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職時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填寫《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申請表》辦理養老保險轉出手續,再由新的單位填內寫《基本養老保險關容系轉移接續申請表》辦理養老保險轉入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參保人員養老保險異地轉移申請表》
Ⅱ 離職回家,社保怎麼處理
辭職後,單位經辦人會幫已辭職員工辦理停保業務,此時可自行選擇靈活內就業人員身份續容繳社保費享受醫保待遇,等待進入新的單位後,由新單位統一為你繳納社保費。不論員工是否停交過社保,新參保時自動將前後參保資料、參保繳費年限及個人社保賬戶積累額合並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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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有什麼不同?
1.參保對象不同
職工醫保參保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業者的職工,以及靈活就業者。
居民醫保主要面向沒有工作單位的城鄉居民,參保范圍是18歲以下兒童、沒有繳納職工醫保的成年居民,在校大學生等。
2.繳費方式不同
職工醫保(除靈活就業人員)按月繳費,設置個人賬戶,並享受待遇,繳費比較多,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按年繳費。
居民醫保按年繳費,不設置個人賬戶,通俗點說居民醫保繳費便宜點。
3.報銷比例不同
職工醫保報銷比例高。
居民醫保因為繳費較少,相應的報銷比例比職工醫保要低。
Ⅲ 離職後養老保險該怎麼辦
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的養老保險!希望有知道的朋友告訴我該怎麼辦!!謝謝!!
你不用擔心。可以有兩種方式(一)可以退出來,一般只有個人帳戶很少部分的金額,建議你這種方式需要謹慎(二)也可以繼續交納,比如以個人交或者還是按單位的形式交納都行。當然也不是一定要現在接著交,以後交也是可以的,養老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交費年限的。
建議你以後有單位再續交,因為這樣可以讓自己利益最大化,個人交的形式費用每年蠻高的。
Ⅳ 已經離職回家社保卡的養老保險金可以就地辦理取出嘛
辦理離職後,養老保險可以取,但只能取自己交的那部分,公司交的部分是不能取的,需要在繳納社保地的社保中心辦理。極不建議取,建議轉回老家繼續繳納,好歹以後能有個退休工資。
Ⅳ 單位在外地,現在離職回家,自己怎麼交養老保險
你好,需要將原來的社保轉移到你老家的社保局的。首先你持身份證明、養老保險手冊到原來繳費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然後到新參保地提出轉移申請(給你新單位就可以),新單位按規定為你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繳費後提供《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等材料,經社保機構審核,由雙方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入手續。
Ⅵ 離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轉移
1
離職的時候需要單位開解除勞動合同書,憑該書到社保辦理繳費憑證.
2
回家的回時候攜帶繳費憑答證到戶口所在地社保申請轉移,同意後由社保辦理轉移,你等待通知.
3
轉移回去無單位接納的,為個人性質繳費,如果以後有單位的,又可以轉到單位名下交納.必須交滿15年,本人達到退休年齡的時候,申請辦理退休.
Ⅶ 離職回老家時養老保險怎麼辦
離職時在公司拿好養老保險手冊等一系列你的社保資料。在老家社保局開一個社保接收證明(應該可以找家裡人代開,但是需要帶好身份證等資料,具體詢問老家社保局),在去北京社保局開轉出證明,再在老家社保局辦理社保轉入手續。就OK了。
Ⅷ 外地工作,辭職回家,養老保險該如何處理
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保障卡、養老保險手冊和養老保險對賬單、.本人社保所在地區的銀聯卡,到社保局申請轉移到老家所在地,並讓當地社保局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然後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老家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九條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
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
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
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8)離職回家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五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
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