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區別
您好,養老金調整機制不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每年定期調整,城鄉居民養老金尚未建立定期調整機制。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雖然都是屬於社會保險,但是不論是參保人員范圍和繳費辦法,以及待遇都是不一樣的,相差甚遠,主要是以下幾個區別:
第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繳費,必須參加,居民養老保險屬於自願參保。
第二,城鎮職工是按月繳費,以本人工資和社會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是按照比例繳費的,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居民養老保險是按年繳費,是按照固定的數額繳費的,由國家補貼和個人繳費結合。
第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和社會平均工資計算退休金居民養老保險是根據繳費總額加政府補貼,國家補貼計算。
第四,領取年齡不同,城鎮職工男第四,領取年齡不同,城鎮職工男60、女工50、女幹部55周歲領取,居民養老保險不論男女都是60周歲領取。
第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高,待遇高居民養老保險由於沒有收入,起點低,繳費少,待遇也是較低的。
根據國務院部署,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法律依據: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預計將有1.14億名退休人員受益。
Ⅱ 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社會統籌的區別
區別一、兩者的含義不相同。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養老保險統籌就是在一定的范圍內,統一籌劃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使用。
區別二、兩者養老保險轉移影響不相同。
養老保險統籌要求參保人員要在不同統籌區之間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就有可能影響到這兩個統籌區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使用,因此,大多數統籌區都不支持養老保險關系的「無障礙」轉移,而是要附加一些條件,減少可能的損失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要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區別三、政府補貼情況不相同。
養老保險統籌中每個統籌區各自負責本區域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結余主要歸本統籌區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級政府和本級財政填補。城居保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平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
區別四、兩者的現狀不相同。
養老保險統籌實行現收現付制,特別是對於流動非常頻繁的農民工,可以將其所有的養老保險權益全部體現在個人賬戶上,隨時可以將自己的這部分權益取出或轉移。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區別五、兩者的現狀不相同。
養老保險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結合,社會統籌部分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賬戶部分實行基金積累制。參保人員和企業為社會統籌部分繳納的保費,並不用於為個人進行積累,而是主要用於為已經退休的老年人發放養老金。
同樣,參保人員退休之後所領取的社會統籌部分的養老金,不是來源於自己以前繳納的保費,而是來源於在職年輕人所繳納的保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統籌
網路-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Ⅲ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何區別
我國的社保形式主要分為城鎮職工社保和城鄉居民社保,這兩者是我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益養老平台談區別如下:
保障內容
城鎮職工社保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五險,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要求購買的。
城鄉居民社保包含的只有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屬於自願參保,沒有強制性。居民根據自己意願和經濟情況選擇合適的繳費檔次參保。
繳費標准
城鎮職工社保實行按月繳費,一般由單位代扣社保,每年最低也要幾千元。城鎮職工社保每月一繳,斷繳後,次月起醫療無法報銷。參保累計滿十五年退休後可每月領取養老金。參保男性滿25年,女性滿20年,退休後任然可以享受醫療報銷待遇。
城鄉居民社保則是按年繳費,繳納的保險費用每年有一定的提升。現在提升到每年200多元左右。當然可以根據自身經濟能力選擇繳納檔次。
報銷比例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比職工醫療保險低;居民醫療保險沒有參保年限之說,需要一年一繳,不繳就無法享受醫保待遇。
如果在鄉鎮醫院治療的話,城鄉居民醫療的報銷比例較高。如果在市級醫院以上的醫院的話,城鎮職工社保的報銷比例較高。
兩者都是隨著醫院級別的升高而報銷比例降低,例如城鎮職工社保的醫保報銷比例一般為70%-85%;城鄉居民社保約為50%-70%。
適用范圍
城鎮職工社保中的醫保可以用於掛號、看病就醫,葯店買葯、住院治療報銷等。
城鄉居民社保目前在多個城市只有住院才能報銷,少部分城市看病就診也可以報銷。
Ⅳ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居民社會保險是一個概念嗎
我國沒有居民社會保險這樣的說法,只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主要包括:五險、新農保、新農合、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是覆蓋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這項制度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共同構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2014年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起實施。首次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可以轉移銜接,但要在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進行。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農保在制度設計上有很多共同之處,都是由政府主導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相結合,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這一原則與中央確定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總方針是一致的,同時根據城鎮居民的特點,強調了「有彈性」。其基本特點可進一步概括如下:
一是廣覆蓋、保基本、建機制。社會養老保險應與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相適應,與國家和城鄉居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
二是自願參、重激勵、有彈性。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制度規定堅持群眾自願參保,不搞強迫命令,而是重在運用財政補貼手段,通過激勵引導,吸引更多居民參保,擴大覆蓋面。繳費標准上設置多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制度上鼓勵多繳多得,權利與義務對應。
三是政府推、居民進、共擔責。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在新制度初建階段,政府責任必須首先到位。
Ⅳ 個人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有區別嗎
1、個人養老保險以城鄉居民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人身保險。凡年齡在16周歲以上,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勞動的城鄉居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
2、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5)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區別擴展閱讀
1、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2、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3、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養老金領取計算:
1、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2、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3、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