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截止日期2014年1月3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尚未下發通知上的文件下,2014年的養老金調整。 的 的最新消息,據「青島早報」山東省報道2013年12月26日召開的2014計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將計劃調整養老金在2014年,企業的發展倍增計劃公布在新的一年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和工資指導線。但沒有提及具體的調整方案和金額。 的 的往年,根據法律規定,將有近期相關政策發布,敬請關注網站的相關報道。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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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四川省2014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時間:2014-3-20 23:07:30 作者: 來源:網路轉載 查看:82125 評論:243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川人社發(2014)1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對按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人員再按每超過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增加5元調整。
(二)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4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強化市(州)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力度。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局統一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二)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強制隔離戒毒、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每一位退休人員身上。
(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4月中旬以前將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包括各市(州)本級和縣(市、區,含擴權強縣試點縣市)增加人數、各類人員平均增加水平、資金數額及資金渠道解決方案等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解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14年3月18日
㈢ 2014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怎樣算
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
繳費工資
)÷2×個人累計
繳費年限
×l%
本人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
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另外當地開展養老保險之前參加工作的,還有
過渡性養老金
。
㈣ 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多少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社保局獲悉,近日全省5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上調了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後人均月養老金達到1525元。此次上調,惠及成都12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
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
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
根據通知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的辦法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
根據通知規定,本次調整,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3年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等,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7類情形還可重復累加
實施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
還有7類特殊情形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相關規定的標准和辦法增加一定數額的基本養老金,而且同時符合兩類及以上「特調」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此次調整,領取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我省近年來加大了調待標准與繳費年限相掛鉤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調到3元/年。此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增幅越大。成都商報記者余文龍
同步播報
四川上調工傷人員待遇
近日,我省上調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或傷殘撫恤金、基本養老金,下同)、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據悉,傷殘1~4級的,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60元;增加傷殘津貼後,月傷殘津貼不足1490元的,增加到1490元。傷殘5~6級的,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10元。成都市將在6月補發相應工傷人員1~5月應增加的待遇。
本次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
㈤ 四川省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是多少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辦法。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辦法。
1.企業退休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三)適度傾斜辦法。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10、20、30、40、60、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㈥ 四川企退養老金何時上調
今年不是已經給來你漲了嗎?自怎麼還沒漲夠嗎。不要聽信謠言,自2005年開始年年調整退休金,從來就沒有過一年調整兩次的先例,2017也不例外。遇事自己多動腦子,不要遇到與己有利就昏頭了。要想再調整,就耐心等到2018年春節後,就有2018年的消息了。
㈦ 四川省退休人員養老金14年怎麼調
成都商報記者從四川省社保局獲悉,近日全省515萬名企業退休人員上調了養老保險待遇,調整後人均月養老金達到1525元。此次上調,惠及成都120多萬名企業退休人員。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近日下發的有關通知,對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執行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對7類特殊情形人員予以了政策傾斜,比如年滿70周歲以上的人員每月再增加40元。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近日多個市州陸續將1~4月的補發金額發放到了退休人員的個人賬戶,並從5月開始按調整後的新標准發放。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增3元根據通知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普遍調整的辦法為,每人每月先增加8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根據通知規定,本次調整,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3年1月1日仍在服刑、勞教等,不增加基本養老金。7類情形還可重復累加實施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還有7類特殊情形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相關規定的標准和辦法增加一定數額的基本養老金,而且同時符合兩類及以上「特調」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此次調整,領取待遇與繳費年限掛鉤,我省近年來加大了調待標准與繳費年限相掛鉤的力度,由最初的1元/年上調到3元/年。此次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意味著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增幅越大。
同步播報四川上調工傷人員待遇近日,我省上調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或傷殘撫恤金、基本養老金,下同)、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待遇。據悉,傷殘1~4級的,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60元;增加傷殘津貼後,月傷殘津貼不足1490元的,增加到1490元。傷殘5~6級的,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10元。成都市將在6月補發相應工傷人員1~5月應增加的待遇。本次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
㈧ 四川省2014年度養老金應交多少
你好
全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方案已出台。從今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約560萬名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3月底以前,新增加的養老金將發放到位。這是記者3月20日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的。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研究決定,此次調整水平按照2013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其中,普遍調整的具體辦法是: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再按每年增加5元調整。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2013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等群體分別給予適當傾斜。 據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這是我省十年來連續第十次調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與以往的調整方案不同,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在體現公平的同時,普遍調整進一步強化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例如某退休人員如果養老保險繳費滿40年,那麼除了在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內,每月增加120元外,其餘25年以每年5元累計,其每個月可再增加125元養老金。 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水平,只是我省今年統籌推進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工作中的一項。根據省人社廳2014年重點工作安排,今年我省將繼續貫徹落實統籌城鄉養老保險相關政策。統籌研究適當降低繳費負擔政策,加大對新建企業和小微企業扶持力度。鼓勵參保人員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省級統籌質量,完善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管理辦法,以適應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
㈨ 四川省2021年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機關退休的人員養老金i計祘方法
2014年10月1日之前退休人員,原退休費直接轉為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