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事業編改革:被事業單位辭退,養老金應該怎麼處理
2014年10月起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養老金並軌,分為幾種情況:
1、2014年10月前如果單位沒參保,公費養老,那你2014年10月前在該單位的養老保險視同繳納,2014年10月之後繳納的養老保險在被辭退時停繳,你找到新工作後可以轉移
2、2014年10月前如果單位參加的企業社保,那養老金並軌後企業社保的繳納記錄轉入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在你被辭退時停繳,找到新工作後再轉移
⑵ 關於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急急~~~
只會升不會降
⑶ 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後退休金如何發放的最新相關信息
目前並沒有出台具體的細則,只能參照國發〔2015〕2號相關規定:
國發[2015]2號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四、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 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 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 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囯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⑷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
新華網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日前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獲悉,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發,5個試點省市認真做好啟動准備工作。
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介紹,2008年,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加快推進,全國有17個省份實現了省級統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正在抓緊起草,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措施進一步完善。
尹成基表示,2009年將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重點是:
制訂實施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
全面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做好大學生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工作,基本解決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推進解決老工傷問題;
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爭取年底前覆蓋全國10%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
繼續推進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工作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等各項試點工作;
研究制定城市無工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
⑸ 如何理解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據我理解,國家這個政策是要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重點是把一些自收自支的事業專單位,進一步向企屬業靠攏。
怎麼來理解「有行政職能的要納入公務員的勞動保障體系」呢,我想絕大部分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都具有行政職能或者是完全公益類,沒有額外收入的,這部分會參照公務員管理,現在有很多單位都參公了。
就你的情況,雖然也是全額撥款,但因為學校的情況很特殊,我想以後也是朝參照企業職工保證制度進行改革。
⑹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後以前買機關養老的怎麼辦
應該沒關系的,具體情況,你可以到當地社保局咨詢,或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12333。
⑺ 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怎樣改革養老金呢
參照公務員管理 只能這樣 呵呵
不然 事業單位人員 也不會同意啊
⑻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後,個人以前上繳的怎麼辦
累積繳抄費年限。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⑼ 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
按原來的政策辦,不用擔心,
改革也不會少的,
這年頭,什麼少都行,只要錢少了,政府機關還想不想辦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