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義務兵退伍養老保險
參軍期間是作為你的視同繳費年限對待,屆時需要提供你參軍期間的檔案(如果個人持有檔案時萬勿拆封,切記),該檔案應在兵源地武裝部社保會根據你檔案中的《入伍通知書》、復員轉業通知等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然後登記到你的個人賬戶信息中《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其中「繳費年限」是包含了「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的
⑵ 義務兵養老保險到期怎麼拿
義務兵養老保險是從90開始新險種,一次性交清.相關手續都有屬保留,現不在手邊.
60歲以後憑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領保險金.保險應該有效.
⑶ 兩年義務兵有退休金嗎
兩年的義務兵是沒有退休金的,不過在你退休的時候也會拿到1點工資。
⑷ 以後義務兵退伍養老保險是怎規定的
規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保險法》第十六條: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隊後勤(聯勤)機關財務部門將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資金轉入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方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相應的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服現役年限與入伍前和退出現役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軍人退出現役後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軍人退出現役到公務員崗位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崗位的,以及現役軍官、文職幹部退出現役自主擇業的,其養老保險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軍人退出現役採取退休方式安置的,其養老辦法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4)義務兵養老金擴展閱讀:
軍隊後勤(聯勤)機關、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對單位和個人遵守本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軍隊後勤(聯勤)機關、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軍人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機構對屬於職責范圍內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
對不屬於本部門、本機構職責范圍的,應當書面通知並移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處理。有權處理的部門、機構應當及時處理,不得推諉。
⑸ 義務兵期間國家為我們繳納社會養老保險了嗎
義務兵期間國家並沒有繳納養老保險,但是其兵齡是可以視為養老保險的繳納年限,即檔一年並就算繳納了一年養老保險,但養老保險金實際上是沒有繳納的。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四十六條退役士兵到城鎮企業就業或者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以靈活方式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並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退役士兵回農村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在服現役期間建立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與其退役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關系接續,由軍隊的軍人保險管理部門和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役士兵服現役年限視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義務兵養老金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⑹ 退義務兵的養老保險是怎麼回事
有的,雖然沒有繳納社保費,但社保會視同繳費的。比如 2009-2010年當兵,這段時間雖然沒回有繳費但如果答你退伍後安排到其他單位,單位為你參保時,你的參保時間會是2009年,而不是退伍後在單位參保的時間,2009-2010年社保會視為繳費參保的。
⑺ 農村義務兵養老保險是多少
義務兵退伍後,部隊只給繳納了兩年的養老保險費用。按照保險公司的規定,應該繳滿15年後,等待到60歲退休時方可按月分期提取。部隊繳納了兩年的基本費用,餘下13年的費用,若找到工作後,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單位負責大部分費用,個人只從工資中扣除小部分。若沒有工作單位,或者自己創業,那麼就只有自己每年按期繳納,大約每年4千元左右。
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是指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補助標准為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給10元。國家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適當提高標准。
(7)義務兵養老金擴展閱讀:
軍隊後勤(聯勤)機關、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對單位和個人遵守本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軍隊後勤(聯勤)機關、地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軍人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投訴。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機構對屬於職責范圍內的舉報、投訴,應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