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班兒不給上,養老保險經過什麼部門投訴
社保是由養復老保險金、醫療保險制金、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組成,是國家規定企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的法定保險,如果企事業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可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上訴。
Ⅱ 單位沒交養老保險哪個部門管 單位收取了養老保險
可以去當地這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老闆不給我們上社會保險怎麼?」針對這個曾讓勞動者最為困惑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賦予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必要的強制徵收手段,包括查詢用人單位存款賬戶,從用人單位存款賬戶直接劃撥社會保險費,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等。對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提醒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預期仍不繳納的,將被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Ⅲ 交養老保險歸哪個部門
社保局。
養老保險繳納和社保繳納一樣,需要在當地社保局繳納。
養老繳納情況:
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為員工繳費工資的13%,其中員工按本人繳費工資的5%繳納;企業按員工個人繳費工資的8%繳納。員工個人帳戶為繳費工資的11%;其餘部分計入共濟基金。以上理解為每月交5%,計入個人養老帳戶的為11%。
新養老保險的繳納情況:
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計算:
1、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帳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少數省、自治區、直轄市因離退休人數較多、養老保險負擔過重,確需超過企業工資總額20%的,應報勞動部、財政部審批。
3、個人帳戶儲存額只用於職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職工調動時,個人帳戶全部隨同轉移。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個人帳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以繼承。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規定,自2006年1月起,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統一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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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單位不給補繳養老保險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用人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到當地的勞動局去反映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補繳。
Ⅳ 收取養老保險未上繳應向什麼部門問詢
用人單位代扣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代繳的,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也可以向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機構投訴,由勞動監察和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加收在滯納金,並處罰款。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Ⅵ 關於養老保險問題應該咨詢哪個部門
想咨詢一下,養老保險,我交了11年現在年滿55歲,我交的時候是宣傳55歲就可以了領取養老金,還差四年,可以一次性補嗎
Ⅶ 企業不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找哪個部門反應
企業不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應當先向用工單位提出要求參保,如果用工單位執意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舉報。
Ⅷ 新政策:單位不交社保和養老保險該向哪個部門舉報
單位不交社保應該找什麼部門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找社保徵收機構或者撥打12333電話進行投訴。
一、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Ⅸ 未給員工交養老保險是問題是該什麼部門管 據說不是歸法院!~~
不會產生滯納金。用人單位可以一次補買幾年是社保。但是,可能因為補買年限過長而導致罰款。
Ⅹ 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的單位部分,單位不給繳納怎麼辦應該找那個部門如果起訴依據是什麼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依法交納社會保險.否則可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也可直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