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從何時繳納
從其參加工作之月起建立個人賬戶開始繳納。
以浙江省為例,依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第二十七條規定: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賬戶,用於記錄個人繳費及利息等社會保險權益。個人賬戶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繳費信息和支付信息、轉移接續信息、終止注銷信息等內容。
《決定》實施時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個人賬戶建立時間從《決定》實施之月開始,之後參加工作的人員,從其參加工作之月起建立個人賬戶。參保人員存在兩個及以上個人賬戶的,其原個人賬戶儲存額部分,應與現個人賬戶合並計算。
(1)河南省公務員何時繳納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徵收基本養老保險費。社保經辦機構應與參保單位和銀行簽訂委託扣款協議,採取銀行代扣方式進行徵收;參保單位也可按照政策規定的其他方式繳納。
2、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單位申報的人員增減變化情況,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建立、中斷、恢復、轉移、終止、繳費基數調整等業務,按月生成《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通知單》,交參保單位。
3、同時生成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明細。實行銀行代扣方式徵收的,征繳明細按照社保經辦機構與銀行協商一致的格式傳遞給銀行辦理養老保險費徵收業務。
B. 公務員養老保險從什麼時候開始繳納
根據國家社保的有關規定公務員從2014年開始繳納社保五險一金的社保費用,從這個時候起公務員事業單位編制員工也納入了國家社保體系中,以前公務員的退休費用都是由國家財政撥款來負擔。
C.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何時執行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回實施。
2015年1月14日,國務答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決定》明確,本次改革應遵循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決定》提出了改革應遵循的五大基本原則,即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改革前與改革後待遇水平相銜接;解決突出矛盾與保證可持續發展相促進。
D. 公務員什麼時候交養老保險
我國公務員保險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1.公務員因公負傷、致殘、死亡的保險待遇;
2.公務員非因公負傷、致殘、死亡的保險待遇;
3.公務員疾病的公費醫療和保險待遇;
4.公務員生育的保險待遇;
5.公務員退職退休的保險待遇;
6.公務員待業期間的保險待遇;
7.公務員供養直系親屬的保險待遇;
8.公務員集體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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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公務員養老保險何時辦理
考上公務員後,如果你之前已經繳納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可以憑你公務員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封存手續,如果你考到外地了,可以將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一、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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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一般來說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F. i公務員什麼時候交養老金
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是由國家全額支付的,個人不用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