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伍軍人交社保新規定
2019年4月28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旨在保障: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以前退役,應由政府安排工作但後來沒有穩定就業和收入來源而出現社會保險中斷繳費的轉業志願兵(士官)和城鎮義務兵等人員。
一、確定首次參保時間:
入伍時間就是首次參保的時間。
二、社保和醫保補繳:
如果原單位不在了或是沒有辦法繳納的,由上級主管部門來繳納;再上級主管部門沒有辦法繳納的,就由當地的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來繳納。
三、社保補繳基數:
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分別為補繳時安置地和參保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補繳時當地規定執行。
四、補繳手續:
符合政策保障范疇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相關退役證明,到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登記軍齡、提出申請後,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負責將相關信息及證明材料分別提供給安置地(或參保地)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及相關徵收機構,
相關部門分不同情況,對退役信息、參保信息、單位和個人困難情況等進行審核確認後,分類為符合政策保障條件人員辦理參保和補繳手續。
(1)退伍老兵養老金政策擴展閱讀:
《關於解決部分退役士兵社會保險問題的意見》將文件下發前未參加社會保險或參保後繳費中斷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全部納入政策范圍。
一、關於退役士兵參保問題。
在現行政策規定軍齡視同繳費年限的基礎上,首次明確提出退役士兵入伍時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入伍時間視為首次參保時間。
二、關於退役士兵繳費中斷問題。
著眼於切實解決問題適度放寬了補繳政策限制,有些內容填補了政策空白,主要有以下政策創新:
1、允許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明確了補繳責任主體和資金渠道,對相關責任主體無力補繳的由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主管部門向當地人民政府申請財政資金解決。
2、對於補繳時的個人繳費部分,退役士兵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對象繳費困難的,政府對其予以適當補助。是明確了政府補助繳費年限不超過本人軍齡。
三、關於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標准和補繳手續問題。
著眼於保障退役士兵退休後享有適度的保障待遇,既避免待遇過低影響生活,又防止出現「待遇倒掛」導致的不公平現象,同時兼顧不同群體間待遇平衡,作了以下政策創新:
1、明確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為補繳時安置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補繳時安置地規定執行,相應記錄個人權益。
2、明確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為繳費時參保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單位和個人繳費費率按參保地規定。
Ⅱ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政策。
Ⅲ 關於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新政策
一、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軍人服現役期間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中央財政承擔,所需經費由總後勤部列年度預算安排。
二、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轉移到地方負責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三、退役養老保險補助由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在軍人退出現役時一次算清。計算辦法為: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按本人服現役期間各年度月工資20%的總和計算;義務兵和供給制學員,按本人退出現役時當年下士月工資起點標準的20%乘服現役月數計算。其中,12%作為單位繳費,8%作為個人繳費。
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計算服現役期間養老保險補助的工資項目包括: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獎勵工資。
四、計劃分配到企業工作的軍官、文職幹部,由接收安置單位向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戶名和賬號;軍人所在單位後勤(聯勤、保障)機關財務部門,依據軍官、文職幹部轉業命令,安置地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部門的報到通知和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幹部部門的審核認定意見,開具《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以下簡稱轉移憑證,見附件1、2),將退役養老保險補助通過銀行匯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一並交給本人;本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後,將轉移憑證和銀行匯款憑證復印件交給接收安置單位,由接收安置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Ⅳ 農村退伍軍人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農村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政策是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法律依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Ⅳ 關於退伍軍人養老保險的政策,軍齡是否可以抵養老保養年數
退伍軍人的軍齡是是可以算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
1、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現役軍人的義務,在招收錄用工作人員或者聘用職工時,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出現役軍人;軍人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出現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
2、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5)退伍老兵養老金政策擴展閱讀
《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
十四、軍人退出現役後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企業職工或者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本通知施行前的軍人服現役年限視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為軍人退役時首次安置地企業職工或者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年限。
十五、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和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按照待遇領取地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十六、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在開具轉移憑證時,軍人服現役期間的行政區劃代碼統一填寫為「910000」,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做好人員身份標識,再次轉移養老保險關系時,其服現役期間的行政區劃代碼不變,並在相應繳費期間的記錄中註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
各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完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交換機制,促進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接續。
Ⅵ 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補助標準是多少
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60歲之後開始享受養老金。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退役軍人養老保險怎麼轉?
2012年7月1日以後,軍人退出現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國家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提供《關於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銀行信息的函》送到社保經辦機構。其中:有就業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或軍人本人送到單位所屬社保經辦機構;沒有就業單位的,由軍人本人送到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
2.社保經辦機構列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銀行賬戶信息表》,並將此表回執給軍隊;
3.軍隊將補助資金轉入社保經辦機構後,軍人或代辦人員持《軍人退役養老保險繳費憑證》、《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銀行匯款憑證,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移。
在退休時領取的養老金是和企業職工養老金的計算方法一樣的,不過退伍軍人一般會有當地政府的其他補貼。
問題解答
退伍軍人養老金怎麼計算?
一般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且年齡在60歲以上(含),在沒有享受到國家關於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到老退伍軍人的補貼政策。
那如果是農村戶口的志願兵還可以享受生活補助嗎?
一般志願兵的服役年限可以計算為享受生活補助的年限,但是轉為志願兵以後的服役年限就不能計算在內了。
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如何申請老退伍軍人補貼待遇?
如果有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就可以申請老退伍軍人的補貼待遇了,申請時需要攜帶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和退伍證等個人身份證明材料和退伍證明材料,向本人所在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提出申請並且辦理手續,填寫相關登記表。
那老退伍軍人補貼政策的標準是多少呢?
自2010年8月1日起,按照一年的服兵役時間每個人每個月發放10元的老年生活補助來計算補貼標准。例如,服役二年,則每個月發放標准為20元。
2017年退伍軍人養老金政策
根據改革意見,總後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范圍、計算標准、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明確從2014年10月1日起,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通知》規定,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Ⅶ 退伍軍人有養老金嗎
有的。
退伍軍人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專發給。
二、個人帳戶屬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三、繳費年限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其繳費年限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四、優待養老金。
養老金是對退伍軍人晚年生活的經濟保障,具有國家政策支持。
Ⅷ 退伍老兵養老保險政策
在服役期間,政府都給每個現役軍人購買了養老保險。
按國家政策,必領繳納十五年社保才能領取退休養老金。不足15年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現金返還所交養老保險金。
所有,想退休後能領取養老金,就必須在退伍後繼續繳納社保,找到工作的由所在單位統一繳納。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由自己到當地社保局繳納,算上義務兵的兩年,還必須要繳納13年,達到累計15年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