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理解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據我理解,國家這個政策是要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重點是把一些自收自支的事業專單位,進一步向企屬業靠攏。
怎麼來理解「有行政職能的要納入公務員的勞動保障體系」呢,我想絕大部分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都具有行政職能或者是完全公益類,沒有額外收入的,這部分會參照公務員管理,現在有很多單位都參公了。
就你的情況,雖然也是全額撥款,但因為學校的情況很特殊,我想以後也是朝參照企業職工保證制度進行改革。
『貳』 2019年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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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平市場競爭環境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基本要求,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規避因為生老病殘死等風險和自然災害帶來的收入分配不公所引發的風險,是對收入分配不公的一種社會調節和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的客觀要求。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包括競爭起點公平、過程公平和法律公平,保護每個市場競爭者的合法利益,而建立公平市場環境是政府的責任,同時對市場競爭引發的收入分配不公需要通過稅收和社會保障加以調節,維護收入分配的相對公平。從實際看,我國現在只對企業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滯後,導致企業與行政事業單位之間收入分配差距的擴大和難以進行正常的人員流動,客觀上不利於構建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因此,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於促進公平市場競爭環境形成和人才合理流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國事業單位分布領域廣,單位數量多,人員隊伍龐大,具有三千多萬職工,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但經過多年運行,事業單位客觀上也存在諸多弊端,如職能界定不清,供養人口太多,財政負擔沉重,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特別是各類事業單位由於取得經費的渠道不一樣,職工收入和養老待遇差別較大,引發企業和事業單位之間的相互攀比等矛盾。按照國務院事業單位改革的精神,事業單位改革將按行政職能型、公益服務型、經營型三類劃分,保留公益服務型事業單位,其他改為機關和企業。這不僅可以大幅削減事業單位規模和職工人數,減輕各級財政負擔,而且可以提高公益服務類事業單位的效率,為公益類事業單位體制機制創新創造條件。當前中國的事業單位改革難在哪裡?難在如何破解長期以來事業單位依賴財政供給的慣性,其中一個重要方面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滯後,養老待遇仍然由財政資金保障。下一步通過建立事業單位之間統一規范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促進事業單位之間人才的合理流動和收入分配及養老待遇的大體均衡,這不僅有利於建立全社會統一、規范的養老保險制度,而且為深化整個事業單位改革創造至關重要的條件。
『叄』 如何理解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據我理解,國家這個政策是要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重點是把一些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進一步向企業靠攏。
怎麼來理解「有行政職能的要納入公務員的勞動保障體系」呢,我想絕大部分財政全額撥款的單位都具有行政職能或者是完全公益類,沒有額外收入的,這部分會參照公務員管理,現在有很多單位都參公了。
就你的情況,雖然也是全額撥款,但因為學校的情況很特殊,我想以後也是朝參照企業職工保證制度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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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事業單位工勤編養老保險改革
人王8級2009-10-11合同制工人退休後財政不再撥款。退休後的工資改由社保承擔。追問:退休後為什麼財政就不再撥款,在職可是財政撥款的呢。同是一個財撥單位的人為什麼別人就不繳,只有合同制工人交保險呢,在職時工資還要扣個人部分,同一單位的退休後,他們為什麼還是財政撥款呢。回答:這就是正式編制的好處。追問:財撥單位的合同制工人也有正式編制呀,在職時為財政全額撥款編制。追問:我是說的合同制工人實行養老保險的意義和目的,意義和目的就是退休後財政不再撥款,減輕財政負擔嗎?社保基金也是財政資金,沒有減輕什麼。目的和意義?回答:重點在「合同"兩字上,要不社會上怎麼會有N多人打破頭想拿到機關的正式編制呢。個人覺得合同是機關中最次的一檔,同樣是工人,工勤編制都不知道比它好多少~~~補充:因為合同的是機關最先進入社保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不是已經在討論機關事業和公務員進社保的問題了。追問:合同制工人是正式編制,就是你說的工勤編制,要知合同制工人一般可是領導的司機,通訊員之類的,可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喲。回答:不一樣的。追問:目的和意義?回答要害。全國在五省市的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基本上夭折,原因是阻力大。回答:為了實行全民社保。回答完畢。追問:不公平,同是國民,為什麼有的要參加社保,有的又不參保,這那裡是全民社保?制定政策的就怕革自已的命。回答:這個社會有完全公平的么?!反正我是沒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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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改革試點15年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
一、改革的范圍。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二、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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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前後有何不同
1、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制度模式,從單位保障變為了社會保障。
確定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這樣規定,與現行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和經費保障制度是相適應的。納入改革范圍的單位和人員,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
2、改革從較為單一的由財政供款為主的渠道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規定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都要繳納養老保險費。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個人繳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戶,統一計息。
3、由原來按「最終工資」的一定比例分檔計發退休費,改為主要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工作人員的職務、工資變動可以精細計算到每年、甚至每個月,能夠充分體現個人全部職業生涯所作貢獻。
改革後,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以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人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每繳費1年計發1個百分點,即繳費年限越長,待遇水平越高。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累計歷年個人繳費的本息,除以規定的計發月數。
4、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而是與企業退休人員以及城鄉老年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統籌考慮。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6)事業單位改革養老保險改革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思路如下:
1、一個統一。
「一個統一」就是: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統一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都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都實行與繳費相掛鉤的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矛盾。
2、五個同步。
「五個同步」:一是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避免單獨對事業單位退休制度改革引起不平衡。二是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在優化保障體系結構的同時保持待遇水平總體不降低。三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在增加工資的同時實行個人繳費。
四是待遇確定機制與調整機制同步完善,退休待遇計發辦法突出體現多繳多得,今後待遇調整要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工資增長等因素,並與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統籌安排,體現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的原則。
五是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防止地區之間出現先改與後改的矛盾。「五個同步」突出了改革的系統性和協調性,綜合平衡前後左右的各種關系,有助於形成社會共識,保證改革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