,不必擔心因健康變化和產品中途停售等原因而失去保障。
醫療保險是一種費用報銷型保險,以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為主,必須以發生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為前提,賠付時會扣減社保已經報銷和免賠額以下的部分,醫療險的最終賠付金額,不會超過一年保險期內的實際醫療費用。醫療保險的保險期經常只有一年,但是可以期滿後續保,它即能報銷社保內的,也能報銷社保外的。但對於後期的康復費與其他損失一概不賠付。
相同點,重大疾病保險與醫療保險都屬於健康保險,都可用於醫療費和治療費。
不同點,賠付時間不同,重疾在不幸發生後,一旦確定,就可拿賠付金,醫療保險則是根據醫療的費用單據等材料作為憑證進行報銷,額度不同,重疾是根據購買的額度進行賠付,與實際醫療費無關,醫療險是根據醫院在治療時所發生的實際費用進行賠付,保障時間不同,重大疾病保險多為長期型保險產品,保障一般是20年,30年,甚至終生,而醫療險為一年。
總之,重大疾病保險是長期險種,保障我們的身體未來有可能發生的風險,對每個人來說,都非常重要,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重疾與醫療險必須同時購買。條件一般,可以選擇大額醫療保險,雖然是消費型的,但是每年交的少,不會影響正常生活,如果現在條件一般,東拼西湊買了高額重疾險,結果交了一年,第二年就不交了,如果買的保額不高,真發生什麼事又構不成重疾,那麼自己花的錢還是不少,那樣其實就失去買保險的意義了。
㈦ 請問我們在老家交的養老保險,小孩子在外地上學可以用嗎
在外地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後,老家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就可以停了。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若職工養老保險夠十五年,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入職工養老保險。按月領取養老金。
否則若不夠十五年,就並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㈧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到底怎麼交!
以長治市為例,到參保人所屬村(居)委會辦理,參保繳費流程:
1、參保人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到當地村(居)委會填寫《參保登記表》。
2、村(居)協辦員負責檢查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每月20日前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3、鄉鎮(街道)事務所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人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參保登記表》上簽字蓋章後,當月25日前上報縣社保機構。
4、縣級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信息進行復核無誤後,將相關材料歸檔備案,於每月月末前將參保人信息提供給金融機構,向參保人員發放社保卡。
(8)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後上學擴展閱讀:
待遇支付流程
1、鄉鎮(街道)事務所按月通過信息系統生成下月到達領取待遇年齡參保人員的《待遇領取通知表》,交村(居)協辦員。
2、村(居)協辦員通知到齡參保人員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3、參保人年滿60周歲當月,憑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等相關材料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村(居)協辦員檢查參保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於每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鄉鎮(街道)事務所。
5、鄉鎮(街道)事務所審核參保人員的年齡、繳費等情況,並於每月25日前上報縣社保機構。
6、縣社保機構對相關材料復核,並進行重復領取待遇數據比對,核定計算領取金額。生成《待遇核定表》,金融機構通過社保卡發放給本人。
㈨ 上了社保後又上學了 保險怎麼辦
上了社保後又上學了 保險怎麼辦
你不必擔心,是這樣的,養老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交納年限,即斷斷續續交納是允許的。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因此,你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只是以後找到新單位再辦理社保關系的轉移手續之後即可續交。
㈩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夠15年後,還可以繼續繳費嗎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夠15年後,還可以繼續繳費。繳費年限越多,其發放的基礎養老金也就越多。
以廣東為例,根據《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十八條基礎養老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確定標准並全額支付給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
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發不少於3元的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擔。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年滿65周歲及以上參保人的基礎養老金標准。加發的基礎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地級以上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擔。
(10)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後上學擴展閱讀:
《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參保人死亡且未領取職工社會保險喪葬補助金的,應發放不低於其死亡時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6個月的喪葬補助金,所需資金由市、縣級財政負擔,具體標准和資金分擔比例由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確定。
第二十四條參保人員死亡、喪失國籍或享受其他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應當進行注銷登記,終止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從參保人員出現上述情況的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